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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一、工程概况本工程的建设单位为昆山市千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位于昆山市千灯镇,本工程主要由宏川路、淞南路、机电路、陆巷路、季广北路、利都二路共6条路的污水管道工程组成。本工程污水管道总长14070米,主要内容为雨污水排水管分开挖及拖拉施工、路面修复。管材为UPVC管和钢筋砼管,管径DN300-1000mm。施工期间为了不制造更多的扬尘污染,给周边居民环保、绿色的环境,特制定扬尘污染控制措施方案,并严格执行国家及重庆市各项标准。二、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3、《昆山市扬尘综合整治方案》4、《关于印发2011年昆山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昆住建〔2011〕93号)二、扬尘控制目标为有效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确保“蓝天工程”住建系统目标的顺利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昆山市扬尘综合整治方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我们将根据GB/T24001—1996idtISO14001:1996环境管理标准,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制定环境方针、环境目标和环境指标,配备相应的资源,遵守法规,预防污染,力争达到施工与环境的和谐,创建环境保护工作先进现场。本工程中,我们将重点控制扬尘对大气污染。在制定控制措施时,考虑对环境影响的范围、影响程度、发生频率、社区关注程序、法规符合性、资源消耗,可节约程序等。扬尘控制目标:施工现场目测扬尘高度不超过1米,运输无撒漏;三、扬尘管理职责1、项目经理刘玉华负责监督、检查项目部扬尘控制的实施情况,为扬尘污染控制第一责任人。2、项目部负责划分施工责任区,同时对公共区域负责管理清扫。项目副经理丁成超、安全员王振为防治扬尘污染现场监督员。3、施工负责各自施工区域内的扬尘控制措施的制订与实施。四、工作程序1、项目部根据施工现场特点及各班组的施工场所,划分施工责任区。2、对于施工现场道路,项目部配备洒水降尘设备,同时进行清扫。3、施工班组根据本班组的施工特点,制订降尘措施,防治扬尘污染。4、各班组为在粉尘工作环境中施工人员配备口罩等防护用具。5、项目部安全员监督检查各班组扬尘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6、项目部定期对现场进行检查,监督班组扬尘控制工作的实施情况四、扬尘组织管理在项目经理部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环境保护组织机构,明确机构中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并保持一套工作程序,对所有参与体系工作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根据现场情况,项目部成立5人的场容清洁队,每天负责清扫场外周围20米以内以及场外交通道路向延伸500米区域内的清洁保洁,并洒水降尘。五、扬尘管理制度每半月召开一次“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例会,总结前一阶段的施工现场扬尘环境保护管理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施工现场扬尘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建立执行施工现场扬尘环境保护管理检查制度。每半月组织一次由各班组长、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负责人参加的联合检查,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开出“隐患问题通知单”,各班组在收到“隐患问题通知单”后,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安全员监督落实问题的解决情况。六、扬尘管理措施1、工地周围设置高度不低于1.8米的硬质围墙或围挡,严禁敞开式作业。围挡底端应设置防溢座,围挡之间以及围挡与防溢座之间无缝隙。对围挡落尘当定期进行清洗,保证施工工地周围环境整洁。道路与管线施工堆土超过48小时的,采取覆盖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使用风钻挖掘地面或者清扫施工现场时,向地面洒水。2、本工程施工期间,将严格按施工方案施工,运送各种材料、垃圾、渣土等必须有遮盖和防护措施,以有效防止此类材料飞扬、洒落和流溢,保证途中不污染道路和环境,不影响市容卫生。3、施工现场垃圾要及时清运,清运垃圾、拆旧建筑物时,应配合洒水,减少扬尘污染。建筑结构内的施工垃圾清运,采用容器吊运或袋装,严禁随意凌空抛撒,施工垃圾应及时清运,并适量洒水,减少污染。4、施工现场要在施工前做好施工道路的规划和设置,可利用设计中半永久性的施工道路。临时施工道路,基层要夯实,路面铺垫焦渣、细石,并随时洒水,减少道路扬尘。5、物料堆放场地全部进行硬化处理,做到黄土不露天。6、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物、细颗粒散体材料,安排在库内存放或遮盖,运输时要防止遗洒、飞扬,卸运时采取码放措施,减少污染。7、确定车辆出场专用清洗冲刷台,车辆经清洗和覆盖后出场,严防车辆携带泥沙出场造成遗撒。8、为减少大气污染,工程所用混凝土全部采用商品砼施工。
本文标题:45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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