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安全文明施工 > 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管理资料讲座
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管理资料讲座一、项目基本情况二、安全策划三、分包管理四、安全物质管理五、安全教育培训六、专项方案七、安全技术交底八、安全验收九、安全检查与纠正十、考核评分与达标创建一、项目基本情况1、参建各方管理人员登记表姓名职务联系方式2、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址、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注明全称)、资质等级、总体建筑面积、总体造价、各栋栋号、各栋建筑面积、各栋造价、结构形式、各栋层高、计划开工日期、预计竣工日期3、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4、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加盖公司章的彩色复印件)5、项目经理证B证考核合格证安全员证C证考核合格证专职安全员的配备:按建筑面积计算1万以下不少于1人1-5万不少于2人5万以上不少于3人;按工程造价计算:5千万以下不少于1人5千万至一亿不少于2人一亿以上不少于3人。6、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无原件保存的用加盖企业公章的彩色复印件)7、现场机械设备一览表8、保健药品、医疗器械登记表二、安全策划1、管理制度2、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3、项目安全管理组织组织图4、施工组织设计5、危险性辨识6、重大危险源的控制与管理7、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8、现场防消设施的布置及高层灭火措施9、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预算表、统计报表10、伤亡事故统计报表三、分包管理1、各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单位、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无原件保存的,加盖公司章的彩色复印件)。2、管理人员登记表。3、安全员配备情况。专职安全员的配备50人以下应配备1名50-200人应配备2名200人以上的,应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实际情况增配,总数不少于企业总人数的千分之五。4、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无原件保存的应加盖企业公章的彩色复印件)5、专项施工方案。6、总包与各分包单位签订的安全管理协议。7、分包合同。五、安全教育培训1、项目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记录2、三级安全教育记录卡3、安全教育记录4、班前安全活动记录5、项目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记录6、民工业余学校的相关资料六、专项方案1、专项方案的编制,一律使用《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辅助管理系统》。编制人:项目技术主管工程师审核人:施工单位技术、安全、质量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审批人:总承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专业分包的由专业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署传统型意见2、专项方案的种类一、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二、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三、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四、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2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五、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三)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六、脚手架工程(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二)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四)吊篮脚手架工程。(五)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六)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七、拆除、爆破工程(一)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二)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八、其它(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三)人工挖扩孔桩工程。(四)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五)预应力工程。(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九、悬挑式钢平台、落地式卸料平台、基坑周边作业平台等。七、安全技术交底1、专项方案实施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负责人或方案编制人应当根据专项方案和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对现场管理人员—操作班组—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流,并履行签字手续。2、安全交底的内容应包括:工程工艺、施工工序、作业要点、安全技术要求等并留有记录。作业人员应严格按规范、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交底书的要求进行操作,并正确佩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专项方案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3、安全技术交底的种类(1)总包对分包进场安全总交底(2)土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3)脚手架搭设(拆除)工程安全技术交底(4)附着升降脚手架工程安全技术交底(5)模板支撑系统工程安全技术交底(6)钢筋工程安全技术交底(7)砼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8)砌砖、抹灰工程安全技术交底(9)外墙装饰工程安全技术交底(10)旧房拆除安全技术交底(11)防水工程安全技术交底(12)油漆、涂料工程安全技术交底(13)门窗工程安全技术交底(14)普工安全技术交底(15)电工操作安全技术交底(16)电焊工操作安全技术交底(17)气焊工操作安全技术交底(18)起重工操作安全技术交底(19)塔吊安装、拆卸工程安全技术交底(20)物料提升机安全拆卸工程安全技术交底(21)外用电梯安装拆卸工程安全技术交底(22)钢平台搭设安全技术交底(23)钢结构施工安全技术交底(24)玻璃幕墙安装作业安全技术交底(25)大理石干挂作业安全技术交底(26)管道、水暖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八、安全验收管理1、专项工程阶段性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组织验收,验收人员应包括施工单位和项目两级技术人员,项目安全、质量管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2、验收合格后,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署结论性合格意见后,方可进入后续工序施工。3、安全验收的内容(1)施工机具验收单(2)接地电阻测验记录(3)临时施工用电验收单(4)模板支撑验收单(每次搭设完毕浇注混凝土前)(5)落地式操作平台搭设验收单(6)悬挑式钢平台验收单(每次安装完毕投入使用前)(7)悬挑式脚手架验收表(每段搭设完毕)(8)落地脚手架搭设验收单(每段搭设完毕)(9)建筑施工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每次提升和下降)(10)洞口临边防护验收表(每层楼)(11)塔式起重机验收表(每次安装、拆除、加节、附墙)(12)物料提升机验收表(每次安装、拆除、加节、附墙)(13)施工升降机验收表(14)吊篮安装验收单(15)动火许可证九、安全检查与纠正1、公司检查:目标记录2、项目自检:周检记录3、安全管理人员:天天检、工作日志、照片4、安全例会:含监理例会、记录5、电工巡视,维修工作记录6、塔吊、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交接班记录7、塔吊、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每月一次的维修保养记录8、塔吊、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备案证、使用证9、隐患整改通知书公司、监理单位、项目安全管理人员、主管部门下达的10、隐患整改情况反馈单及整改回复11、安全奖罚台帐及罚款通知单12、安全检查汇总表13、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记录等。十、考核评分及达标创建1、每月项目自检考核评分一次,按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实施手册中列出的“武汉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分表”附件2-16考核评分。缺项的作缺项处理,不打分。评分方法:各项检查得分之和=各项检查应得分之和x100%=实得分(百分制)如:现场得分880分÷检查了11项1100x100=80分汇总表所得分值80分x0.6=48分,记入汇总表序号1内。考核评分分为:优良:综合评分达到80分以上合格:综合评分达到70分以上不合格:综合评分达不到70分总承包特技、一级企业达标合格率达100%,总承包二级企业达到80%,总承包三级企业及其其他专业施工企业达到60%。2、申请、申报“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楚天杯)的程序”(一)每年分别于6月和12月评选(二)省内项目、核查时已完成结构工程量的70%方可申报。(三)建筑面积在2000m2以上(含)的住宅单体工程,20000m2以上(含)的住宅群体工程,4000m2(县市3000m2)以上(含)的公用建筑和工业厂房;(四)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各类专业结构工程或构筑物,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五)建筑面积5000㎡以上或产值1000万元以上的单位工程,除总承包施工企业外,允许有不多于两个具备以下条件的参建单位参与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创建。1、与总承包施工企业签订了工程分包合同;2、完成的工作量占工程总造价的30%以上;3、安全文明施工达到总承包单位同等水平。(六)以下工程不列入申报范围:1、因安全生产不符合要求受到市州级以上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2、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安全员未取得《安全知识考核合格证》的;3、工程因故停工三个月或累计停工一年以上的;4、属保密范围的。(七)申报资料内容:1、《创建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申报表》(见表一)和《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推荐表》(见表二)各一式二份;2、创建“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工作的介绍材料一份;3、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注明原件存放地并加盖监理单位公章)各一份;4、能反映工程基础、主体、装修各阶段施工的主要部位(施工现场全貌、基础、主体结构、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和施工用电、脚手架、塔吊、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等)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情况的原始照片若干张,并加文字说明。(八)申报资料应符合以下要求:1、推荐表中有关单位签署意见的栏目,必须签署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具体评价意见;2、必须涵盖工程项目的概况,如建设地点、投资规模、建筑面积、结构层数、工程性质及用途等,数据和文字必须与工程实际情况相符;3、提供的文件和图片等必须清晰,容易辨认;4、统一使用WORD打印成A4规格,装订成册。(九)申请创建1、工程开工后15日内,施工企业向工程所在市州推荐单位提出创建申请,填报《创建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申报表》(表1)。2、项目所在地推荐单位对申请创建的施工现场进行首次检查考核,决定是否接受创建申请。3、工程所地推荐单位在决定接受创建申请后,15日内上报评审办备案,未备案的项目不得参加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评审。4、省协会颁发“创建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标牌,悬挂于施工现场醒目位置接受社会监督。上述工作完成以后,进入推荐评审,现场核查,评委会评审的程序。(十)获奖施工现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核实,取消荣誉称号;1、发生一般性安全生产事故隐瞒不报的;2、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质量事故隐瞒不报的;3、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4、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处置不及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3、《武汉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黄鹤杯)申报评审的程序(一)申报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在建工程,达到一下规模方可申报:(1)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2)工程造价在2000万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3)工程造价在500万以上的各类专业工程。(二)申报条件(1)工程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符合规定;(2)工程项目开工前已完成安全措施审查;(3)有创建“示范工地”的目标、计划,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创建措施。(4)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5)项目经理、安全员取得《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三)申请创建(1)总承包单位在工程项目开工后20日内向受监建设安全监督部门提出创建申请(专业分包单位与总承包单位签署合同后,经总承包单位同意10日内提出创建申请),填报《创建武汉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黄鹤杯)申报表》。(2)受监建设安全监督部门对申请创建的施工现场进行首次检查考核,确定接受创建申请后,15日内上报市建设安全监督部门备案。(3)市建设安全监督部门审查确认后,颁发“创建武汉市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标牌,悬挂于施工现场醒目位置接受社会监督。(四)推荐初审(1)工程主体结构工作量完成70%,专业分包施工企业按规定与总承包施工企业签订了工程分包合同,完成的工作量占工程总造价的30%以上,且安全施工达到总
本文标题: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管理资料讲座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4217818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