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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8/21社会信息化保密法制教育2019/8/22新《保密法》的出台与实施2010年4月29日经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由胡锦涛亲自签署的国家主席令颁布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这是我国1988年所颁布的《保密法》在22年后的新生,该法律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2019/8/23新法新增一章及18条与原法相比较:新法比原法多了18条,即由老法的35条增加到了53条;同时,还增加了《监督管理》一章(即第四章),授予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总共18项行政监管职能。2019/8/24一、新法与原法是什么关系?原法是在我国的保密工作从闭关锁国走向对外开放的历史时期出台的,经过8年的草拟过程,在以下6个主要方面为我国保密法制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1、完成了周恩来总理要弄清楚究竟什么是国家秘密的生前遗言,明确了国家秘密的法律定义,新法对此一字未改;2、统一了国家秘密的定密标准,使保密范围的规定成为中国独一无二的定密依据;3、规定了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废弃了国家秘密一定终身的制度;2019/8/25一、新法与原法是什么关系?4、创建了主管保密工作的职能部门,大大提高了我国保密工作的专业化水平;5、首开了对外合法提供国家秘密的先河,为我国对外合作交流铺平了法律道路;6、补充了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的内容,为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这6个方面的历史贡献在新法中得到了全面的继承。•2019/8/26一、新法与原法是什么关系?同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发展,随着信息化建设的加快推进,涉密人员的流动加快,国家秘密的载体形式多样,运行方式复杂,窃密手段翻新,泄密渠道增多等新的情况和问题不断出现,使始料未及的原法越来越受到历史的局限,突出地表示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缺失了针对涉密信息系统和涉密人员的保密法律制度;二是没有考虑到为信息公开提供各种保密法律保障;三是只追究泄密行为的法律责任,而不追究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大大削弱了保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与约束力。•2019/8/27一、新法与原法是什么关系?因此,我们有理由讲:新法是对原法的全面继承和科学发展,是我国依法治国继往开来和与时俱进的保密立法成果。2019/8/28二、新法究竟新在哪里?1、依法保密有了新举措(涉及新法50个条款)2、信息公开有了新原则(涉及新法第4条一个条款)3、违法必究有了新理念(涉及新法第3条和第48条两个条款)2019/8/291、依法保密有了新举措一是,限制了定密的权限:不仅限制了机关党政机关的定密权限,还同时限制了负责定密解密工作的具体人员。二是,从严控制知悉范围,规定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在最小范围。2019/8/210三是,强制执行解密制度,规定应当定期进行解密审查,并实行最长保密期限制度。四是,补充了信息系统的保密法律制度和网络营商、服务商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实施网络监管的制度。2019/8/211五是补充了涉密人员的保密法律制度:规定要实行分类管理;依法实施审查任聘;上岗应当接受保密教育培训和签订保密承诺书;离岗离职必须实行脱密期;出境实行审批制度;以及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的规定。2019/8/212六是,新法共授予保密行政管理部门18项监督职能,其中包括责令停用存在泄密隐患的设施、设备、场所,建议调离严重违反保密规定的涉密人员,以及收缴非法获取、持有的国家秘密载体等。•2019/8/213七是,对不适合处分人员违法、机关单位违法、定密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对拒不依法处分违法人员的领导人员、以及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的违法行为,规定了具体的制裁程序与办法。2019/8/214总之,这七项举措完善了原法的内容,补充了新的法律手段,解决了我国在社会信息化加快推进、市场经济逐步完善的新形势下,保密法制建设遇到的各种疑难问题,对我国保密法制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2019/8/2152、信息公开有了新原则新法第4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事项,应当依法公开”。这有两层意思:法律既保障信息公开,(不能违法保密、拒绝公开);法律又约束公信息开,(不能盲目公开、造成泄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事项中存在依法不得公开的事项,包括国家秘密等例外事项。2019/8/216法律保障信息公开的五项举措⑴缩小国家秘密的保密范围根新法第9条规定,在以列举方式规定国家秘密主要产生于政治、国防军事、外交外事、经济、科技和政法等领域时,对这些领域中具备国家秘密属性的事项进行了限定:即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才能确定为国家秘密。2019/8/217⑵限制国家秘密的定密权限一是,上收了定密权限。不再授予县级机关定密权(公安与国家安全机关除外),也取消了设区的市、自治州一级机关绝密级国家秘密的定密权。二是,规范了定密责任。规定机关、本单位负责人及其指定的人员为定密责任人,负责本机关、单位的国家秘密确定、变更和解除工作。结束了“人人都有定密权的历史。。2019/8/218⑶强化解密的法律程序建立起审查解密制度,即机关、单位应当定期审核所确定的国家秘密事项,特别是保密期限即将届满的国家秘密事项;经审核,仍在保密期限内但不需要继续保密的,应当及时履行程序予以解密。新法还规定“机关单位对在决定和处理有关事项工作过程中确定需要保密的事项,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的,正式公开时视为解密。”2019/8/219⑷依法追究定密人员法律责任新法还规定,机关、单位违反保密法,对不应当定密的事项定密,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有关机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5)依法实施定密监督新法授权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纠正错定的国家秘密事项。2019/8/2202、法律约束信息公开的四项规定⑴依照法定范围主动公开信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9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信息所要求的范围是(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2019/8/221⑵依照法定权限公开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第10条中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范围。任何行政机关都不能超越自身的职责范围,去公开属于上级机关或者其他友邻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2019/8/222⑶依照法定程序公开信息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4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对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2019/8/223⑷依照法定要求公开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8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这里既包括了国家秘密,也包括了商业秘密与个人隐私,还包括了受《公务员法》所保护的工作秘密等敏感信息。2019/8/224即便不产生国家秘密的机关单位,也有“四个危及”依法不得公开的事项,譬如:1、公开后被敌对势力、犯罪分子或竞争对手所利用的害处要大于人民群众从这些信息中获得的好处的;2、公开后在人民群众中所造成的内部矛盾、纠纷等不安定因素要大于人民群众从这些信息中获得的好处的;3、正在酝酿、调研、试点过程中尚未确定和不成熟的政策、措施等。另外,许多内部请示、报告则属于无需公开的事项2019/8/225总之,严格区分“以公开为原则”与“以依法公开为原则”的法律界限就必须做到:公开信息必须受法律的约束,公开信息要有合法的理由,公开信息必须权衡利弊得失,不能不计后果,阳光政府并不等于裸体政府!2019/8/2263、违法必究有了新理念新法第三条规定“任何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这是我国保密法制建设的重大理念创新成果;也是与原法只追究泄密行为不追究违法行为的原则区别:2019/8/227这里“任何”两字非常重要,其含义:任何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合法主体、无论以任何行为方式,无论有无泄密后果、无论情节轻重、无论故意过失、无论何时何地,只要实施了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就必须依法追究,没有任何例外和借口可以规避法律追究!追究法律责任的起步价就是行政警告处分。2019/8/2281、从积极防范的角度上讲,每个违法行为的存在都是窃密和泄密事件发生的内在隐患,隐患不除窃密和泄密事件迟早都会发生;2、从依法行政的角度上讲,只追究泄密行为不追究违法行为,任何保密法律规范都会失去强制力和约束性,有法不依的现象就会越来越多;2019/8/2293、从原法的“泄密必究”,变为新法的“违法必究”,既是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需要,也是保护领导干部等涉密人员家庭幸福与个人前途的需要。国家社保基金会办公厅主任佟达宁被策反后,央视主持人王志曾经裁访策反佟达宁的台湾间谍徐光明:为什么大陆公职人员要比台湾公职人员容易被策反?回答是,台湾公职人员泄密开除没商量!2019/8/230目前新法所规定的必须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的12类违法行为,绝大多数都是我们在日常工作、生活中经常遇到和时常发生的现象,过去往往熟视无睹,只要不泄密被抓,没有人受到法律制裁…….2019/8/231因此,新法的普法宣传教育必须突出第3条和第48条这个重点,使每个公民,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和涉密人员对12类违法行为都能真学、真懂、真记、真防这样才能确保10月1日以后,不会因违法行为普遍存在而惨遭处分,不会使追究违法行为成为机关单位的家常便饭!2019/8/232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的;绝密高考试卷被盗案;私用U盘、电脑处理国家秘密等。•(二)买卖、转送或者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的;过失出售涉密文件资料等。2019/8/233•(三)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国家秘密载体的;携带涉密计算机出差不采取防范措施等。•(四)邮寄、托运国家秘密载体出境,或者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携带、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出境的;携带涉密笔记本电脑出境等。2019/8/234(五)非法复制、记录、存储国家秘密的;未经制文机关单位批准复制中央绝密文件等。(六)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的;用手机编发涉密短信、电子邮件,编写涉密书刊文章等。2019/8/235(七)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者未采取保密措施的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的;将手机带入涉密会议场所、用普通传真机传密等。(八)将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的;将涉密存储载体接入互联网被双开和判刑等。2019/8/236(九)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涉密信息系统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的;情报机构窃密木马程序不断翻新。(十)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在家用电脑上处理涉密信息不断受到革职处理等。2019/8/237(十一)擅自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的;更换操作系统后不恢复安装等。(十二)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的。将淘汰的计算机给非涉密岗位及人员使用等。2019/8/238总之,依法处分12类违法行为,为我国保密工作全面实行法制化管理,充分发挥国家法律的强制性和约束力,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也促使“我保密、密保我”的保密价值观成为全社会的共识!2019/8/239因此,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要友情提醒大家:为了您的家庭幸福和个人前途,请将新法48条的12类必须依法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的条款抄录在您的案头,时时提醒自己,不要勤勤恳恳被“双开”!不要兢兢业业被撤职!
本文标题:社会信息化保密法制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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