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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电子考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考勤制度,强化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使考勤工作更加科学公正、透明准确,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全体在岗职员第二章考勤时间第三条按公司规定作息时间上、下班,自觉遵守考勤管理制度,每天上下班进行电子打卡制度。第四条执行常规工作制(白班)的岗位人员,正常工作日内每天上下班均进行电子打卡。第五条执行轮班制度的岗位人员,轮值白班时按常规工作制上、下班电子打卡,轮值夜班时按进、出夜班时间进行电子打卡。第六条凡遇星期天、节假日值班人员,按正常上、下班时间进行电子打卡。第七条外出培训人员、出差人员和休假人员(培训期、出差日和休假期间)可凭请假批准证明进行考勤。第三章考勤地点第八条在一号楼上班的人员,到一号楼考勤机上进行电子打卡。第九条在二号楼上班的人员,到二号楼考勤机上进行电子打卡。第十条在三号楼上班的人员,到三号楼考勤机上进行电子打卡。第十一条在四号楼上班的人员,到四号楼考勤机上进行电子打卡。若有交叉上班的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就近进行电子打卡。第四章考勤管理第十二条考勤机是对职工上下班时间的记录和证实,必须本人亲自考勤。第十三条电子考勤实行每天四次签到(退)制度,上班为签到,下班为签退。每位工作人员要遵守工作时间,上、下班按时考勤,若上、下班不进行电子考勤,视作旷工。第十四条所有出勤记录将记入考勤档案,并作为当月、当年的考核指标之一。第十五条公司职员要严格执行请假/销假制度,并按程序提前办理请假/销假手续,到人事科备案,否则以考勤机结果为准。第十六条因特殊原因,未采集有电子打卡记录的,以当日保卫科监控录像为准,同时每月考勤上报时附科室考勤记录。第五章考勤类别第十七条迟到。比规定上班时间晚到。第十八条早退。比规定下班时间早走。第十九条旷工。结合公司生产情况,无故缺勤为旷工,因迟到而故意逃避考勤使考勤机显示缺勤者,或未按规定程序履行请假手续私自休假及休假期满超假未归人员,一经查实,均视为旷工。第二十条休假。符合公司规定休假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办理休假手续。第二十一条外出开会、学习、进修。因工作需要,需外出开会、学习或进修,并按规定程序办理外出请假手续。第二十二条外勤。因工作需要离开公司而无法考勤的员工,需报行政部或人事部备案。第二十三条加班。正常工作时间之外在公司工作的为加班。第六章考勤统计第二十四条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值班及考勤统计、上报工作。第二十五条每月初各部门将本部考勤信息表上交到人事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核对各部门人员的考勤记录,并结合各部门请假记录及有关证明材料,填写月考勤呈报表,并汇总,以此作为每月绩效工资及年终考勤奖发放的依据之一。第二十六条因各部门未报或漏报与考勤相关的辅助资料,导致与考勤结果不符者,以考勤机结果为准。第二十七条因各部门徇私舞弊或隐瞒包庇,使部分人员考勤失真的,严格追究部门负责人及当事人的责任。第七章考核奖惩第二十八条根据个人考勤情况,与部门绩效考核、职员考核、年度考核,级别考核等挂钩。第二十九条表彰、奖励1、对于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及劳动纪律,全年出满勤的职工,年终考勤奖按全勤发放,并个人在公司考核及年度考核中予以加分;2、对于部门全体职工全年无迟到、早退现象的,部门负责人考核中“勤”方面考核为满分;3、对于经常加班工作的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在个人考核及年度考核中予以加分;第八章附则第三十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此前的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本制度未规定的其他事项,按总部集团有关规定表彰、奖励或惩处。
本文标题:公司电子考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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