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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JD~2水电安装施工劳务承包合同工程承包人:山东天一建设有限公司劳务承包人: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精选资料可修改编辑精选资料可修改编辑水电安装施工劳务承包合同工程承包人(甲方):山东天一建设有限公司劳务承包人(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金都花园小区二期工程水电分项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一、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金都花园小区二期工程水电分项工程1.2工程地点:济宁市任城区济安桥路东,机电路北二、承包方式及内容:2.1本工程甲方提供主材,乙方包人工、包机械、包质量、包安全文明、包进度、包验收合格。2.2承包主要内容:包施工图和施工方案中的室内给排水安装工程,包括室内给排水、暖、消防的全部安装工程,智能化系统等专业配套工程的预留孔洞、管道预埋,临时用水用电设备安装及维护。具体如下:A、给水、暖通部分:自来水、暖从外墙1.5米(含接口)起至所有用水末端的给水工程安装及系统试压。排水部分:自室内排水起端至楼外排水管网第一个排水检查井处所有排水工程安装及排水试验。B、从墙外1.5米处预埋管至室内施工图中和施工方案中的强弱电的全部安装及专业配套工程的预留孔洞、工程临时用电线路电箱的安装及维护,室内总箱内(含总箱)所有分线箱盒、桥架、配管、户箱、开关、插座、强弱电井线槽、灯具。电话电视,智能化设计图纸讲线管铺设到位,穿好铁丝,消防系统的室内铺设。2.3辅助材料及工具:给排水及消防、电气辅助材料:如铁丝、锯条、电焊条、切割片、胶布、碘钨灯等由乙方负责;所有电器项目甲方只将电源布置到固定位置,开关箱以后电线电缆均由乙方负责。精选资料可修改编辑2.4主材提料单应由乙方提供,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提料单且虽经甲方确认,但在实际施工中出现提料单严重不准确、不相符的或主材浪费超过3%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三、承包范围:3.1图纸及设计变更内电气、给排水、消防、采暖工程预留预埋及安装、调试、验收,弱电、智能化、空调工程预留预埋,临时用水用电设备安装及维护。具体项目范围及施工要求详见该工程施工图纸。3.2甲方直接分包的专业工程,乙方需全力配合。四、工程款支付及结算方式4.1合同单价:包清工。地上部分水电66元/平方,其中电32元/平方,水34元/平方;车库水电42元/平方,其中电24元/平方,水18元/平方;电预埋管占35%,墙体开关盒、配电箱预埋管占25%,穿线安装占40%。4.2计算方式:按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乘以单价计算。4.3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最终确认的工程量是以设计图纸和技术交底为基础,参考乙方实际完成、依据法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由技术负责人计算确定、生产及预算合同人员复核、监理和业主认可的合格工程量为准。对乙方未经甲方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4.4拨款方式:甲方给乙方按工程施工进度支付进度款。±0.00以下完成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约75%支付首款,2#~7#主体工程封顶(1#、8#楼同高)按±0.00以上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约75%二次付款,二次结构完成按实际完成工程量75%付款,工程竣工验收交接付至承包总额的55%,剩余40%工程款抵商品房,待工程竣工验收后办理房产手续。剩余5%作为质保金,待保修期满,如乙方无质量问题,甲方支付剩余工程款。甲方在收到乙方相应金额的收据后向乙方履行结算义务,若因乙方未及时提供收据,导致甲方未付款或延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五、承包工作期限及工作进度按甲方施工组织设计和月施工进度计划安排施工进度。乙方必须服从和执行甲方下达的施工生产计划,并根据进度要求,合理调度作业人数和其他资源。精选资料可修改编辑工程验收标准执行国家和地方先行标准,如质量不合标准,必须返工修理,工期不得顺延。其工料费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应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工料损失。六、质量及安全文明要求6.1工程质量: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以及建设、监理单位和甲方的要求。确保所承担的分项工程合格率100%。由于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的返工(人工、材料、机械)损失及其他损失由乙方承担。6.2安全文明:严格按施工总承包合同的标准施工,现场临电施工管理,从现场到料场;从材料到人员,必须达标。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达不到要求时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结算总值的5%。上级各部门检查、评比中达不到要求或不能按期整改时罚款200元。前述扣款或罚款不足以补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时,乙方应当另行向甲方补足。七、标准规范执行本工程总包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本合同亦适用标准规范如下:7.1二标五规范及康居标准7.2省市施工工艺标准及各项规程7.3质量/安全/环保与职业健康管理体系7.4发包人、监理管理办法及工地各项规章制度八、甲方义务8.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要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试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8.2甲方提供现场办公室1间,住宿由乙方自行提供简易板房并负责接通水电,管理由乙方负责。垂直运输及其他劳动保护及所有工具均由乙方负责。8.3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精选资料可修改编辑8.4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乙方独立使用的生产、工作用水及施工场地。8.5按本合同约定,与乙方进行费用结算。8.6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九、乙方义务9.1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能够胜任本职工作,并在数量上能满足工程进度要求的员工队伍,全面履行本合同。对本合同劳务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与工程进度向甲方负责。9.2负责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对所属员工进行安全、质量、操作技能等教育培训交底工作。全面负责承包范围内工作的组织与实施,直至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完结。9.3负责在接到图纸(或技术交底)后10天内,向甲方提交材料设备周转工具等供应计划,并负责验收,保管、使用、维护。甲方的设备在使用完后负责向甲方交回。需要乙方进行装卸的,乙方必须及时执行(注;项目现有材料要合理使用)。9.4对经验收的材料与机具应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9.5生活区的管理,并负责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9.6负责对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按甲方标准化工地的要求进行。9.7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与现场其它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9.8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乙方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应承担的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以上特殊行业操作人员须持证作业。十、乙方的工作职责10.1质量对本合同劳务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并按照总包合同的保修时间对工程保修。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发包人代表及监理的管理,服从工地管理人员的统一调度。听从指挥、搞好协调,积极配合工作,对所下达的整改通知书、停工令等必须无条精选资料可修改编辑件执行。严禁与发包人代表及监理发生争执,严禁与管理人员争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根据工程进度及各方面需要,合理调配组织。在施工中严把质量关,建立健全自检交检互检的三检制。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严格按施工图、规范、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10.2安全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现场管理不善、措施不力、违章操作、野蛮施工等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以及法律责任等,均由乙方承担;且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向甲方予以相应赔偿。乙方应负责对其所属员工进行安全教育,严禁违章违规作业,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严禁拆除、损坏安全设施;严禁无防护和无警戒进行拆除施工;严禁高空坠物,严禁私拉乱扯电线;严禁打架斗殴、酗酒闹事;加强安全意识和劳动保护,杜绝安全事故。拒绝甲方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的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及发生的费用。10.3进度保证合理安排工作,积极穿插施工,满足工程需要,一切服从工程大局。因不服从指挥,不按要求施工,造成工作方面无法按时完成,工地另行组织、安排、协调,所发生的费用直接从乙方劳务费中扣除。乙方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严格实施。10.4综合管理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差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精选资料可修改编辑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乙方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乙方应承担并履行总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程程序。十一、安全防护乙方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乙方负责提供。十二、事故处理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甲方,配合上级主管部门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乙方和甲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如因乙方的原因或劳动者自身违法违规原因造成工伤事故的,其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相应赔偿。十三、材料、设备供应13.1乙方应在接到图纸或技术交底后,根据现场现有材料向甲方提10天提交材料、设备等供应计划;经确认后,甲方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乙方帮忙卸车的,乙方必须及时进行。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乙方应在验收时提出,甲方负责处理;乙方未在验收时及时提出的,视为货源合格。13.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供应的材料、设备及周转工具,如存在有意切割、损坏,经甲方发现一次则罚款500元并提出警告,经发现第二次则罚款1000元,如仍继续发生则一次性罚款5万元/次。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十四、施工变更14.1施工前,乙方必须组织人员认真阅读施工图纸,发现问题,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负责解决。14.2施工中如需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十五、施工验收15.1乙方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施工精选资料可修改编辑完毕,应向甲方提交完工报告,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乙方施工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甲方在上述期限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为乙方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若甲方在前款所述7日内无法及时组织验收的,可由甲乙双方另行确定验收时间。但甲方与发包人之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十六、施工配合16.1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甲方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乙方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现场内第三方的工作需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之外,乙方因提供上述配合而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作相应顺延。16.2乙方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需由
本文标题:建筑工程水电安装劳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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