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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信贷》第四章出口信贷第四章出口信贷第一节出口信贷的概念和特点第二节出口信贷的主要类型第三节出口买方信贷第四节我国的出口信贷学习要点学习本章,应以了解出口信贷的概念和特点,领会出口信贷与一般信贷的区别为基础。掌握出口信贷的主要类型和特点,分析各种类型的利弊,区分卖方信贷与买方信贷的不同。第一节出口信贷的概念特点及利弊一、出口信贷的概念ExportCredit出口信贷(ExportCredit)是一个国家为了鼓励商品出口,增强商品的竞争能力,通过银行对本国出口厂商或外国进口厂商提供的贷款。它是一国的出口厂商利用本国银行的贷款扩大出口,特别是扩大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商品,如成套设备、船舶等的出口的一种手段。第一节出口信贷的概念特点及利弊二、出口信贷的特点1.利率较低2.出口信贷的发放与信贷保险相结合3.国家成立专门发放出口信贷的机构,制定政策,管理与分配国际信贷资金,特别是中长期信贷资金4.投资周期较长,风险较大5.投资领域侧重于出口的大型设备第一节出口信贷的概念特点及利弊三、出口信贷的作用和弊端(一)出口信贷的作用1.集中国际闲散资金,解决进出口商资金的短缺,促进成交、发展外贸设备价格昂贵,出口商不愿采用延期付款方式,很难达成交易。通过出口信贷,可促进交易的成交,发展外贸。第一节出口信贷的概念特点及利弊三、出口信贷的作用和弊端(一)出口信贷的作用2.促进了发达国家的资本输出和商品输出3.加速资金周转,减少流通费用4.有利于进出口商所在国家的资源配置和国民经济的发展第一节出口信贷的概念特点及利弊三、出口信贷的作用和弊端(二)出口信贷的弊端1.加重出口国的财政负担2.出口信贷同进出口设备相结合,不利于进口商进行价格斗争,以降低进口成本3.出口信贷使用不当会加重债务负担第二节出口信贷的主要类型一、卖方信贷二、买方信贷三、福费廷四、混合贷款——买方信贷与卖方信贷形式的延伸一、卖方信贷(一)卖方信贷的含义卖方信贷(Supplier’sCredit),是指在大型机器装备与成套设备贸易中,为便于出口商以延期付款方式出售设备,出口地银行给予出口商的一种贷款。一、卖方信贷(二)卖方信贷的程序1.出口商(卖方)以延期付款方式向外国进口商(买方)出售大型机器装备及成套设备;2.出口商办理出口信用保险;3.出口商(卖方)向其所在地银行商借贷款,签订贷款协议,以融通资金;4.进口商(买方)分期连本带利偿还出口商(卖方)货款后,出口商根据贷款协议再用以偿还其从银行取得的贷款。延期费用:3%~4%或8%~10%一、卖方信贷(三)延期付款1.进出口商签订贸易合同后,进口商先支付10%~15%的设备价款定金;2.在分批交货时,再分期支付10%~15%的设备价款;3.其余70%~80%的设备价款在全部交货后若干年内分期偿还(通常每半年还本并付息一次)。一、卖方信贷(四)卖方信贷与延期付款的区别延期付款卖方信贷1.当事人(主体)不同企业与企业银行与企业2.伴随的标的物(客体)不同机器、设备货币3.信用的性质不同商业信用银行信用一、卖方信贷(五)卖方信贷的条件由于卖方信贷具有政府贴补、支持本国出口的性质,因此具有很大的优惠,不过,并不是所有的出口商都能够获得卖方信贷的支持,申请该种贷款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比如经济与发展组织(OECD)的“君子协定”。二、买方信贷BuyerCredit(一)概念在大型机器装备及成套设备贸易中,由出口商所在地银行贷款给国外进口商或进口商所在地银行,以给予进口商融资便利,并扩大本国设备的出口,这种贷款就是买方信贷。即出口方银行直接向进口商或进口商所在地银行提供的贷款。二、买方信贷BuyerCredit(二)程序1.直接贷款给进口商(买方)第一,进口商(买方)与出口商(卖方)洽谈,签订贸易合同,由进口商先缴纳相当于货款15%的现汇定金;第二,在贸易合同签订后至预付定金之前,出口商应投保出口信用险,之后由进口商与出口商所在地银行签订贷款协议;第三,进口商用其借款以现汇方式付款给出口商;第四,进口商对出口地银行的借款,按贷款协议的规定分期偿还,并支付利息。二、买方信贷BuyerCredit(二)程序2.直接贷款给进口方(买方)银行第一,进口商(买方)与出口商(卖方)洽谈,签订贸易合同,由进口商先缴纳相当于货款15%的现汇定金;第二,在贸易合同签订后至预付定金之前,出口商应投保出口信用险,之后由进口方银行与出口商所在地银行签订贷款协议;二、买方信贷BuyerCredit(二)程序2.直接贷款给进口方(买方)银行第三,进口方银行以其借款转贷给进口商,进口商再以现汇方式向出口商支付;第四,进口商银行根据贷款协议分期向出口商所在地的银行偿还贷款;第五,进口商与进口方银行间的债务按双方商定的办法在国内清偿结算。主要优点:有利于进口商真实货价,核算进口设备成本。二、买方信贷BuyerCredit(三)优点与不足1.优点(1)对出口方有利①采用买方信贷,由出口地银行向进口地银行提供贷款,双方商定具体的信贷条件,而进出口双方就可以节省时间集中精力进行贸易谈判、协商,出口商也不必因资金问题而分心,可集中精力组织生产,按时交货;二、买方信贷BuyerCredit(三)优点与不足1.优点(1)对出口方有利②按西方有关国家的法律规定,工商企业每年要公布一次该企业的资产负债表,若采用卖方信贷,出口企业就会有保有巨额的应收账款,这会反映在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中,影响其资信状况及股票价格,而使用买方信贷就可以避免出现这种情况二、买方信贷BuyerCredit(三)优点与不足1.优点(2)对进口方有利①采用买方信贷,进口货价用现汇支付,货价构成清晰、明了,使进口商可以通过卖方报价与别国同类商品报价相比较来确定最满意的供货人;②办理信贷的手续费由买方银行直接付给出口方银行,费用多少由双方银行协商,较之卖方信贷的手续费更为低廉;二、买方信贷BuyerCredit(三)优点与不足1.优点(3)对贷款银行有利贷款给国外的买方银行要比贷给国内企业风险较小,因为银行的资信通常都高于企业,故出口方银行更愿意承做买方信贷业务。二、买方信贷BuyerCredit(三)优点与不足2.不足与卖方信贷相比,买方信贷涉及的关系面多,手续更为复杂。三、福费廷Forfeiting(一)概念也称卖断,是指在延期付款的大型设备贸易中,出口商把经过进口商承兑的,或经第三方担保的,期限在半年以上到五、六年的远期汇票或本票,无追索权(WithoutRecourse)的售予出口商所在地的银行或大的金融公司,提前取得现款的一种融资方式。三、福费廷Forfeiting(二)业务内容1.出口商与进口商洽谈,签订贸易合同,并在合同中注明使用“福费廷”;2.出口商根据签订的贸易合同向进口商发运设备,然后将全套货运单据通过银行寄给进口商,换取经过进口商承兑的附有银行担保的承兑汇票或本票。三、福费廷Forfeiting(二)业务内容汇票:由出口商签发,之后寄给进口商,经进口商承兑,并经过进口方银行担保后退还出口商;本票:由进口商本人签发,不必承兑,但需经过进口方银行的担保。三、福费廷Forfeiting(二)业务内容进口商银行对远期汇票或本票的担保形式有两种:保付:由银行直接在汇票票面签字盖章,表面对此提供担保;保函:银行作为担保人单独出具的一个保证文件,表明对该汇票提供担保。三、福费廷Forfeiting(二)业务内容3.出口商持这种远期汇票或本票到原来约定的银行或大的金融公司进行无追索权的票据贴现,取得现款。无追索权,到期如果遭到拒付的话不能找出口商追索赔偿,风险由贴现行承担。三、福费廷Forfeiting(三)福费廷与贴现的区别1.追索权不同。票据贴现中,若票据到期遭到拒付,银行对出口人能够行使追索权,要求出票人付款;而福费廷业务由于是一种卖断行为,银行不能对出票人行使追索权。因此,通过这种卖断行为,出口商将票据拒付的风险完全转嫁给了贴现银行——最大区别;三、福费廷Forfeiting(三)福费廷与贴现的区别2.票据不同。贴现的票据一般为国内和国际贸易往来中票据,而福费廷业务中的票据则主要是同设备进出口相关的票据;3.贴现的票据,有的国家规定必须具备3个人的背书(背书人越多,付款人越多),一般不需银行担保;而福费廷业务中的票据,不需要背书(因为没有追索权),则需有第一流银行的担保;三、福费廷Forfeiting(三)福费廷与贴现的区别4.手续不同。办理贴现的手续比较简单,而福费廷业务则比较复杂;5.费用不同。贴现的费用负担一般仅按当时市场利率收取贴现息,而办理福费廷业务的费用负担则较高,除利息外,还有管理费、承担费和罚款。三、福费廷Forfeiting(四)福费廷与保理业务的区别1.保理业务一般在中小企业之间进行,成交的是一般性的进出口商品,交易金额不大,付款期限在1年以下;而福费廷业务多在较大的企业之间进行,成交的是大型成套设备,交易金额大,付款期限长;2.保理业务不需要进口商所在地银行对汇票的支付进行担保,而福费廷业务则必须履行该项手续;三、福费廷Forfeiting(四)福费廷与保理业务的区别3.保理业务中出口商不需事先与进口商协商,而福费廷业务则需进出口双方事先协商一致;4.保理业务内容综合,而福费廷业务内容较为单一。四、混合贷款——买方信贷与卖方信贷形式的延伸*产生原因(一)概念为满足同一设备项目融通资金的需要,卖方信贷或买方信贷与政府贷款或赠款混合贷放的方式就是混合贷款。四、混合贷款——买方信贷与卖方信贷形式的延伸(二)形式1.对同一项目的融资,同时分别提供一定比例的政府贷款和一定比例的买方信贷或卖方信贷;如意大利和法国提供的混合贷款,其中政府贷款部分占52%,买方信贷部分占48%,分别签署协议;四、混合贷款——买方信贷与卖方信贷形式的延伸(二)形式2.对同一项目的融资,将一定比例的政府贷款(或赠款)和一定比例的买方信贷或卖方信贷混合在一起,然后根据赠与成分的比例计算出一个混合利率;英国和瑞典就采用这种方式,只签署一个贷款协议,其中利率、费率和贷款期限都是统一的。四、混合贷款——买方信贷与卖方信贷形式的延伸(二)形式赠与成分:是根据贷款的利率、偿还期限、每年偿还次数、宽限期等数据,计算出衡量贷款优惠程度的综合性指标,即按贷款的面值赠与因素所占百分比。信贷条件越优惠,赠与成分越多。第三节OECD国家出口信贷“君子协定”的主要内容“君子协定”全称:“官方支持的出口信贷指导原则协议”ArrangementonGuidelinesforOfficiallySupportedExportCredit包括很多内容,主要可以分为两大部分。两个部分:总的贷款原则具体的贷款条件因为买方信贷用得比较广泛比较多,主要就以买方信贷为例来介绍。一、买方信贷的贷款原则(一)接受买方信贷的进口商只能以其所得贷款向发放买方信贷国家的出口商、出口制造商或在该国注册的外国出口公司进行支付,不能用于第三国;一、买方信贷的贷款原则(二)进口商利用买方信贷只限于进口资本类货物,如单机、成套设备及有关技术、劳务等,一般不能以贷款进口原材料、消费品;一、买方信贷的贷款原则(三)提供买方信贷国家出口的资本货物限于是该国制造的,如该资本货物的部件系由多国产品组装,则本国部件应占到50%以上;一、买方信贷的贷款原则(四)贷款只提供贸易合同中货款金额的85%,其余15%要以定金的形式支付现汇;一、买方信贷的贷款原则(五)贷款一般分期偿还,通常每半年还本付息一次。二、贷款条件(一)使用货币1.使用贷款国货币:如日本、澳大利亚;2.贷款国货币与美元共用,不同货币不同利率:如法国、意大利、英国、加拿大;3.使用美元或贷款国货币:如瑞典。二、贷款条件(二)现金支付进口商在使用买方信贷时,必须自筹相当于设备价款15%的现金,以定金的形式付给出口商。“非全额信贷”二、贷款条件(三)贷款金额的起点进口商利用买方信贷购买资本类货物都规定有最低起
本文标题:《国际信贷》第四章出口信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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