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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质量保证培训目录第一部分:前言第二部分:核电质量保证概述第三部分:核电质量保证大纲要求第四部分:核电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第五部分:值得注意的几个问题第六部分:核电各专业质量通病分析第七部分:核电质量保证大纲内容第八部分:核电质量保证案例结束语第一部分:前言核能是公认的经济、清洁、技术先进具有广阔发展前景的能源。同时,美国三哩岛和前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事故也清楚告诉人们,核能具有潜在的放射性危险。保护人类、社会和环境免受放射性危害是核能发展必须遵循的前提条件。第一部分:前言0.1美国三哩岛核电站2#机组事故事故的起因是蒸汽发生器的给水泵跳闸,事故给水管线上的阀门由于维修人员的误操作而处于关闭状态,使蒸汽发生器的给水中断。这本是一种普通的事故,很容易排除。事故出现后,由于信号显示不全,操纵人员未能及时发现设备处于不正常状态,出现了多次的人为误操作,使得事态严重恶化,导致反应堆堆芯严重损坏。但由于安全壳的防护,没有造成大量放射性释放的灾难性后果。这是人类核电历史上第一次严重事故,后果极为惨重,核工业界的直接经济损失达100亿-200亿美元,美国至今没有新的核电站登记注册。0.2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4#机组事故第一部分:前言事故的起因是切尔诺贝利核电站该机组的设计不够完善,反应堆缺乏固有安全性,运行操作复杂,但严重事故的主要和直接的原因是操作人员的过失和错误,发生了多次的人为违章,只顾完成预先并没有仔细认真制定的实验计划,解除了安全保护系统的某些功能,造成了反应堆堆芯熔化、部分厂房倒塌和大量放射性向外部环境释放的严重事故。大量的放射性物质沉积在厂址周围,长时间大范围的大气运动把释放出的放射性物质散布到整个北半球,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0亿美元,对核电发展造成了世界性的负面效应。在切尔诺贝利事故中,参加消除事故后果的总人数达20万之多。1986年4月27日至8月从切尔诺贝利核电厂周围第一部分:前言地区(约30km半径)疏散了116000居民。有237位职业人员受到有临床效应的超计量辐照。其中134人呈现急性辐射病征兆。当中28人在3个月内死亡,另外2名工作人员在爆炸事故中直接死亡。在1986-1987年期间参加事故后果处理的20万人员接受的平均剂量约为100mSv。其中约10%人员受到的剂量为250mSv,少数人员受到的照射剂量大于500mSv。事故后从禁区(半径30km)撤离的116000名居民在疏散前已受到辐射,其中约10%的人受到的剂量大于50mSv,少于5%的居民受到大于100mSv的辐照剂量。白俄罗斯、乌克兰和俄罗斯放射性污染最严重的地区居住的居民,在此后70年内,平均年照射剂量为2.3mSv第一部分:前言(与全球平均本底辐射剂量2.4mSv相当),北半球各国受此事故影响最大的平均个人剂量约为0.8mSv至1.2mSv。0.3秦山二扩核电站2#机组主管道施工质量事故第二部分:核电质量保证概述1.0核电质量保证的必要性核设施安全和可利用率要求的特殊性对系统和设备以及服务的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确保核设施系统和设备以及服务的高质量,从而确保核设施的安全和可利用率,就必须采取一整套严格的质量管理措施。从总体质量管理严格程度上讲,核设施的质量保证规定比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更严格。实践证明,是否切实实施质量保证工作,对能否保证核设施物项和服务质量,从而对保证其安全运行和可利用率起到十分明显的作用。2.0核电质量保证发展简况在菲根堡姆的全面质量管理的基础上,经过军工生产和第二部分:核电质量保证概述舰艇方面质量管理的实践,于1970颁布了联邦法规10CFR50生产和利用核设施的审批条件的《质量保证大纲》。此后,国际原子能机构在其基础上结合其他国家的质保活动经验,与1978年发布了50-C-QA《核电厂安全质量保证实施规范》,推荐成员国使用。总之,核电工业的质量保证是全面质量管理在核电项目上的应用和发展。由于核电厂具有潜在的核事故风险,因而特别侧重于安全性和可靠性,在实施质保的方法上,强化了政府核安全主管部门的监督与审评职能,使核电厂的安全与质量处于政府部门的管制之下。3.0核电质量保证的原理(原则)—建立与任务相适应的组织结构,明确分配职责,做到既第二部分:核电质量保证概述不重复又不遗漏。—两种职能:生产(执行)职能和验证职能。两种职能人员:执行生产职能的人员和执行验证职能的人员。—质量是执行工作的人员创造出来的,而不是由验证人员验证出来的,即“对要达到的质量负主要责任的是该工作的承担者,而不是那些验证质量的人员”。—执行验证职能的人员和部门必须具有足够的组织独立性和拥有必需的权力,包括不受进度和经费约束的权力。—质量保证大纲必须形成文件,成为文件化的质保体系。—质量保证包括质量控制(即QA包括QC),而不是QA和第二部分:核电质量保证概述和QC。—组织管理层次原则:不允许越级的指挥和越级的向上报告。—质量改进原则:必须定期地评价质保大纲的适宜性和有效性,并采取必要的改进措施,不断地完善和改进质保体系。—质量保证大纲实施的有效性最终要落实到保证产品工程质量,满足质量标准上。4.0核电质量保证的作用—正确地完成所有基本活动以防止误差和潜在的故障,目的是有计划、有控制和有系统地进行一切影响质量的活动。第二部分:核电质量保证概述—通过一系列的验证活动及时地发现缺陷。—对缺陷实施纠正措施,分析和确定缺陷的根源,通过合适的行政和工程手段消除这些根源。5.0质量保证的八大问题—物项或服务有哪几方面的要求?—为了满足这些要求,谁去执行?如何执行?即:谁?什么?什么地方?什么时候?如何?为什么?—哪些异常使得这些要求不能得到满足?—为了防止这些异常的出现,事先应采取哪些措施?—如何检查这些措施的采取可以满足要求?—为了获得所需的质量,在工作实施之前需要制订哪些第二部分:核电质量保证概述文件?—需要事先制订哪些监查点以确保要求总是得到遵守?—当检测到某一偏差时,应采取怎样的行动?6.0核电工业质量保证基础实施质量保证,必须具备的基础条件,即法规与标准体系、质量教育、质量责任制、计量和质量信息反馈。6.1法规与标准体系法规与标准体系呈金字塔型。一般可分四个层次:最一层的是原子能法《IAEA50-C-QA》;第二层的是行政法规及其实施细则;第三层的是工业标准与规范;第四层的是企业内部标准;第二部分:核电质量保证概述行政法规与核电工业安全有关的有两部分:一是工业安全法规,即现行的工业法规和条例;二是核电厂安全法规。其中属于核电质量保证的有一个核安全规定和十个安全导则。我国核设施质量保证法规的名称是《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可简称为《质保规定》,原编号HAF0400,现编号改为HAF003。此法规是根据《IAEA50-C-QA》翻译并稍加修改而成的,是强制性法规。在它下面有10个推荐性的质量保证导则。《核电厂质量保证大纲的制定》HAD003/1《核电厂质量保证记录制度》HAD003/2《核电厂物项和服务采购中的质量保证》HAD003/3第二部分:核电质量保证概述《核电厂建造期间的质量保证》HAD003/4《核电厂调试和运行期间的质量保证》HAD003/5《核电厂设计中的质量保证》HAD003/6《核电厂质量保证组织》HAD003/7《核电厂物项制造中的质量保证》HAD003/8《核电厂质量保证监查》HAD003/9《燃料组件采购、设计和制造中的质量保证》HAD003/106.2质量教育质量教育包括两方面的内容:职工的质量意识教育和技术基础培训。6.3质量责任制质量责任制是根据质量职能,通过一定的程序或制度确第二部分:核电质量保证概述定部门或个人在工作中的责与权。要防止流于形式。6.4计量工作计量工作的主要环节有:—建立制度量具仪器检定制度、量具传递系统、周期检定量具与仪器和实施合格证制度。—定期标定—机构与人员—正确使用、保管和维护6.5质量信息反馈质量信息是指反映产品质量和企业工作质量的信息、基本数据、原始记录。第二部分:核电质量保证概述质量信息应力求准确、及时、全面和系统。7.0质量保证的验证方法与技术验证的方法包括设计评审、文件审查、检验、试验、核对和监查。验证的方法可分为直接验证与间接验证。7.1直接验证属第一层次的验证,方法有检验(测量)和试验(鉴定试验、验证试验、运行前试验、启动试验和在役试验)。是生产第一线的质检活动即供方进行的验证。7.2间接验证属第二层次的验证,方法有核对、监查和审查。直接验证目的是为了确定产品或服务合格与否。间接验证是为了确定直接验证是否正确地执行及其有效性。为此,最合适的方法有核对和监查。第二部分:核电质量保证概述7.3外部监查属于第三层次的验证,它是根据对质保大纲有效性的客观证据,如监查报告、不符合项报告、质量趋势分析和其他文件的系统审查来确定其有效性。7.4核对核对活动包括观察、监视、检查与见证,目的是验证物项或服务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是第二道防线。核对与检验不同,它不要求对产品特性作100%的核对,而是侧重于关键的质量问题。核对一般有三种方式:产地核对、施工核对和运行核对。核对评价四要素:人员资格、文件、设备和记录。8.0核电厂的质量特性参数见附图。第二部分:核电质量保证概述核电厂的质量特性参数第三部分:核电质量保证大纲要求1.0质量保证大纲的基本原则—根据《质保规定》的要求应将核电项目作为一个整体来制定质保大纲,并为完成影响质量的活动规定合适的可控条件。—对核电厂负有全面责任的营运单位必须对制定和实施质保总大纲负责。—核电厂质保总大纲是由与其有关的所有质保工作所构成,并由参与一部分质保大纲工作的所有单位共同制定并予实施。一个新的核电项目,必须制定质保总大纲的指导方针和大纲文件。它包括:方针的阐述、目标的确定、对要求的承诺、组织机构、完成质保工作的责任和权力及各参加单位之间相互关系等问题的确第三部分:核电质量保证大纲要求定。—核电厂质保总大纲分为“设计与建造”、“调试”、“运行”和“退役”四个阶段制订。质保总大纲和分大纲的层次与行政管理关系见附图2.0制订质量保证大纲的依据一根据本单位承担的任务中的质量保证工作的具体内容;—按照《质保规定》的各章中提出的有关的基本要求。3.0质量保证大纲的基本结构(框架)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的基本结构见附图。它包括引言(实际上是“总则”的内容)和12个方面的质量管理措施(称为核设施质量保证体系的12个基本“要素”)。第三部分:核电质量保证大纲要求质保总大纲和分大纲的层次与行政管理关系见图第三部分:核电质量保证大纲要求质量保证大纲的基本结构第三部分:核电质量保证大纲要求3.1引言中规定的基本要求—适用范围。—必须制订并要有效实施一套质量保证大纲。—从质量管理来确保达到质量要求的基本办法是:◆先透彻分析要完成的任务中所有影响质量的活动有哪些。◆然后,对每个影响质量的活动提出和确保下列5个方面的要求。确定所要求的技能→确定所需人员及其责任→选择和培训合适(合格)的人员;使用适当的(指适用的、且标定合格的)设备;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第三部分:核电质量保证大纲要求使用合格的物项;制订工作程序,并按照经审、批的工作程序实施操作。—《质保规定》有10个导则,它们是对《质保规定》的说明和补充。3.2质量保证大纲的基本要求—质量保证大纲是一个单位实施其全部质量保证工作的规划、总体描述的纲领性文件。—质量保证大纲必须“周密制订”和“便于实施”,并规定质量保证大纲的语种,翻译本要由合格人员审核。—对所适用的物项、服务“必须规定相应的控制和验证的方法或水平”。—各单位及其各部门必须“按照工程进度有效地执行质量第三部分:核电质量保证大纲要求保证大纲。—制订质量保证大纲后,还要制订和实施大纲程序。—在质量活动实施前必须制订相应的作业(工作)程序、细则、图纸等第三层次文件。—必须根据需要定期对所有质量保证大纲和大纲程序进行评价、审查和必要时修订,使其适时、完善和便于实施。—管理部门要对本单位的质保大纲的实施状况和适用性,定期进行审查,发现问题采取纠正措施。3.3组织机构的基本要求—为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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