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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栗县中医院医务社工和志愿者制度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科学发展观,更好地推动“医务人员志愿服务”向纵深发展,加强卫生志愿者的管理,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特制定本制度。一、自觉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展现蓬勃向上、开拓进取的精神风貌,维护医院医疗志愿者的形象。二、遵循自愿、平等、无偿、诚信、合法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服从工作岗位安排和医院规章制度管理,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三、上下班途中遵守交通法规,保证人身和财产安全。确保每个月的志愿服务时间。四、遵守医院和志愿者管理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工作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上岗前做好必要的工作准备,换岗时按要求认真做好交接,不得出现空岗现象。如遇特殊情况,按规定请假。五、按照微笑、热情、文明、专业的标准,本着服务患者的目的提供志愿免费服务,确保对工作尽职尽责。工作时间不闲聊,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在公共场所吸烟或饮酒,不得在工作岗位上吃东西。六、珍惜志愿者的公众形象,保持仪表整洁、举止文明、态度亲和,面对他人,主动微笑示意。七、对所有的服务对象保持尊重、平等、热情的态度,按照职责规定提供志愿服务。确保信息保密(包括病人资料、健康信息、个人信息以及医院相关私密性资料),在未经患者本人、医务人员或志愿者管理部门授权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在医院外和任何情况下被提及、复印及泄露。如遇不能解决的情况,应联系医务社工部(82991824,82991613,13094414038)请求给予帮助。八、遵守各项工作纪律。针对媒体采访要求,遵从所在团队的工作安排,展示志愿者良好形象。九、不可利用工作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谋求不当利益,不得向服务对象索要签名、礼品或小费,不得擅自接受服务对象的馈赠。工作时间不主动与服务对象合影。不得以医院志愿者身份从事盈利或其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十、如遇突发事件,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按照规范的应急流程果断处置,遇到无法处理时,第一时间向医院汇报,注意维持正常秩序,避免扩大事态。十一、遵守医院和所在服务岗位的其他相关规定。十二、在志愿服务中,一经发现有违反本条例者,将取消其志愿者资格。
本文标题:医务社工和志愿者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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