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纺织服装 > 平面构成-构成的形式美法则
1.2构成的形式美法则构成基础/单元一(概述)形式美的概念:是指美的对象在形式方面所呈现出来的某些具有共同性的美的要素和规律。形式美的构成因素一般划分为:一部分是构成形式美的感性质料;一部分是构成形式美的感性质料之间的组合规律,或称构成规律、形式美法则。协调是指各构成要素之间在形态上的统一和排列组合上的秩序感。在不同造型要素中强调其共性,达到协调及调和,形与形、色与色、材料与材料之间的和谐协调。1.2.1协调条理是对事物有规律、有秩序的组织和安排,是物象单纯化、统一化的重要手段。反复是指将相同的形象或单位纹样以某种形式规律往返重复排列,能产生出节奏与韵律感。条理与反复即有规律的重复1.2.2条理与反复1.2.3对称与均衡对称是指同形同量的组合,以中心线划分,上下或左右相同。对称是等形等量的配置关系,对称形体在视觉上能给人安定或稳定的感觉。常见的对称有:轴对称、中心对称、旋转对称、移动对称。均衡指在特定空间范围内,形式诸要素之间保持视觉上力的平衡关系1.2.3对称与均衡对比:是差异性的强调,对比的因素存在于相同或相异的性质之间。也就是把相对的两要素互相比较之下,产生大小、明暗、黑白、强弱、粗细、疏密、高低、远近、硬软、直曲、浓淡、动静、锐钝、轻重等对比,对比的最基本要素是显示主从关系和统一变化的效果。调和:是近似性的强调,使两者或两者以上的要素相互具有共性,对比与调和是相辅相成的。调和一般从三个方面来进行:类似调和、渐变的调和、同一调和1.2.5节奏与韵律节奏是音乐术语,指音乐的轻重缓急的变化和重复。在艺术创作活动中,节奏是规律的重复、条理性与反复性产生的节奏感韵律:是在节奏基础上的丰富和发展,它赋予节奏以强弱起伏,抑扬顿挫的变化。节奏在视觉上具有机械美,而韵律是在节奏的变化基础产生的情调,具有音乐美。指运动变化的高低起伏、强弱长短所形成的优美而和谐的趋势和韵味
本文标题:平面构成-构成的形式美法则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4266596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