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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法规政策问答--劳动就业篇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11-03-1322:04浏览次数:860一、就业政策1、那些人员属于就业再就业政策扶持对象?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下岗失业人员实行重点扶持,由劳动保障部门免费发放《再就业优惠证》,作为享受各项扶持政策的凭证,由相关部门提供相应的政策扶持。《再就业优惠证》发放对象主要有五类人:①国有企业及其所办集体企业、其他城镇集体企业中的下岗职工;②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失业保险待遇享受期满,仍未实现再就业的原国有企业的失业人员;③已按全国企业兼并破产计划关闭破产的国有企业中,领取一次性安置费且仍未再就业的人员;④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⑤“零就业”家庭长期下岗失业人员。2、如何申领《再就业优惠证》?下岗失业人员持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向街道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提出申请。接受申请的街道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应当了解其本人的就业和生活情况,并向申请对象所在社区的全体居民张榜公示核实后,报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审批,经认定符合条件的由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发给《再就业优惠证》。3、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和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国家限制行业除外),免交有关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4、下岗失业人员如何享受培训补贴?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毕业半年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未实现就业的城镇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城镇集体企业失业人员以及城镇其他失业人员、进城登记求职的农民工,参加不低于80个有效课时的职业培训或参加不低于120个有效课时的创业培训,若培训后六个月内未顺利实现就业或开业的(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或灵活就业证明),分别给予每人200元或400元补贴;若经培训后六个月内实现就业或正式开业经营的,分别给予每人500元或800元补贴,培训补贴只能每人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5、下岗失业人员如何享受职业介绍服务?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毕业半年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未实现就业的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城镇集体企业失业人员以及城镇其他失业人员、进城登记求职的农民工,公共职介机构给予免费职业介绍。免费职介成功的(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灵活就业证明),对职介机构财政按每人10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职介补贴每人只能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6、下岗失业人员如何享受职业技能鉴定服务?持《再就业优惠证》生活确有困难的人员,以及经过各类职业培训的进城务工农民工,免费给予初次职业技能鉴定(或对农民工进行初次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对技能鉴定机构财政按每人100元的标准给予技能鉴定补贴。补贴每人只能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7、下岗失业人员如何享受社保补贴?对2007年1月份至2008年12月期间持《再就业优惠证》灵活就业人员,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按照“先缴后补”的程序,“3545”以上人员财政按年给予个人缴费总额2/3的补贴,“3545”以下人员财政按年给予个人缴费总额1/2的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灵活就业是指下岗失业人员以及社会其他劳动者个人或合伙组织起来,为社会、单位、家庭或个人提供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劳务并获得相应报酬,而无法建立或暂无条件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就业形式)8、下岗失业人员可享受哪些就业援助?对下岗失业人员和进城登记求职的农村劳动者,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其免费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服务,并积极提供政策咨询、定向培训、组织劳务输出、劳动事务代理、档案托管、接续社会保险关系等各项服务;对持《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人员、残疾或患有疾病但有一定劳动能力和有就业愿望的下岗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中的长期下岗失业人员(这些人员统称为就业困难对象),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财政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的前提是企业(或单位)支付给就业困难人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财政按每人每月300—5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采取用人单位先发后补的办法,按季由财政拨给单位)。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的前提是企业(或单位)与就业困难对象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为其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补贴标准为企业(或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之和计算(只补企业缴费部分),补贴期限与劳动合同期限相一致,最长不超过3年。补贴程序按“先缴后补”,按季申请拨付。2008年,我市共开发公益性岗位6000个,今年计划再在城镇开发公益性岗位4000个,在农村开发公益性岗位1万个,使全市公益性岗位数达到2万个。9、哪些企业可申请享受再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可申请享受再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实体包括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商贸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10、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就业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核准,按实际招用人数每人每年4800元标准,在相应期限内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同时对上述企业中的商贸企业和服务型企业,在相应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按企业为所招用下岗失业人员缴纳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计算(不包括个人缴费部分),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11、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安置富余人员可享受什么政策?对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分流安置本企业富余人员兴办的经济实体(限制的行业除外),吸纳原企业富余人员达到本企业职工总数30%以上(含30%),并变更或签订了新的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财政、国资管理部门认定,税务部门核准,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12、目前我市对失业调控有什么政策?一是建立失业预警机制。制定预警和相应措施,结合运用法律的、经济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对失业进行调控,缓解失业引发的各种矛盾。二是规范企业裁员。企业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需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意见后,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13、运用失业保险基金应对金融危机措施有哪些?一是降低保险费率:将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由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2.5%降为2%。二是给予社保补贴:对采取轮班工作、协商薪酬等办法稳定职工队伍,并保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困难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额度最高不超过企业为轮班和减薪职工所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之和的80%。三是给予岗位补贴:对采取轮班工作、协商薪酬等办法稳定职工队伍,并保证不裁员或少裁员困难企业的轮班和减薪职工,给予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补贴,岗位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四是给予培训补贴:对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积极组织职工开展在岗培训不裁员的困难企业,从失业保险基金中给予每人400元一次性培训补贴,补助总额不超过企业当年缴费的15%。14.国家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主要优惠政策包括哪些?⑴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公益性岗位就业条件并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按照国家现行促进就业政策的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⑵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其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给予薪酬或生活补贴,同时按规定参加有关社会保险。⑶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⑷对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研究生招录和事业单位选聘时实行优先,在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考录公务员时也要进一步扩大招考录用的比例。15、转移就业援助政策有那些?⑴“四免一补”享受对象及条件是什么?享受对象为农村困难家庭人员。条件是各级政府或部门组织输出到外省务工并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农村困难家庭人员。⑵“四免一补”的范围是什么?免培训费、职介费、技能鉴定(专项能力考核)费和交通费(单程),并给予每人300元的一次性生活补贴。对输出组织机构、培训机构和技能鉴定机构由劳动部门按照“先支后补”的原则从就业资金中给予补助,培训费、职介费和技能鉴定(专项能力考核)费补助标准执行就业扶持政策有关规定,交通费凭票据实报实销。⑶申请“四免一补”的程序是什么?各县区要对符合享受条件的人员按季申报,县区劳动就业管理局(处)汇总后,由县区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市劳动就业服务处审查,经市劳动保障局复核、市财政局审批后由市劳动就业服务处将补贴资金拨付申请单位。①申请培训费须提供教学计划、培训人员花名册、考试成绩单。②申请职业介绍补贴标准每人100元。③申请技能鉴定(专项能力考核)费凭鉴定出具的收费凭证。④申请交通补贴只限于单程,原始票据保留申请单位备查。⑤申清一次性生活补贴标准每人300元。16、返乡农民工再就业培训有那些扶持政策?返乡农民工在户籍所在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每年可领取全省通用的600-1000元再就业培训券,在全省有资质的培训机构享受政府减免费就业培训;参加创业培训并开办经济实体的跟踪指导服务机构可享受800元创业服务机构跟踪指导服务补贴。暂未领取再就业培训券的返乡农民工各县区根据返乡农民工技能特点和就业愿望采取院校合作、部门合作、企业合作、就业训练中心自组和自选开展以实用技术为主,包括机械加工、制造、维修、种植、养殖、建筑、装修、餐饮、服务等项目的免费技能培训,技能培训时间不低于80个有效学时,创业培训不低于150个有效学时。培训结束、考核合格后,对培训机构技能培训补贴按照每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补贴400元、创业培训按照每培训一人创业一人补贴800元标准给予补贴。培训经费实行政府、个人共同分担,每人只享受一次培训补贴,培训费用超出部分,由个人负担。17、返乡农民工培训后如何申领培训补贴?县区直接组织培训班培训或与部门、企业、院校合作培训的,由培训单位提出申请,县区人劳部门申报,市劳动就业服务处审核,市劳动保障局复审,市财政拨付补助资金;个人自主培训的,由个人提出申请,所在村村委会审查,盖村委会印鉴,县人劳局复核。所有申请培训补贴资料由县区人劳局统一上报市劳动就业服务处,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市财政统一拨付资金,县区人劳局按标准兑付参与培训部门、院校、企业、个人,不得挪用、截留。申报返乡农民工技能培训补贴资金必须提供以下资料:⑴县区人劳部门申请返乡农民工技能培训补贴的报告及《陕西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审批表》一式两份;⑵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学员名册一式两份;⑶学员考勤册;⑷学员身份证、培训合格证复印件;⑸填报《陕西省就业(创业)培训人员公示名册》;⑹创业计划书复印件;⑺《陕西省就业培训人员安置汇总表》及就业人员劳动合同或用工证明;⑻《陕西省创业培训人员创业汇总表》及创业人员《营业执照》复印件;⑼《陕西省创业跟踪指导服务登记表》。二、全民创业(一)全民创业扶持政策的依据是什么?答:全民创业扶持政策出自以下政府文件:1、宝鸡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全民创业的若干意见》(宝市发〔2007〕12号);2、宝鸡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实施意见》(宝市发〔2008〕7号);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动全民创业促进充分就业的实施意见》(宝政办发〔2007〕63号)4、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创业扩大就业的通知》(宝政发〔2009〕7号)
本文标题:58劳动保障法规政策问答--劳动就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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