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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方案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高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水平和效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一、工作目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依法监管、科学监管,通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合理配置食品安全监管资源,实现对食品安全风险度高、信誉度低、问题突出、群众意见较大的餐饮单位的重点监管,最大限度地激发和调动餐饮服务单位积极性,促进其改善软硬件条件,提高自身管理能力。到2012年底,全县餐饮服务单位实现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达100%。二、实施原则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覆盖、公开透明、量化评价、动态监管、鼓励进步”的原则,积极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要求,对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开展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的评定标准和程序,及时向社会公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和公正;鼓励餐饮服务单位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三、实施范围全县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四、评定依据及内容评定依据为《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关于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评定项目主要包括:许可管理、人员管理、场所环境、设施设备、采购贮存、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和检验运输等。(一)等级划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等级分为动态等级和年度等级。动态等级为监管部门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状况每次监督检查结果的评价。动态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分别用大笑、微笑和平脸三种卡通形象表示。年度等级为监管部门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状况过去12个月期间监督检查结果的综合评价,年度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分别用A、B、C三个字母表示。年度等级分为A级、B级、C级,动态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一般。未达到一般级别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依法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二)评定标准。1.动态等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动态等级评定,由监督人员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动态等级评定表》(见附件)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评分。评定总分除以检查项目数的所得,为动态等级评定分数。检查项目和检查内容可合理缺项。评定分数在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评定分数在8.9分至7.5分(含7.5分),为良好;评定分数在7.4分至6.0分(含6.0分),为一般。评定分数在6.0分以下的,或2项以上(含2项)关键项不符合要求的,不评定动态等级。2.年度等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年度等级评定,由监督人员根据餐饮服务单位过去12个月期间的动态等级评定结果进行综合判定。年度没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也没有违法行为,平均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年度平均分在8.9分至7.5分(含7.5分),为良好;年度平均分在7.4分至6.0分(含6.0分),为一般。3.不予评级情形对新办《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在《餐饮服务许可证》颁发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动态等级评定。对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餐饮服务单位,要求其限期整改,并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6个月内不给予动态等级评定,加大对其监督检查频次,6个月期满后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评定动态等级。动态等级评定过程中,发现餐饮服务单位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需要给予警告以外行政处罚的,2个月内不予动态等级评定,同时加大对其监督检查频次,2个月期满后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评定动态等级。(三)评定程序。1.等级评定由我局组织不低于2名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人员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动态等级评定表》检查内容,对被检查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状况进行量化评定,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签字。2.监督频次动态等级评定为优秀的,原则上每年至少检查1次;评定为良好的,原则上半年至少检查1次;评定为一般的,原则上4个月内至少检查1次。3.等级公布制作悬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应摆放、悬挂、张贴在餐饮服务单位门口、大厅等显著位置,严禁涂改、遮盖。在监督检查餐饮服务单位后的15个工作日内,将年度等级结果在岚皋县食品药品监管网站上予以公布,并纳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信息管理进行管理。4.等级调整动态等级评定为较低等级的,餐饮服务单位可在等级评定2个月后申请等级调整,经评定达到较高动态等级的,调整动态等级。5.复查等级调整。对动态等级评定为较低等级的单位,餐饮服务提供者在整改期限内提前整改完毕的,可主动申请复查。复查结果符合更高标准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将复查作为一次动态检查结果,一并纳入年度等级评定。6.结果异议复核。餐饮服务单位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中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经核实,确属公示不当的,应于自核实之日起3日内在原范围内予以更正公示。7.等级公示管理。未经允许,禁止摘下、更改或遮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我局对拒不悬挂或张贴、遮盖公示牌的,或故意违反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餐饮服务单位采取重点监管。五、实施步骤本辖区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按照宣传发动、检查评级、公告公示三个阶段开展工作。1、宣传发动阶段(5月底前)。通过各种方式积极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宣传。制作标语横幅,召开培训动员会,宣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意义、操作办法、评价指标等内容和要求,提高餐饮服务单位对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单位网站开设专栏,公布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2、检查评级阶段(11月底前)。各片区按照责任区域组织人员每月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动态等级评定检查表》,进行现场打分,确认每月动态评定结果,年底综合评价确定年度等级。3、公告公示阶段(12月上旬)。在7个工作日内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上予以公示。并通过网络、新闻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示公告各单位动态评定结果,广泛接受各界监督。六、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相关股室要高度重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加强工作组织协调,明确相关责任人和联系人,建立健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档案,并作为日常监管工作的重要依据。(二)严格评定,规范管理。实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开展食品安全信誉度评定是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体水平的重要举措和有力抓手,直接关系到餐饮服务单位的形象和声誉。也是对行政监管的阳光化、亲民化,是我局加强社会监督的重要举措,要严肃工作纪律,明确工作要求,严格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规范开展量化评价和信誉度评定工作,杜绝任何形式的走过场,送人情。(三)认真总结,持久推进。食品股要对量化分级工作的开展情况、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及时总结。要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一条街创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作为示范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工作,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一个重要抓手,进一步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长效工作机制。附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动态等级评定表被检查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电话:餐饮服务许可证号:许可类别:检查人员(签字):检查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检查项目检查内容分值一、许可管理(10分)1.是否超过有效期限★22.是否存在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许可证等行为★23.是否擅自改变许可类别、备注项目24.是否擅自改变经营地址15.是否规范悬挂或摆放许可证16.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2二、人员管理(10分)7.是否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18.是否聘用禁聘人员从事食品安全管理★19.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健康档案110.从业人员中是否存在无健康证明的人员211.是否安排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212.是否执行晨检制度113.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是否符合要求114.是否制定并执行从业人员培训制度1三、场所环境(10分)15.场所布局是否符合许可要求116.场所内外环境是否整洁117.专间区域是否符合要求★118.专用区域是否符合要求119.地面与排水是否符合要求120.墙壁与门窗是否符合要求121.屋顶与天花板是否符合要求122.卫生间是否符合要求123.更衣场所是否符合要求124.餐厨废弃物处置是否符合要求1四、设施设备(10分)25.专间设施是否符合要求126.洗手消毒设施是否符合要求★127.供水设施是否符合要求128.通风排烟设施是否符合要求129.清洗、消毒、保洁设施是否符合要求130.防尘、防鼠、防虫害设施是否符合要求131.采光照明设施是否符合要求132.设备、工具和容器是否符合要求133.场所及设施设备管理是否符合要求134.废弃物暂存设施是否符合要求1五、采购贮存(10分)35.是否采购了禁止经营的食品★336.是否符合索证索票、查验记录要求337.贮存是否符合要求238.是否开展定期检查与清理2六、加工制作(10分)39.粗加工与切配是否符合要求140.烹饪过程是否符合要求141.备餐及供餐是否符合要求142.凉菜配制、裱花操作是否符合要求★143.生食海产品加工是否符合要求144.现榨饮料及水果拼盘制作是否符合要求145.面点制作是否符合要求146.烧烤加工是否符合要求147.食品再加热是否符合要求148.食品留样是否符合要求★1七、清洗消毒(10分)49.清洗是否符合要求250.消毒是否符合要求★351.保洁是否符合要求352.集中消毒的餐饮具是否具有消毒合格凭证2八、食品添加剂(10分)53.是否符合五专要求★454.是否符合相关备案和公示要求355.是否存在超范围、超剂量使用现象3九、检验运输(10分)56.检验是否符合要求357.包装是否符合要求358.运输是否符合要求★4检查结果:平均分:评定等级:说明:1.带★的检查内容为关键项,2项以上(含2项)关键项不符合要求,不评定动态等级。2.检查结果的平均分:评定总分除以检查项目数的所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3.检查项目和检查内容可合理缺项。
本文标题:岚皋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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