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广告经营 > 服装节展场布置及物料租赁合同
1万贯服装产业园第三届服装节展场布置及物料租赁合同甲方:四川彭州万贯濛阳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成都市武侯区飞扬庆典美工制作部(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双方就乙方承揽甲方万贯服装产业园第三届服装节展场布置及物料租赁制作及安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乙方承担甲方展场布置及物料租赁时间及安装地点:1、服装节展位、空飘气球、气拱门、广告牌租赁活动时间:2013年12月25日早上8:00——2013年12月31日晚五点。2、地点:万贯服装产业园休闲运动广场、物流大道同心渠内侧部分路段及濛兴东路部分路段(详见附件)二、乙方承担甲方服装节展位、空飘气球、气拱门、广告牌租赁安装内容及费用:1、①131个标准展位,每个展位规格为宽度尽空间3米×进深含桁架厚度3米×总高2.7米,桁架搭建,三面为全新白色喷绘布,顶蓬为平顶,含展位顶眉板处企业名称展位宽度×0.6米高喷绘,每个展位7天租赁费用为600元;②每个展位包含长1.2米×宽0.5米的条形桌两张和宴会椅一张(含红色桌椅套),7天租赁费用为140元。展位及桌椅两项合计7天租赁费用合计为:131个X(600+140)(元)=96940元;2、12米长充气拱门一个(含:“热烈祝贺2013成都时装周暨万贯服装产业园第三届服装节隆重开幕”红底黄字布幅一个,布幅宽度0.7米),7天租赁费用为450元;3、8个升空气球,直径1.8米,含7米*0.7米红底黄字布条幅(文字内容为:①、热烈祝贺2013成都时装周暨万贯服装产业园第三届服装节隆重开幕!②、办好万贯服装节,助推彭州服装产业大发展!③、万贯服装产业园省、市中小服装企业创业基地!④、万贯服装产业园成都“北改”服装企业最佳聚集地!⑤、炫动时尚,引领潮流品牌折上折,精彩天天有⑥、引领新跨越万贯携手中小服装企业实现成都服装梦⑦、办好万贯服装节,发展地方经济,为濛阳经济繁荣做贡献!⑧、建设好万贯服装产业园为打造西部服装之都做贡献),7天每个升空气球租赁费用为400元,7天8个升空气球租赁费用为:8个X400元=3200元;4、参展企业名单及摊位号展示板,桁架规格为长4米×高3米×1米+喷绘(内2容由甲方12月20日前提供),7天租赁费用为:500元。服装节展位、空飘气球、气拱门、广告牌租赁合同总金额为:¥108000元(大写:拾万捌仟元整)(含税票)三、工程期限:2013年12月25日早上7:30前,乙方应完成服装节展位、空飘气球、气拱门、广告牌安装并交付甲方使用,甲方展位商家将于8:00开始进场陈列商品布展。四、结算方式及期限:1.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甲方以支票转账的方式向乙方预付30%工程款计¥32400元,大写:叁万贰仟肆佰元整。2.乙方制作安装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2个工作日内以支票转账的方式向乙方付清40%工程款,计¥43200元,大写肆万叁仟贰佰元整。3.活动结束后,4个工作日内(2014年1月3日前)甲方以支票转账的方式向乙方付清30%工程款(乙方已提供全额发票),计¥32400元,大写叁万贰仟肆佰元整。4.乙方应于2013年12月26日前提供108000元正规发票,如因乙方发票提供时间延期,则甲方付款时间顺延。5.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和账号: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滨江支行双楠小区支行银行账号:4402021609100014953五、甲乙双方权利义务以及应当履行的责任:A、甲方:1.甲方负责升空气球、充气拱门施工进场间的行政办理手续,如因手续未办理好致使乙方不能按时进场施工所导致工程不能按时完工,责任由甲方负责。2.因工程施工时间较长,考虑为12月21日进场施工,甲方应保证乙方能准时进场施工,以及进场后的一切物料的安全。撤场时间预计为2天时间.3.除参展企业名单及摊位号展示板内容需12月20日提供外,甲方应在签订合同时将签字确认的设计稿件提供给乙方,以便乙方按照甲方签字确认的稿件进行制作。34.有权对乙方的制作提出合理的建议和修改意见,以使乙方的施工更符合甲方要求。5.负责施工期间的协调工作,安排相关人员到现场指挥、协作、配合,以保证工程进度。如遇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不可抗力因素,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待甲方确认后,完工日期予以相应顺延。6.项目完工后,负责项目的确认与验收,验收标准以甲方签字确认的设计样稿以及无明显质量问题为准。7.桁架、升空气球、充气拱门等为乙方租赁给甲方使用,因此项目完工后甲方应负责乙方安装施放于展场内一切物料的安全事宜。(尤其升空气球里面灌注的为氢气,属于易燃易爆品,必须防止人为的拉扯以及火源对气球的靠近。)如果因甲方安保不到位造成的损失以及后果由甲方负责。B、乙方1.数量、材质、规格、尺寸、制作工艺详见报价表及图纸。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按甲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制作施工并安装完毕。3.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设计方案进行制作、安装。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纸不符,应及时报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4.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性等指标达到相关规定,否则应承担返工及相应损失。5.按照双方约定的租后服务对甲方提供租用后支持。6.乙方严格按照各种安全规范要求及措施安全施工,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确保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如发生人身安全及责任事故,责任全由乙方自己承担,与甲方无关。违约责任:本合同生效后,双方除合同约定外均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如一方单方面终止合同,需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作为违约金。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即2013年12月25日早上7:30之前将所有展架(包含2桌1椅)、8个空飘气球、充气拱门、参展企业名单及摊位号展示板安4装完毕,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如不能按时完成视其乙方违约,将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8.租后服务:自展位及相关物料验收合格投入使用之日起,乙方对相关物料实行使用期间的维护,在正常使用下非人为损害,乙方免费维护。七、不可抗力:由于地震、风灾、水灾、战争、停电、以及政府行政命令和法令的变更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拒因素,导致直接影响本协议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人力不可抗拒因素的一方,应将事件情况通知对方。一方对其因不可抗拒因素而未履行、部分未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协议而导致他方所遭受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八、争议解决方式:1.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本着互相理解、互相帮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2.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一致时,任何一方都有权提交成都市仲裁委员会仲裁。3.在进行仲裁期间,除提交仲裁的事项外,合同仍应继续履行。九、合同生效及其它事项:1.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告生效,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双方可对合同条款进行调整、更改形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所包括的附件及其它相关有效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补充协议:a)因乙方处于专业角度考虑向甲方建议展位布置为斜顶状(此形状展位顶部为前高后低斜坡顶上不积雨水),甲方坚持使用平顶状方式布置展位。5不能保证喷绘布能否承受因下雨等造成的积水,而导致雨水压坏展位顶部,造成漏水等给使用商家造成的损失。责任由甲方独自承担。b)如因其它原因致展位需要延期使用,则按每个展位人民币50元/天,桌椅(2桌1椅)人民币40元/天,升空气球人民币60元/个/天,充气拱门人民币60元/个/天结算费用。c)自合同签订起展位无论够不够131个均按131个计算,12月22日前有增加,均按740元/7天每一个展位计算。(注:因增加展位时间以及数量不能在合同签定时确定,甲方应允许乙方因物料规格等原因造成的展位规格尺寸有一定差异的悬殊。)附件一:报价表及相关设计图纸(加盖公章)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单位地址:成都市金牛区单位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金府路555号金府银座1栋4楼龙门巷6号附23号电话:028—65526773电话:18980900899负责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年月日
本文标题:服装节展场布置及物料租赁合同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4269955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