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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经济管理系2005年5月我国财税体制改革一、我国财税体制的历史沿革二、我国现行财税体制的主要内容三、我国现行财税体制的运行效果四、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内容一、我国财税体制的历史沿革(一)统收统支体制(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体制(三)划分税种、分级包干体制(四)分税制体制(一)统收统支体制统一制度,统一政策,统一计划。收入统一上交。支出统一下拨。宗旨:确保政令统一,政局稳定。(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体制在加强领导的前提下,赋予地方一定的自主权。由中央确定地方的收入指标;全部收入为固定收入和比例分成收入,由地方统一组织征收,分别入库。由中央统一进行地区间的调剂,凡收大于支的地方上解收入,凡支大于收的地方由中央补助。地方预算的收支平衡。体制的有效期是“一年一定”或“几年不变”,不是长期相对稳定。(三)划分税种、分级包干体制1980年开始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体制,并于1985年和1988年进行两次调整。1.地方预算构成相对独立的一级预算。2.在收入划分上引进分税制。3.责、权、利进一步结合。4.延长了体制的有效时间。5.扩大了地方预算的职能。6.初步形成激励机制与制约机制相结合的体制模式。(四)分税制体制1994年开始实行分税制。机构分设,税种分征,各求平衡。强化政府间转移支付。二、我国现行财税体制的主要内容实行以分税为主要特征的分级财政管理体制。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各级预算相对独立,自求平衡。以各级政府职能和事权为依据,划分财政支出范围。以税种为主划分收入。实行政府转移支付制度。赋予地方政府一定的自主权。分税制的类型世界各国的分税制为两类:彻底分税制和适度分税制。n彻底分税制是指税种的彻底划分,即所有税种分别划归中央和地方,不设共享税。n彻底分税制指税种划分后,各级财政完全自求平衡,中央财政对地方财政基本上不与补助(即基本上不依赖转移支付)适度分税制是指存在中央和地方共享税的分税制。世界各国的共享税形式有三种:n1.附加式:中央征正税,地方征附加税。n2.分征式:中央和地方对同一课税对象分别按不同税率征税。n3.比例分配式:对同一税收收入根据地方的需要情况确定具体的分配比例。分配比例可以全国统一固定,也可以有弹性分税制的类型美国是属于“划分税种、分散立法、分别主管”的典型分税制。n美国的联邦税收、州税收、地方税收分别占国家税收总额的比重为:67%、20%、13%。n法国属于“统一立法、大权集中、只下放部分税种征收权”的中央集权型分税制。n法国的国税和地方税分别占税收总额的比重为90.5%、9.5%。三、我国现行财税体制的运行效果进一步规范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财政关系调动了地方政府的积极性确保了“两个比重”的稳步上升强化了预算管理的硬约束促进了税收的连年稳定增长我国税收增长变化情况1993年,4000亿元。1994-1997年,年均增加1000亿元。1998年,经各种努力,增加1000亿元。1999年步入快车道,跨越10000亿元大关。2001年,突破15000亿元。2003年,突破20000亿元。2004年,突破25000亿元。增长25.7%,增收5000多亿元(超过1994年全年收入)。比2000年翻一番。2004年主要税种的完成情况国内增值税,比上年增收1781.18亿元,比预算超收1002.31亿元。海关代征进口税收比上年增加900.79亿元。企业所得税比上年增收1030.78亿元,比预算超收710.3亿元。个人所得税比上年增收317.87亿元,比预算超收115.91亿元。国内消费税增收319.05亿元,超收251.31亿元。营业税增收736.16亿元,超收350.61亿元。六项主体税种共增收5085.83亿元,占增收的86%。2004年税收特点1、税收收入快速增长2、税收增长呈现“四个均衡”---各季度收入增长均衡、各级次收入增长均衡、各主体税种增长均衡、各地区收入增长均衡。3、增收结构发生显著变化---三大流转税完成14016亿元,占54.5%;增加2621亿元,占49.9%。三项所得税完成5811亿元,占22.6%;增加1348亿元,占25.6%。4、税款入库情况好转,征收管理质量提高。几项改革措施在信息产业部等7部委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在140个中央部门及所属2600多个基层预算单位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扩大政府采购规模,目前已突破2000亿元。从2004年7月1日起,在东北地区进行增值税转型试点。对农业实行“两减免三补贴”,即减免农业特产税和农业税,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对13个粮食主产省的水稻、小麦、玉米、大豆等实行粮种补贴,对中央直属垦区和66个粮食主产县购置大型农机具实施补贴。2004年财政收支状况财政收入26355.88亿元,增加4640.63亿元,增长21.4%,完成111.8%。财政支出28360.79亿元,增加3710.84亿元,增长15.1%,完成105.9%。其中:中央收入15081.54亿元,增加2510.71亿元,增长16.6%。中央支出18274.39亿元,增加2145.88亿元,增长13.3%。中央财政赤字3192.85亿元(减少5.45亿元)。地方财政收入22258.53亿元,增加4147.14亿元,增长22.9%。地方财政支出21070.59亿元,增加3222.18亿元,增长18%。结余或结转1187.94亿元。2005年国家预算情况财政收入29255亿元,增长11%。财政支出32255亿元,增长13.7%。中央财政收入16662亿元,增长10.5%,中央支出19662亿元,增长7.6%,赤字3000亿元。国债发行7023亿元。其中,中央代发100亿元,中央债务收入6923亿元(用于债务还本付息3923亿元,弥补财政赤字3000亿元)。四、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内容(一)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实现税制创新(二)进一步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一)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实现税制创新1、重新确立税制设计的指导思想2、新一轮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1、重新确立税制设计的指导思想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实行稳健的财政金融政策按照市场经济要求科学确定税负水平(2004年我国F/GDP为19%,加上社会保障收入为23%。若加上没有纳入预算的收入为30%。远高于某些发达国家。日本只有20%。)鼓励创新,鼓励技术进步,提高企业竞争力---提高企业的技术研发水平,实现税收的可持续发展2、新一轮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增值税改革---转型个人所得税改革---分类向综合转变企业所得税改革---内外资企业税制的合并消费税改革---税目与税率的调整营业税改革---作为地方主体税种的强化资源税改革---课征范围的调整与扩大部分新税种的开征---燃油税、物业税、环保税、遗产和赠与税等内外资企业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的统一(二)进一步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科学界定各级政府的事权和支出范围合理确定税收收入,特别是地方政府的主体税种进一步规范政府转移支付制度建设深化预算制度改革科学界定各级政府的事权和支出范围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的事权范围以事权为依据,确定支出范围确保支出重点强化支出管理,提高支出效益合理确定税收收入,特别是地方政府的主体税种根据税源分布、征收管理成本、资金需求等合理确定各级政府的收入。强化营业税、财产税作为地方主体税种的地位。赋予和扩大地方税收征收管理的自主权。待条件成熟,允许地方开征新税种。进一步规范政府转移支付制度建设明确转移支付的目标---各级政府提供最低标准的公共服务—经济欠发达地区、能源、交通、通讯、环保、教育科技、医疗保健、社保等。改革现有的转移支付模式---以纵向为主、横向为辅、纵横交错的转移支付模式。以“因素法”取代“基数法”。建立财政转移支付评价、监督和考核机制。加强转移支付制度的法制建设。深化预算制度改革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非税收入管理深化国库制度改革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谢谢大家!
本文标题:我国财税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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