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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工作业务知识学习笔记一、工会工作基本知识(一)工会组织的性质和特征工会是什么样性质的组织,《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明确提出:中国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这就表明了中国工会具有阶级性和群众性相统一的本质属性的特征。工会的阶级性:是指工会是工人自己的组织,其阶级基础是工人阶级。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加入工会的对象必须是工人阶级成员。也就是说加入工会必须是以工资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工资劳动者。二是工会代表和维护广大工人阶级的利益。工会是工人自己的组织,是应工人阶级的利益要求而成立,惟有代表工人阶级的利益才有存在的基础。工人加入工会的目的就是为了得到保护。三是工会在政治上接受工人阶级政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工会的群众性:是指工会是工人阶级最广泛的群众组织,这是与工人阶级的其他组织相区别的特征。具体表现在:一是只要是工人阶级的成员都可以不受任何限制而加入工会。二是加入工会和参加工会活动都是群众自愿的,任何人不得加以强制。三是工会内部生活具有广泛的群众民主性。主要是根据大多数会员的意愿和要求来开展工作,广大会员群众的意愿和要求是工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四是工会的活动方式和工作方法,主要采取引导、协商、教育和服务等群众工作的方式和方法。(二)工会的地位和作用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工会的地位主要通过工会与党和国家政权的关系得以体现,通过法律所保障的工会地位及相关权利和义务得以确定,通过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所发挥的作用得以实现。工会与中国共产党的关系:工会与中国共产党的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工会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工会一方面向党反映职工的意愿和要求,另一方面把党的方针政策及政府的主张向职工群众进行宣传教育,把职工群众团结在党的周围。工会与国家政权机关(政府)的关系:工会与国家政权机关(政府)的关系是参与、合作、协商和相互支持的关系。工会通过行使参与权、交涉权和监督权等等的一系列活动,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使工会成为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工会与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关系:工会在与用人单位与职工的劳动关系中,法律规定工会的身份是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工会组织职工民主参与企(事)业管理,通过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以及履行民主监督的职责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工会与经营管理者的关系:工会与经营管理者的关系,是一种合作支持的关系。一方面要帮助经营管理者能够了解广大职工群众的愿望、意见和要求,增加决策的透明度和正确度;另一方面使职工群众了解企(事)业单位的发展状况,提高职工群众参与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工会要围绕企(事)业单位的中心工作积极地、独立自主地开展自己的活动,工作中主动与行政配合和协作。工会在履行职责时可能与行政发生一些矛盾和分歧,工会要站在职工群众的立场上,与行政民主协商,依法办事,在不损害国家和单位利益的前提下,努力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和正当利益。(三)工会如何履行维护职工权益的基本职责《工会法》明确规定“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依法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工会要做的工作很多,主要是通过参与劳动关系的调整和为职工办实事来实现。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积极开展工作:1、依法维护职工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这是国家法律赋予工会的基本权利。维护职工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最大限度地把广大职工吸引和组织到工会组织中来,以组织的力量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天职,也是保持职工队伍团结统一,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群众基础的迫切要求。因此要坚持哪里有职工哪里就要组建工会的原则,加快工会组建步伐,最大限度地把广大职工组织到工会组织中来。2、依法维护职工的经济利益。经济利益是职工最基本的利益。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首要的就是维护职工的经济利益。当前工会要协助党和政府着重解决好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监督有关下岗职工政策的落实,开展就业援助,促进职工再就业。要帮助下岗失业人员接续好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关系,对失业人员要督促政府按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要监督企(事)业单位妥善处理经济补偿和债权债务问题。要监督企(事)业单位经济裁员和各项重大改革方案的出台,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才能实施。二是监督有关社会保障政策的落实。特别是要针对下岗失业人员重点做好“两个确保”、“一个低保”与“两个纳入”工作(确保下岗职工基本生活、确保社会基本稳定、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努力做到应保尽保。积极参与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各项保险制度的改革。把工会送温暖活动同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紧密结合起来。要多为特困职工办实事,努力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三是监督职工获得劳动报酬权利的落实。企(事)业单位要普遍推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普遍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努力协助单位行政解决好拖欠、克扣职工工资问题,监督企(事)业单位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监督企(事)业单位落实职工参与分配的权利,妥善处理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关系。四是监督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落实安全生产卫生责任制,开展多种安全生产卫生监督检查活动,把劳动保护措施落实到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中去。3、依法保障职工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利。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是实现工人阶级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利的基础。在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公有制企(事)业单位要通过推行厂(司、院、校)务公开,民主评议领导干部,集体合同草案、工资集体协商草案提交职代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企业招待费使用情况、企(事)业单位干部廉洁自律情况、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协议条款等的履行情况向职代会报告等来提高职代会质量和效果。落实好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审议权、通过权、决定权和评议监督权。要特别重视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职工的民主管理工作,大胆探索职代会、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等与企(事)业单位相适应的形式参与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4、依法维护职工的精神文化需求权利。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不仅要维护职工群众具体的经济利益和政治权利,而且要维护他们的精神文化需求,帮助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技术素质,增强竞争能力。要教育和引导职工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要督促企(事)业单位建立和完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积极帮助职工掌握先进的科学文化技术和管理、法律等知识。要办好职工学校和文化俱乐部等宣传教育阵地,满足职工的精神文化需求。要开展各种形式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努力造就“四有”职工队伍。(四)工会的代表权和维护权包括哪些内容《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多部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工会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并对代表和维护职工权益的主要内容和途径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具体在以下几方面:1、有权代表本单位职工就职工正当权益的各种问题与单位进行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与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书。2、工会可派出代表对所属工会所在单位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进行调查,有关单位应予协助。3、企(事)业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侵犯职工合法权益,工会有权要求单位行政或有关部门认真处理。违反国家有关劳动时间规定以及违反保护女职工特殊权益的,工会有权要求行政方面予以纠正。4、企(事)业单位处分职工,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企(事)业单位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合同条款的,工会有权要求重新研究处理。5、企(事)业单位频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和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和职工的意见。6、企(事)业单位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提出意见要求处理;职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工会应当予以支持和帮助。7、工会有权维护职工在生产中的人身安全,支持职工群众拒绝违章作业指挥。遇有危及职工群众生命安全紧急情况时,工会有权向企(事)业单位行政方面建议组织职工脱离危险生产现场;对企(事)业单位行政领导人玩忽职守造成职工伤亡的责任事故者,工会有权代表受害职工,依法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工会有权参与伤亡事故的处理和对职业病危害的调查。(五)基层工会参与企(事)业单位的民主管理,通过哪些途径实现1、企(事)业单位工会主要负责人以职工代表的身份,同企(事)业单位党政领导人一起讨论决定有关重大问题。为了有效地保证工会主要负责人能够参与单位的决策,相关政策规定,企(事)业单位工会主席要选配相当于同级党政副职干部担任。2、通过职代会和其他民主管理形式参与企(事)业单位的民主管理。单位研究经营管理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听取工会的意见;召开讨论工资、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障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会议,必须有工会代表参加。3、帮助、指导职工与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4、企(事)业单位工会要参加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工会代表担任调解委员会主任,办事机构设在单位工会。5、工会依照国家规定,对新建、扩建、技术改造工程中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的建设有权提出意见,企(事)业或者政府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处理。6、企(事)业单位发生停工、怠工事件,工会应当同单位或者有关方面进行交涉和协商,协调解决职工的合理要求,尽快恢复生产工作秩序。7、工会协助企(事)业单位、机关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协助做好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和社会保障工作。二、加强和改进机关工会工作之我见机关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机关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机关党组织联系机关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机关工会在组织职工、引导职工、服务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着独特的作用。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机关机构结构的不断调整,机关职工队伍和人员构成发生了深刻变化,机关工会工作在许多领域遇到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在市场经济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会工作,推进机关工会工作的创新发展,是各级工会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必须认真思考的一个重大问题。(一)机关工会组织的基本职责和任务机关工会是机关组织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规化、职能化的党在机关单位的群众工作机构,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国工会十五大会议精神,按照“党政所望、社会所需、职工所盼、工会所能”的要求,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机关业务工作,以增强基层工会活力为中心环节,提高机关干部职工能力素质和健康素质为重点,认真履行工会的各项社会职能,切实维护机关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扩大机关工会的影响力和渗透力,积极动员广大机关干部职工踊跃投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为共建共享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中国工会章程》规定的中国工会的各项社会职能和工会基层组织的九条基本任务,是机关工会应当完成的基本任务。机关工会还要从本机关的实际出发,重点从以下几方面积极开展工作:1、坚持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武装工会会员、教育职工,是机关工会组织的首要任务。机关工会要积极协助党政有关部门组织职工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重要理论,不断增强职工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清正廉洁,克己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组织职工开展各类业务技能培训与竞赛,努力提高业务工作水平。2、代表和维护机关职工的合法权利,是机关工会的基本职责。机关工会要密切联系群众,注意关心职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了解职工的疾苦,反映职工的合理要求,帮助职工解决实际问题。要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代表和维护机关职工的合法利益,努力为职工说话办事。同时,要引导机关职工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全局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顾大局,识大体,为推进改革、促进发展、保持稳定做贡献。3、
本文标题:工会工作业务知识学习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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