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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儋州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关于印发《全局开展集中整治“庸懒散贪”问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局各科(室):根据《全市开展集中整治“庸懒散贪”问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儋委办发〔2012〕25号)的部署,结合我局当前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市开展集中整治“庸懒散贪”问题专项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集中整治“庸懒散贪”为契机,在全局大力推行“二个五”工作制度(即“五个一”“五个不让”制度),开展“两项活动”(即在全局开展社保精神表述语征集活动、开展优质服务窗口、优质服务岗位、优秀服务标兵的“三优”创建活动),倡导“三种作风”(即倡导爱岗敬业、争先创优的作风,真抓实干、一抓到底的作风,严谨细致、精益求精的作风),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优化经办环境,提高服务质量,努力打造一支业务精通,作风过硬,勇于担当、体恤百姓、清廉从政的社保队伍,为实现儋州科学发展、绿色崛起,开创儋州海南西部中心城市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强保证。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集中整治专项工作,着力解决干部职工队伍思想作风、学风、文风、领导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上妨碍经办服务、影响发展环境的“庸懒散贪”问题,努力实现设施设备更加完善,信息网络互联互通,服务流程科学规范,2服务队伍素质优良,服务水平显著改善,经办环境明显优化、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规范、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有力促进“社保审计年”“基数核定年”“档案达标年”等重大部署的贯彻落实,确保省第六次党代会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圆满实现。三、整治范围和重点集中整治的范围为:局领导干部及各科室工作人员。重点整治《全市开展集中整治“庸懒散贪”问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中提到的四个方面21种问题:(一)以治庸提能力,坚决纠正不思进取、碌碌无为、缺乏创新等问题1、精神萎靡不振。事业心、责任感不强,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在岗不在状态、出工不出力,不学无术,不思进取,不敢担当,无所作为,得过且过。2、学风文风不正。缺乏学习兴趣和热情,不认真学习掌握社保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只办业务,不学政策,满足于一知半解,理论脱离实际。讲空话、套话、大话,以文件落实文件。3、原则性不强。好人主义严重,是非不分、奖惩不明,解决问题不敢较真,责任追究不敢碰硬,大事化小、小事化了。4、能力不足。工作思路不清、业务不熟、标准不高,有想法没办法,工作质量和业务水平低,不能胜任岗位职责。5、创新意识不强。思想僵化、观念陈旧,做事存在“等靠要”思想,不敢打破条条框框,不敢尝试新思路、新方法。(二)以治懒增效率,坚决纠正消极懈怠、办事拖沓等问题31、工作不作为。见困难就退、见问题就推、见矛盾就躲,消极怠工,敷衍塞责。2、办事效率低。重部署、轻落实,时效观念差,缺乏只争朝夕、一天也不耽误的紧迫感,办事拖拉、推诿扯皮,工作落实不到位。3、脱离群众。群众观念淡薄,高高在上,作风漂浮,不深入基层、不深入实际、不掌握下情,调查研究走马观花,漠视群众疾苦,不及时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4、服务意识差。应公开的信息不及时公开,应受理的事项不及时受理,应告知的事项不一次性告知,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接待群众漫不经心、语气生硬、态度傲慢。(三)以治散正风气,坚决纠正思想涣散、纪律松弛等问题1、纪律观念淡薄。对上级决策阳奉阴违,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置之不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2、当“走读”干部。下基层驻点干部,心稳不下,人呆不住,吃住回城,影响工作,群众意见大。3、在编不在岗。长期不上班或逾假不归,“吃空饷”,对停薪留职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或司法处理人员工资待遇问题不及时作出处理。4、团结协作差。缺乏大局观念和团队精神,各自为政,单打独斗,民主意识差,个人说了算,不讲团结,闹无原则纠纷,搞小圈子,散布“小道消息”、传闲话,拨弄是非。5、纪律松弛。班迟到早退,擅自脱岗,工作日中午饮酒,工作时间进茶馆、逛街,上班时间上网聊天、购物、玩游戏、炒股票等。46、会风会纪不正。热衷于开长会、开无实质内容的会,会议主题不明、议而不决、不解决实际问题,开会无故缺席、迟到早退、交头接耳、打瞌睡、看报刊、玩手机等。7、玩风过盛应酬过多。沉溺于打麻将、玩扑克等各种娱乐活动,参与赌博,不注意自身形象,热衷于迎来送往、吃吃喝喝,拉关系、跑路子,心思和精力没有放在工作上。(四)以治贪顺民心,坚决纠正吃拿卡要、为政不廉等问题1、铺张浪费。贪图享受,讲排场、比阔气,用公款高消费,公款旅游,公务接待大手大脚,违反规定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豪华装修办公场所。2、以权谋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借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敛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3、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索取或接受服务对象的财物、宴请,要求服务对象接受有偿服务、购买指定商品、报销个人费用。4、损害群众利益。截留、挤占、克扣、贪污、挪用社保基金,徇私舞弊、失职渎职,不法经办、贪赃枉法,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5、利用中介组织敛财。机关单位或个人与中介组织拉扯不清,通过中介机构强制服务、强制收费,谋取不正当利益。四、实施步骤和内容集中整治专项工作从2012年6月初开始,至2013年3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一)学习教育阶段(2012年6月上旬—7月中旬)1、动员部署。各镇、各单位要组织召开动员部署大会,5进行广泛深入的思想发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制度,完善保障措施,将开展整治专项工作、切实转变干部作风在各级媒体和单位网站、公开栏作出公开承诺(工作方案及公开承诺书面上报市集中整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2、学习教育。组织广大干部认真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同志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重要文件和党纪法规,罗保铭同志在省第六次党代会上的报告和在省纪委五届七次全会上的讲话、省委《若干意见》和关于集中整治专项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及张琦同志在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上的报告和在市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和要求,切实提高对开展集中整治专项工作重要性的思想认识,明确集中整治专项工作的指导思想、具体目标和方法措施,增强接受教育、整治作风、优化发展环境的紧迫感和自觉性。3、开展“五个一”“五个不让”活动。“五个一”:即说好每一句话,接好每一个电话,办好每一件事,接待好每个参保对象,做好每一天的工作。“五个不让”:即不让领导布置的工作在我这里延误,不让要办理的业务在我手里积压,不让差错在我这里发生,不让来办事的同志在我这里受到冷落,不让社保局的形象在我这里受到影响。坚持完善社保机关效能建设十项制度,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服务承诺制、AB岗工作制、否定事项报告备案制、失职追究制等各项制度,以完善的制度机制确保“五个一”“五个不让”活动各项措施得到落实。(二)对照检查阶段(2012年7月下旬—9月底)61、查摆问题。紧密联系领导班子和干部个人实际,认真查找“庸懒散贪”方面的问题和表现。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和虚心听取群众、企业和基层特别是管理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2、剖析原因。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党性修养、宗旨意识、思想作风等方面深刻分析原因,透过现象看本质,并注重从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和体制机制制度上查找原因,防止就事论事、避实就虚。3、组织评议。领导班子和干部个人要撰写自查剖析材料。通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组织生活会、干部大会等形式,广泛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接受群众评议,明确整改要求。(三)集中整改阶段(2012年10月—12月)1、制定整改方案。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整改措施要做到问题明确、目标清晰、措施具体、时限清楚、可操作性强、便于检查考核。2、抓好整改落实。实行整改责任制,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副局长抓职责范围内的整改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督促抓落实。建立整改台帐,及时记录和反映整改进展情况,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四)总结验收阶段(2013年1月—3月)1、全面总结。肯定成绩,总结经验,分析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巩固整治成果。局办公室要形成书面总结材料。2、开展“回头看”活动。在全面总结的基础上,及时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形成整治“庸懒散贪”的长效机制。3、考核验收。在全面总结和回头看的基础上,做好迎接7市集中整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对我局整治专项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对存在问题突出、整治效果不明显和满意度测评不达标的方面,进行“补课”和“再整改”,直至符合要求。五、主要措施(一)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短信、宣传栏等平台,广泛宣传开展集中整治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大力宣传社保局开展集中整治专项工作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效,形成促进整治专项工作的浓厚舆论氛围。(二)组织群众广泛参与。鼓励和吸引服务对象、服务群众积极参与集中整治专项工作,实行开门整治,形成参加单位、参保群众广泛参与的互动机制。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畅通群众投诉渠道。(三)加强检查监督。要加强对集中整治专项工作各个阶段和环节的监督检查,及时了解掌握进展情况,注意发现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提出工作建议,督促解决存在问题。局集中整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成督查组进行明察暗访,及时发现典型案例和突出问题,严肃处理,并进行通报。要充分发挥群众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特邀监察员的监督作用,形成多层次、常态化监督格局。(四)开展民主评议行风。组织力量,采取公开评议、群众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对信息公开、依法办事、服务质量、廉洁自律、制度建设、履行公开承诺情况等方面接受服务单位和服务对象的作风民主评议。针对民主评议意见,认真进行整改。(五)严格实行问责。对组织整治工作不力,发现问题8不纠正,压案不查、瞒案不报的科室领导要严格追究责任。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顶风违法违纪问题,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六、工作要求(一)建立机构,加强领导。成立局集中整治“庸懒散贪”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支部书记、局长王雷任组长,副局长殷良超、曾志国、王垂善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集中整治专项工作的日常工作。局集中整治“庸懒散贪”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要把集中整治专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具体抓的工作责任制,扎实推进集中整治专项工作。(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分管副局长要牵头抓好分管责任范围内的集中整治专项工作,对各阶段工作进行具体安排和监督检查;各科室负责人要要具体抓好本科室责任范围内的集中整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从整体工作出发,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面上情况和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沟通,采取措施狠抓整改落实。同时根据活动安排,做好各阶段活动计划和有关自查总结材料的上报工作。(三)统筹兼顾,合力推进。集中整治专项工作要与贯彻落实省第六次党代会、市第十一届党代会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密结合,与强力推进项目建设紧密结合,与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紧密结合,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与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紧密结合,统筹各方,合力推进,确保集中整治专项9工作取得实效。(四)建章立制,务求实效。坚持治标与治本、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相结合,认真梳理“庸懒散贪”问题的表现和特点,深刻剖析“庸懒散贪”问题在思想观念、社会环境、体制机制等方面的深层次原因,及时总结提炼开展集中整治专项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使其上升转化为有效管用的制度机制。在建立新制度的同时,进一步完善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绩效管理、奖勤罚懒等长效机制,促进干部作风明显好转,发展环境更加优
本文标题:全局开展集中整治庸懒散贪问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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