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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爱生雅(呼和浩特)包装有限公司劳保用品管理制度1.目的:为更好地对职工进行劳动保护,规范劳保用品的管理。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职工。3.术语:3.1.劳保用品: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的一种防护用品,按照岗位需要配给,不能视为福利。3.2.公用劳保用品:按岗位配发的劳保用品,不具体到单个人。3.3.个人劳保用品:按岗位和人配发的劳保用品,具体到个人。4职责:4.1生产部辅料采购员负责劳保用品的采购。4.2人事行政部负责劳保用品的统一计划、管理。4.3.人事行政部按照《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审核后,物流部辅料库统一发放。5.工作程序5.1.配发标准人事行政部会同各部门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条件、性质制定出不同岗位的劳保用品配发标准(限额),批准后执行。5.2审购5.2.1各部门根据配发标准、职工情况、劳保用品的实际损耗程度、根据本部门预算每年年初向人事行政部报采购申请,并由人事行政部进行审核汇总,总经理批准后采购。5.2.2人事行政部负责公司劳保用品的统一计划、管理,生产部负责劳保用品合格供方的评价,统一采购,保证所采购的劳保用品“三证”齐全,并执行《采购控制程序》。编制审核批准文件编号生效日期文件页数会签25.2.3生产部采购回劳保用品之后,除检查其外观和所需证件外,必要时应交人事行政部对其防护功能进行试验或验收。5.2.4保管部门应保管好劳保用品防止丢失损坏,并有明确的标识和出入库记录。5.3发放5.3.1各部门指定相关人员根据人事行政部批准的“劳保用品标准”于每月20日到物流部领取下一月的劳保用品。5.3.2职工领用劳保用品时应履行领用登记手续,相关部门要有相关记录;人事行政部做好个人的劳保用品(除肥皂手套外)的领用记录,按规定期限领取。5.3.3劳保用品发放时,凡不属消耗品的(电焊镜、防护眼镜等),在发放时一律以旧换新。凡不交旧品者,职工需按原品购入价值的30%交纳款项后,方可领用新品。5.4使用5.4.1职工必须按规定配戴劳保用品。5.4.2劳保用品在使用过程中,应正确使用,应杜绝野蛮违章使用劳保用品;应做好清洗、保养工作,保持其正常的使用状态。对失效、无法使用的劳保用品必须立即更换。5.4.3因工作特殊需要或调整岗位而增加的劳保用品,由职工提出,报部门领导批准后下发。5.4.4使用过程中丢失劳保用品的,应及时补领新品,但需按新品价值的50%上交款项。5.4.5公用劳保用品必须在交接班时明确其使用状态,公用劳保用品的管理必须责任到人。5.4.6职工离职时,公用劳保用品应交回公司,应交而未交的将按其原值直接扣交;个人使用的劳保用品,根据使用期限折价工资中扣除。5.5报废回收对环境和人体有危害的劳保用品,必须集中收集,并于每月25日交人事行政部,由人事行政部进行统一回收处理。5.6检查监督5.6.1各生产厂、工段及相关生产部门应随时检查员工佩戴和使用情况,发现未戴应及时纠正。5.6.2由人事行政部对劳保用品的申报、发放、使用、回收等环节进行检查监督。5.6.3对违反劳保用品规定的将按公司《三标管理体系评价制度》处理。
本文标题:劳保用品管理规定(已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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