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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目录一、合同协议书格式二、通用条款三、专用条款一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安溪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承包人:泉州福兴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安溪县吾都片区污水提升泵站工程工程地点:安溪县河滨东路工程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及自筹2、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3、合同工期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80日历天。4、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5、合同价款金额(大写):肆佰壹拾贰万柒仟叁佰贰拾玖元(人民币)¥:4127329元6、组成合同的文件6.1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招标文件及其补充修改(4)投标书及其附件(5)本合同专用条款(6)本合同通用条款(7)图纸、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工程量清单(9)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或明细预算书6.2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合同履行中,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2)本合同协议书及附件(3)中标通知书(4)招标文件(含澄清、修改、补遗)(5)投标书及其附件(6)本合同条款及其补充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图纸(9)工程量清单(10)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7、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条款中的定义相同。8、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9、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10、合同生效10.1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10.2合同订立地点:安溪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10.3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二通用条款此部分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9年12月24日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三专用条款专用条款目录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4、图纸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工程师7、项目经理8、发包人工作9、承包人工作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10、进度计划13、工期延误四、质量与验收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9、工程试车五、安全施工六、合同价款与支付23、合同价款及调整24、工程预付款25、工程量确认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七、材料设备供应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八、工程变更九、竣工验收与结算32、竣工验收十、违约、索赔和争议35、违约37、争议十一、其他38、工程分包39、不可抗力40、保险41、担保46、合同份数十二、补充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合同履行中,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2)本合同协议书及附件(3)中标通知书(4)招标文件(含澄清、修改、补遗)(5)投标书及其附件(6)本合同条款及其补充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图纸(9)工程量清单(10)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合同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语言文字。3.2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并应同时满足泉州市人民政府的相关规定。3.3适用标准、规范本工程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工程建设标准”及第五章“图纸”。执行建设部和本省颁发的所有现行规范和标准,若上述标准和规范做出修改时,则以修改后的新标准和规范为准,有出入的则以较严格的为准。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由发包人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4、图纸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发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当日,向承包人提供图纸贰套。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用于与本工程无关的任何事项。4.2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4.4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工程师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职务:总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委托的职权:监理单位委托的监理工程师是监理工作的全权负责人,行使监理合同授予的权限,并领导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其工作对发包人负责。具体的职权详《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内发包人委托的职权。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详见发包人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内发包人的书面授权执行。涉及工程设计变更、主要装饰及安装材料品牌选定、停工复工通知、工期顺延及索赔的确认。费用增减、工期顺延的指令、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任何付款凭证及主要管理人员更换、分包单位的确定、试验单位资质审核、主材进场审核等需经发包人同意。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职务:现场工程师职权:发包人驻派的工程师是发包人的全权负责人,行使本工程施工合同、代建合同所赋予的职权和工作。5.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7、项目经理姓名:肖惠榕职务:项目经理8、发包人工作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合同签订后3天内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合同签订后14日内开通;(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合同签订后14日内开通;(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按规定需由发包人办理的证件在工程开工前由发包人负责办理完毕;(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合同签订后14日内以书面形式交由承包人,并进行现场交验。现场测量结果由承包人与总监理工程师双方确认。如承包人对施工现场地表面高程不重新测量,则表示承包人对发包人提供的地形图高程无异议;(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合同签订后14天内;(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按通用条款第8.1(8)条执行;(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协调解决本项目与政府部门相关的协调工作,并在每周例会上及时通报与本项目相关的征地拆迁进展情况;及时通报发包人关于本项目管理人员分工及人员变动情况;协调其他专业承包人的进度计划。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委托办理开工前的质量监督申报、施工许可证及竣工备案手续等其他有关手续。规定有发包人承担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9、承包人工作9.1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若有发生,届时双方协商另行《委托设计协议》。(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10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2份其格式和内容符合监理工程师合理规定的整体工程的总进度及月形象进度施工计划表(要求按横道图及单代号网络图2种方法编制)及机械设备、劳务安排计划表,每月的25日上报当月完成的工程量和下月工程进度计划;(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在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过程中,承包人应:①时刻关注和采取适当措施保障所有在场工作人员的安全,保证工程施工安全,现场施工应当保持有条不紊,避免上述人员的安全受到威胁;②为了保护本合同工程免遭损坏,或为了现场附近和过往群众的安全与方便,在必要的时候和地方,或当监理工程师或有关主管部门要求时,应负责提供照明、警卫、护栅、警告标志等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责任。③施工期间,工地发生的一切安全、违法、违规事件,承包人负责处理并承担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责任;(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向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各提供施工现场的办公用房和必要的办公设施;(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声管理等手续:由承包人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及时办理,并承担责任和费用;(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竣工验收交付发包人使用前,承包人应负责全部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工作,并承担全部费用;(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应当详细了解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采取适当措施予以保护,如果承包人单方造成上述事件发生时,承包人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并使发包人免受任何损失,包括经济和名誉;(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承包人应负责整个场地的安全文明卫生管理,做到文明施工、保持施工场地清洁。本工程所存施工建筑垃圾均应全部清运出现场。场地平整、场地道路、场地排水排污附属设等,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施工,施工费用均包括在合同总价中。本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清理费用、临时性收费、临时性占用场地费、临时设施费和不可预见费用,均包括在合同总价中。承包人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后15日内完成现场清理和退出施工现场:包括一切施工机械、设备、人员、临时搭盖等。若不按发包人工程师的要求及时完成清理,发包人工程师有权雇请他人完成,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且可不进行工程验收;(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①为确保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和安全,履行承包人投标时的承诺,承包人保证按照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及时派出投标时承诺拟派出的现场施工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和施工班组技术骨干以及施工人员到发包人工地现场,做好工程各项施工工作。承包人未经监理工程师和甲方批准,不得更换投标时承诺的上述拟派出施工现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因刑事犯罪、伤病丧失工作能力等确属不能履行职责需要变更的,须经监理工程师和甲方批准更换,其接替人员的资格、业绩和信誉不得低于被替换人员,并按照以下标准由承包人向发包人交纳违约金:--更换项目经理每人次5万元人民币;--更换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材料员、施工员、质检员、预算员每人次3万元人民币;承包人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后15日内完成现场清理和退出施工现场:包括一切施工机械、设备、人员、临时搭盖等。若不按发包人工程师的要求及时完成清理,发包人工程师有权雇请他人完成,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且可不进行工程验收。②在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其设备的性能、规格和数量不得低于投标承诺书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所拟采用的施工机械设备。③承包人应负责己完工部分工程的保护工作,应做好防雷电、防火等的安全防护工作,承担施工现场和施工人员的治安、环境卫生、计生、外来人员暂住手续等管理工作和相关费用;若发生任何事放,均由承包人全部负责
本文标题:安溪县吾都片区污水提升泵站工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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