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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食品申报与认证浙江省绿色食品办公室蔡镭二○○九年四月杭州第一部分绿色食品的概念、特征、标志第二部分绿色食品的发展历程、现状及我省的基本情况第三部分绿色食品的申报第四部分绿色食品认证与标志管理第五部分有机食品申报简介第一部分绿色食品的概念、特征、标志一、绿色食品的概念绿色食品并非指绿颜色的食品,而是特指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是食品生产的基本条件,由于与生命、资源、环境相关的事物通常冠之以绿色,为了突出这类食品出自良好的生态环境,并能给人们带来旺盛的生命活力,因此将其定名为绿色食品。绿色食品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产品或产品原料产地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生态环境质量标准;2、农作物种植、畜禽饲养、水产养殖及食品加工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的生产操作规程;3、产品必须符合绿色食品质量和卫生标准;4、产品外包装必须符合国家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符合绿色食品特定的包装、装潢和标签规定。严格地讲,绿色食品是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商标的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二、绿色食品的特征1.强调产品出自最佳生态环境。通过对原料产地及其周围的生态环境因子严格监测,判定其是否具备生产绿色食品的基础条件。2.对产品实行全程质量控制。绿色食品生产实施从土地到餐桌全程质量控制。通过产前环节的环境监测和原料检测;产中环节具体生产、加工操作规程的落实,以及产后环节产品质量、卫生指标、包装、保鲜、运输、储藏、销售控制,确保绿色食品的整体产品质量,并提高整个生产过程的技术含量。3.对产品依法实行标志管理。绿色食品标志是一个质量证明商标,属知识产权范畴,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保护。三、绿色食品标志为了与一般的普通食品相区别,绿色食品实行标志管理。绿色食品标志由特定的图形来表示。绿色食品标志图形由三部分构成:上方的太阳、下方的叶片,和蓓蕾。标志图形为正圆形,意为保护、安全。整个图形描绘了一幅明媚阳光照耀下的和谐生机,告诉人们绿色食品是出自纯净、良好生态环境的安全、无污染食品,能给人们带来蓬勃的生命力。绿色食品标志还提醒人们要保护环境和防止污染,通过改善人与环境的关系,创造自然界新的和谐。绿色食品商标已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有以下四种形式:第二部分绿色食品发展历程、现状及我省的情况一、绿色食品发展历程1990年5月15日,中国正式宣布开始发展绿色食品。中国绿色食品事业经历了以下发展过程:提出绿色食品的科学概念→建立绿色食品生产体系和管理体系→系统组织绿色食品工程建设实施→稳步向社会化、产业化、市场化、国际化方向推进。第一阶段,从农垦系统启动的基础建设阶段(1990一1993年)1990年,绿色食品工程在农垦系统正式实施。在绿色食品工程实施后的三年中,完成了一系列基础建设工作,主要包括:在农业部设立绿色食品专门机构,建立起绿色食品产品质量监测系统;制订了一系列技术标准;制订并颁布了《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等有关管理规定;1993年全国绿色食品发展出现第一个高峰,当年新增产品数量达到217个。第二阶段,向全社会推进的加速发展阶段(1994年一1996年)一阶段绿色食品发展呈现出五个特点:(1)产品数量连续两年高增长。(2)农业种植规模迅速扩大。1996年扩大到3200万亩。(3)产品结构趋向居民日常消费结构。粮油类产品、水产类产品、饮料类产品、畜禽蛋奶类产品比重上升。(4)县域开发逐步展开。全国许多县(市)依托本地资源,在全县范围内组织绿色食品开发和建立绿色食品生产基地,使绿色食品开发成为县域经济发展富有特色和活力的增长点。第三阶段,向社会化、市场化、国际化全面推进阶段(1997年一至今)绿色食品社会化进程加快主要表现在:中国许多地方的政府和部门进一步重视绿色食品的发展;广大消费者对绿色食品认知程度越来越高。绿色食品市场化进程加快主要表现在:绿色食品市场环境越来越好,市场覆盖面越来越大,广大消费者对绿色食品的需求日益增长,而且通过市场的带动作用,产品开发的规模进一步扩大。绿色食品国际化进程加快主要表现在:对外交流与合作深度和层次逐步提高,绿色食品与国际接轨工作也迅速启动。为了扩大绿色食品标志商标产权保护的领域和范围,绿色食品标志商标相继在日本国和香港地区开展注册;绿色食品国际市场潜力逐步显示出来,一些地区绿色食品企业生产的产品陆续出口到日本、美国、欧洲等国家和地区,显示出了绿色食品在国际市场上的强大竞争力。二、绿色食品发展现状A.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现已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委托了42个分支管理机构、定点委托绿色食品产地环境监测机构50个、绿色食品产品质量检测机构15个,从而形成了一个覆盖全国的绿色食品认证管理、技术服务和质量监督网络。B.参照有机农业运动国际联盟(IFOAM)有机农业及生产加工基本标准、欧盟有机农业2092/91号标准以及世界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有机生产标准,结合中国国情制定了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标准、肥料、农药、兽药、水产养殖用药、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等生产资料使用准则、全国7大地理区域、72种农作物绿色食品生产技术规程、一批绿色食品产品标准,绿色食品“从土地到餐桌”全程质量控制标准体系已初步建立和完善。C.绿色食品市场建设已初显成效。目前,中国北京、上海、天津、哈尔滨、南京、西安、深圳等国内大中城市相继组建了绿色食品专业营销网点和流通渠道,绿色食品以其鲜明的形象、过硬的质量、合理的价位赢得了广大消费者的好评,市场覆盖面日益扩大,市场占有率越来越高;相当一部分绿色食品已成功地进入了日本、美国、欧洲、中东等国家和地区的市场,并显示出了在技术、质量、价格、品牌上的明显优势,展示出了绿色食品广阔的出口前景。D.绿色食品国际交流与合作取得了重大进展。1993年,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加入了有机农业运动国际联盟(IFOAM),奠定了中国绿色食品与国际相关行业交流与合作的基础。目前,“中心”已与90个国家、近500个相关机构建立了联系,并与许多国家的政府部门、科研机构以及国际组织在质量标准、技术规范、认证管理、贸易准则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合作与交流,不仅确立中国绿色食品的国际地位,广泛吸引了外资,而且有力地促进了生产开发和国际贸易。1998年,联合国亚太经济与社会委员会(UNESCAP)重点向亚太地区的发展中国家介绍和推广中国绿色食品开发和管理的模式。E.到2008年底,全国有效使用绿色食品标志企业总数达到6740家,产品总数达到21237个,产品实物总量超过8300万吨,其中80%以上的企业由于开发绿色食品经济效益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三、我省的基本情况我省绿色食品开发始于九十年代初期,1992年7月,根据农业部《关于委托管理绿色食品标志问题的批复》精神,经省编委批准,省农业厅设立了浙江省绿色食品办公室,负责本省内绿色食品的开发、管理和服务、指导工作。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生态立省,建设绿色浙江”和省农业厅“打造绿色浙江农业”的战略决策推动下,全省加大了绿色食品的开发力度,绿色食品产业的发展取得了较大的突破。到2008年底,全省已有513家生产企业开发蔬菜、茶叶、水果、粮油、水产品、加工食品等不同种类的绿色食品1036只,发展速度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我省绿色食品产业正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全省绿色食品产品分布图产品个数衢州3%杭州27.3%台州20.6%宁波18.4%温州8.2%丽水6.4%嘉兴4.1%湖州3.4%舟山3.4%绍兴3.4%金华2.2%杭州台州宁波温州丽水嘉兴湖州舟山绍兴衢州金华全省绿色食品企业及产品数020406080企业家数产品个数企业家数1945281915975466产品个数73554922171199976杭州台州宁波温州丽水嘉兴湖州舟山绍兴衢州金华第三部分绿色食品申报一、申请人条件申请人必须是企业法人。社会团体、民间组织、政府和行政机构等不可作为绿色食品的申请人。同时要求:1、申报企业要有一定规模2、经营、服务企业,要求有稳定生产基地3、加工企业须生产经营一年以上4、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作为申请人:(1)与中心或绿办有经济和其它利益关系的;(2)可能引致消费者对产品来源产生误解或不信任的,如批发市场、粮库等;(3)、纯属商业经营的企业;(4)、政府和行政机构二、申报产品条件1、按国家商标类别划分的第5、29、30、31、32、33类中的大多数产品均可申报;2、新开发产品,要求经卫生部以“食”字登记;3、经卫生部公告既是药品也是食品,如紫苏、白果4、对风险系数较大的产品要慎重,如白酒、蔬菜、肉鸡、黄泥螺、甲鱼、猪肉、韭菜等5、药品、香烟不受理;暂不受理油炸方便面、火腿肠、叶菜类酱菜的申报6、对作用机理不甚清楚的产品,暂不受理,如减肥茶等。三、申报材料申请人向所在省绿色食品办公室(中心)(以下简称省绿办)提出认证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文件,每份一式两份,一份省绿办留存,一份报中心:1.《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2.《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3.保证执行绿色食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4.生产操作规程(种植规程、养殖规程、加工规程)5.公司对“基地+农户”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合同、基地图、基地和农户清单、管理制度)6.产品执行标准7.产品注册商标文本(复印件)8.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9.企业质量管理手册对于不同类型的申请企业,依据产品质量控制关键点和生产中投入品的使用情况,还应分别提交以下材料:1.矿泉水申请企业,提供卫生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及专家评审意见复印件;2.对于野生采集的申请企业,提供当地政府为防止过渡采摘、水土流失而制定的许可采集管理制度;3.对于屠宰企业,提供屠宰许可证复印件;4.从国外引进农作物及蔬菜种子的,提供由国外生产商出具的非转基因种子证明文件原件及所用种衣剂种类和有效成份的证明材料;5.提供生产中所用农药、商品肥、兽药、消毒剂、渔用药、食品添加剂等投入品的产品标签原件;6.生产中使用商品预混料的,提供预混料产品标签原件及生产商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使用自产预混料(不对外销售),且养殖方式为集中饲养的,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使用自产预混料(不对外销售),但养殖管理方式为“公司+农户”的,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预混料批准文号及审批意见表复印件;7.外购绿色食品原料的,提供有效期为一年的购销合同和有效期为三年的供货协议,并提供绿色食品证书复印件及批次购买原料发票复印件;8.企业存在同时生产加工主原料相同和加工工艺相同(相近)的同类多系列产品或平行生产(同一产品同时存在绿色食品生产与非绿色食品生产)的,提供从原料基地、收购、加工、包装、贮运、仓储、产品标识等环节的区别管理体系;9.原料(饲料)及辅料(包括添加剂)是绿色食品或达到绿色食品产品标准的相关证明材料;10.预包装产品,提供产品包装标签设计样。四、《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生产情况调查表》填写1.“生产企业概况”表的填写填写单位。该表由申报单位填写、加盖公章并负责;应使用商品名,不可一类产品(如蔬菜、水果、茶叶)作为一个申报名称,要坚持“一品一号”原则。对于类似与冰淇淋、系列大米类产品,由于成分基本一致,且加工工艺一样,填写一份表,附报清单(名称、商标、产量等);一栏内不可多个产品混填;原料供应形式”栏填写申报企业与生产基地或原料供应单位间关系。A:申报企业本身是生产单位,如农场、果园等,填写“自给”B:申报企业有固定基地,基地负责生产,填写“公司+基地”“协议供应”形式,并附协议书复印件C:从企业购买原料,填写“合同供应形式”,附合同复印件、发票复印件2、“表二农药与肥料使用情况”填写要求“表二农药与肥料使用情况”填写要求A:填写单位。该表由原料生产单位填写、加盖公章并负责。省、市、县级农技服务部门不可作为填写单位;B:“主要病虫害”一栏填写当年发生的病、虫、草害C:“农药、肥料使用情况”栏填写当年使用情况D:每项必须填写,不得涂改(笔误,杠该)E:大田作物,农药“每次用量”单位g(mg)或l(ml)/亩,不得用稀释倍数;果树
本文标题:绿色食品申报与认证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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