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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6944和GB12268及相关标准最新修订版解读主要内容4GB12268特殊规定解读3危险货物的包装类别2危险货物的分类及危险特性1GB6944和GB12268最新修订版解读GB6944和GB12268的历史沿革GB6944《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为国内危险货物的基础标准,最早于1986年制订,并于1987年7月1日执行。GB12268《危险货物品名表》于1990年3月19日发布,同年9月1日实施。2003年,GB6944和GB12268开始第一次修订,于2005年7月27日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并于2005年11月1日正式实施。1GB6944和GB12268最新修订版解读GB6944和GB12268与联合国《规章范本》的对应关系1987版GB6944《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和1990版GB12268《危险货物品名表》采用联合国《规章范本》第7修订版,2005版采用第12修订版。GB6944和GB12268本次修订采用第16修订版。GB6944《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对应《规章范本》(第16修订版)的第2部分:分类。GB12268《危险货物品名表》对应《规章范本》(第16修订版)的第3部分:危险货物一览表、特殊规定和例外。两项标准具有非常密切的关系:GB6944是GB12268的基础和指南,而GB12268则是GB6944的具体体现。两项标准对我国危险货物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建立具有重要贡献。标准的制订,是我国首次将国际标准转化为我国国家标准。至此,我国危险货物运输法规和标准借助国际规则逐步完善并不断发展。GB6944和GB12268,以及其他基础标准一起,构成了我国危险货物和危险化学品标准体系的主干,并衍生了我国一系列危险货物和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GB6944和GB12268的制(修)订具有如下重要意义:(1)在危险货物管理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2)为我国法律法规的制订提供依据;(3)有效解决与国际接轨的问题;(4)为我国危险货物和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的标准体系确定了基本框架和原则,对行业标准提升和技术进步具有关键作用。标准修订原则(1)GB12268和GB6944的修订同步进行,在内容和结构上互为补充,协调一致,并同步发布实施。(2)标准内容按照《规章范本》最新版本的最新内容进行修订。(3)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必要的修改,但原则上以《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第16修订版)为准。修订过程1、广泛征求意见国家部委、地方行政管理机关、行业协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业2、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召开会议3、网上公式4、修订稿共7版评审会2010年12月16~18日由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召开了GB6944《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和GB12268《危险货物品名表》修订稿的评审会。两项标准于2012年5月11日发布,2012年12月1日实施。GB6944标准结构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危险货物分类5危险货物危险性的先后顺序6危险货物编号本标准规定了危险货物分类、危险货物危险性的先后顺序和危险货物编号。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危险货物运输、储存、经销及相关活动。2规范性引用文件GB11806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程GB/T3536石油产品闪点和燃点的测定克利夫兰开口杯法GB/T21622危险品易燃液体持续燃烧试验方法GB/T21624危险品易燃黏性液体溶剂分离试验方法GBT21617危险品固体氧化性试验方法GBT21620危险品液体氧化性试验方法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第16修订版)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和标准手册》(第5修订版)世界卫生组织《世界卫生组织建议的农药按危险性的分类和分类准则》(2004)危险货物(也称危险物品或危险品)3术语和定义编号Text气体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包括危害环境物质4危险货物分类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易燃液体爆炸品放射性物质腐蚀性物质九类I类包装:具有高度危险性的物质II类包装;具有中等危险性的物质III类包装:具有轻度危险性的物质4危险货物包装类别5危险货物危险特性的先后次序多数危险货物具有多种危险性。当某种危险货物具有二种以上危险特性时,其危险性归类应以其中的主要特性作为该危险货物的类属,其他危险性则作为该危险货物的次要危险性。危险货物危险性先后顺序表新版本与2005版的区别——修订了原标准中的术语和定义、危险货物类、项的判据;——增加了爆炸品配装组分类和组合;——增加了危险货物危险性的先后顺序;——增加了危险货物包装类别。GB12268《危险货物品名表》主要修订内容确定《危险货物品名表》的适用范围根据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的适用范围以及我国的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标准的适用范围确定为:危险货物的运输、储存、经销及相关活动。对《危险货物品名表》内容的调整为更好地与国际接轨,新标准在内容上与《规章范本第3部分:危险货物一览表、特殊规定和例外》尽可能一致,按照“危险货物一览表”,对原标准(2005版)中的危险货物进行适当调整,并对《危险货物品名表》结构进行了补充,增加“特殊规定”栏目增加和删除的危险货物条目①删除下列联合国编号的条目:1014、1015、1979、1980、1981和2600。②增加下列联合国编号的条目:3412、3463、3469、3470、3471、3472、3473;0505、0506、0507、0508、2031、3474、3475、3476、3477、3478、3479、3480、3481;0509、1471、3482、3483、3484、3485、3486、3487、3488、3489、3490、3491、3492、3493、3494、3495有关《危险货物品名表》的几点说明(1)制定《品名表》的目的是为了消除危险或使危险减少到最小。(2)《品名表》列入的是危险货物运输、储存、经销及相关活动中最为常见的危险货物,但并不详尽。(3)《品名表》中使用了“类属”或“未另列明的”的条目。(4)危险货物固有的不稳定性可通过包装、稀释、稳定、添加抑制剂、冷冻或其他预防措施加以控制。某些危险货物必须在采取这些措施的情况下才可运输。GB12268标准结构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一般规定5危险货物品名表结构6危险货物品名表附录A类属和未另作规定的危险货物正式运输名称一览表附录B适用于某些物品或物质的特殊规定索引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一般规定4.1危险货物的危险性按照GB6944分为9类,有些类别再分成项别,判据见GB6944。4.2危险货物品名表的每个条目都对应一个编号,该编号采用联合国编号。4.3危险货物应按照《品名表》中适合该物质或物品的名称标示。4.4多数危险货物具有多种危险性,具有一种以上危险性的危险货物的主要危险性按GB6944确定。4.5危险货物的危险性与其固有的不稳定性有关。对大多数危险货物来说,这种不稳定性能够通过正确的包装、稀释、稳定、添加抑制剂、冷冻或其他预防措施加以控制。4.6危险货物在其数量、物理状态、包装、运输条件等不同的情况下危险性有所不同。适用于某些危险货物的特殊规定列于附录B。危险货物品名表的条目包括以下四类“类属”条目“未另作规定的”一般条目“单一”条目“未另作规定的”特定条目“单一”条目UN1194亚硝酸乙酯溶液UN1090丙酮“单一”条目适用于意义明确的物质或物品“类属”条目UN1266香料制品,含有易燃溶剂UN3101液态B型有机过氧化物UN1133粘合剂,含易燃液体UN2757固态氨基甲酸酯农药,毒性“类属”条目适用于意义明确的一组物质或物品“未另作规定的”特定条目UN1987醇类,未另作规定的UN1477无机硝酸盐,未另作规定的“未另作规定的”特定条目适用于一组具有某一特定化学性质或特定技术性质的物质或物品“未另作规定的”一般条目UN3286易燃液体,毒性,腐蚀性,未另作规定的UN1325有机易燃固体,未另作规定的“未另作规定的”一般条目适用于一组符合一个或多个类别或项别标准的物质或物品类属和未另作规定的危险货物正式运输名称一览表类属和未另作规定的危险货物是《危险货物品名表》中未具体列出名称的物质或物品。这些物质或物品应按照GB6944和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和标准手册》(第5修订版)进行分类。在确定其危险性质后,应使用危险货物品名表中最恰当描述该物质或物品的名称。具有或被怀疑具有爆炸性质的任何物质或物品,首先应考虑划入第1类。危险货物品名表分为7栏:危险货物品名表分为7栏:与2005版的区别——采用新修订的GB6944对危险货物进行分类;——对《危险货物品名表》结构进行了调整和补充,增加“特殊规定”栏;——取消“备注”栏;——参照《规章范本》对原标准中危险货物进行了适当调整;——删除附录中“爆炸品配装组划分方法和爆炸品危险性项别与配装组的组合”和“危险货物危险性的先后顺序”等内容;——将“类属或未另作规定的危险货物”和“适用于某些物品或物质的特殊规定”等内容作为规范性附录列出;——增加索引。《危险货物品名表》的作用限定了危险货物的范围。规定了危险货物的名称(正式运输名称)。规定了危险货物运输的限制条件。规定了危险货物的包装类别即危险等级。列出了适用于某些危险货物的特殊规定。第1类爆炸品爆炸品包括:a)爆炸性物质b)爆炸性物品c)为产生爆炸或烟火实际效果而制造的,a)和b)中未提及的物质或物品。爆炸性物质是指固体或液体物质(或物质混合物),自身能够通过化学反应产生气体,其温度、压力和速度高到能对周围造成破坏。烟火物质即使不放出气体,也包括在内。爆炸性物品是指含有一种或几种爆炸性物质的物品。过分敏感或反应性很强以致可能产生自发反应的爆炸性物质禁止运输。2危险货物分类和危险特性第1类:爆炸品第1类包括6项。第1.1项: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第1.2项:有迸射危险,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第1.3项:有燃烧危险并有局部爆炸危险或局部迸射危险或这两种危险都有,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第1.4项:不呈现重大危险的物质和物品;第1.5项:有整体爆炸危险的非常不敏感物质;第1.6项:无整体爆炸危险的极端不敏感物品。爆炸品配装组划分和组合爆炸品是危险性最大的一类危险货物,因此,为了安全目的,爆炸品在按照危险程度分为6类的基础上,还划分了13个配装组。爆炸品配装组划分待分类物质和物品的说明配装组组合一级爆炸性物质A1.1A含有一级爆炸性物质、而不含有两种或两种以上有效保护装置的物品。某些物品,例如爆破用雷管、爆破用雷管组件和帽形起爆器包括在内,尽管这些物品不含有一级炸药B1.1B、1.2B、1.4B推进爆炸性物质或其它爆燃爆炸性物质或含有这类爆炸性物质的物品C1.1C、1.2C、1.3C、1.4C二级起爆物质或黑火药或含有二级起爆物质的物品,无引发装置和发射药;或含有一级爆炸性物质和两种或两种以上有效保护装置的物品D1.1D、1.2D、1.4D、1.5D含有二级起爆物质的物品,无引发装置,带有发射药(含有易燃液体或胶体或自燃液体的除外)E1.1E、1.2E、1.4E含有二级起爆物质的物品,带有引发装置,带有发射药(含有易燃液体或胶体或自燃液体的除外)或不带有发射药F1.1F、1.2F、1.3F、1.4F爆炸品配装组划分(续)含有二级起爆物质的物品,带有引发装置,带有发射药(含有易燃液体或胶体或自燃液体的除外)或不带有发射药F1.1F、1.2F、1.3F、1.4F烟火物质或含有烟火物质的物品或既含有爆炸性物质又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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