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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国家安全与保密教育第一节、国家安全教育一、国家安全的内涵(一)国家安全的定义国家安全一般是指作为社会政治权利组织的国家及其所建立的社会制度的生存和发展的保障。它包括国家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以及人民生命财产不被外来势力侵犯;国家政治制度、经济制度不被颠覆;经济发展、民族和睦、社会安定不受威胁;国家秘密不被窃取;国家工作人员不被策反;国家机构不被渗透等等。任何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均视为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国家安全主要内容包括国民安全、领土安全、经济安全、主权安全、信息安全等10个方面。(二)国家安全的重要性国家安全是国家的根本所在,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维护国家的利益和安全,是每个公民的神圣义务,任何情况下不得做有损国家安全的事情,并自觉与一切损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作斗争。我国宪法第五十四条、《国家安全法》第三条中都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二、如何正确认识国家安全形势1、境外敌对势力亡我之心不死,尤其在苏联解体,东欧剧变之后,要在全球范围内取消社会主义制度,而把中国作为最后一个要攻击的重要目标。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在发展对华关系的同时,继续推行西化、分化中国的战略。他们相互勾结,利用我政治、经济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面临的各种困难,伺机在我国进行渗透和破坏活动。2、高校人才荟萃,知识密集,信息资源丰富,涉外交往频繁,是意识形态领域中极为敏感、极为重要的地方,因此境外敌对势力在反华策略中完成要以大陆高校为目标、以大陆高级知识分子为重点、盯着中国的高等院校做工作,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由此他们把高校作为其渗透、颠覆、演变的重要场所和目标。3、境外敌对势力打着民主、自由、人权的旗号,宣扬西方的价值观念,动摇人们对社会主义的信念,对我中青年知识分子极力进行西化、分化和弱化。一方面,他们利用各种文化活动和学术交流,多层次、多渠道、多方式、多方位接触、拉拢高校人员,进行思想文化渗透,培植亲西方势力。如:一些西方国家驻华使馆和驻华机构,经常以多种节日举办宴会、报告会、专题讨论会等活动,广泛邀请我国各界人士参加,其间大肆散布民主、自由、人权等西方价值观念,他们利用学生、专家、学者、以探亲为名,诋毁社会主义制度,宣扬西方物质文明,对青年学生施加影响。另一方面他们通过多种途径对我国进行心战宣传。如:向我国高校及科研院所邮寄反动宣传材料,极尽污蔑、诽谤和挑拨离间,极力诋毁我国内部的政策,妄图在我国内部制造纠纷;西方一些国家电台不仅加大了对华的广播频率,延长了广播时间还增加了广播内容,采取歪曲事实,挑拨煽动的手法,企图在我国制造思想混乱。近年来收听西方电台的人数逐年增加,且确有一些人在思想上起了变化,崇拜西方的文明、自由,而对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产生不满。4、隐蔽的间谍情报人员,采取公开掩护秘密,以合法掩护非法等方式,对我进行煽动、窃密、策反等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一是通过社会活动,广泛接触有关人员,套取我国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秘密;二是利用办理出国手续的机会,向我国人员刺探内部秘密;三是利用一些人的不健康心理,以帮助出国定居,提供经济担保,奖重金或施以小恩小惠等手段对我人员进行收买利用;四是利用参观、旅游、观光等搜集情报;五是策反我内部人员,然后派遣回来进行间谍情报活动;六是利用亲属关系窃取秘密;七是打着科技没有国界的口号,以先进的科研条件,优厚的物质待遇为诱饵,拉拢腐蚀我出国留学人员为其卖力。5、个别人丧失国格和人格与境外敌对势力有联系,受其唆使,反对中国共产党,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活动遥相呼应;有的担任非法组织负责人,有的还进行一系列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少数出国人员缺乏国家安全意识和保密观念,经不起各种各样的诱惑,与国外敌对势力勾结,做出有损国格人格的事,自觉不自觉的为敌人帮了忙服了务。【典型案例】1吉林省某高校教授赵某,出生于韩国金逻北道,1936年,由于朝鲜战乱,至使其家庭离散,一个姐姐流落到日本,一个堂兄留在了韩国,而他却辗转来到了中国,成了中国公民,后为大学教授。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后,他与日本的姐姐及韩国的堂兄取得了联系,后申请出国探亲,先后到日本和韩国,但赵的活动一开始就被韩国间谍机关掌握并进行了精心的策反安排,运用各种手段,特别是煽动民族情感,中国和朝鲜问题等,最后将赵策反。赵回国后仍在原学校任教,并利用教学、科研、出差等机会,在我边境地区收集政治、经济、军事情报,先后报告给韩国间谍情报机关,给我国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后被我司法机关法办。【案例解析】作为一名高等院校的教授,有机会接触到更多的国家秘密,也有更便利的身份掩护自己的非法活动,因此,国外一些敌对势力一直把高校作为他们重点发展的目标,赵教授正是被间谍机关策反、利用的;如果赵教授能时刻以国家利益、民族团结、祖国统一为重,就不会被间谍机关策反,走上一条不归路。【典型案例】2某大学讲师郭某,在美国自费留学期间,被驻美的台湾当局间谍策反。台湾间谍以交朋友为名,从生活入手,常给郭买些物品,陪同游山玩水,以座谈台湾和大陆生活为由给郭看一些台湾出版的裸体黄色歌舞,淫秽电影,逛夜总会,玩女人等,最后被完全腐蚀,完全听命于台湾间谍人员的摆布。后将郭秘密带到台北,参加了台湾的间谍组织,并接受了三个月的间谍训练,受训后,郭回到美国并被秘密派回中国大陆,回到学校后,继续以教师为掩护,利用各种机会和学到的间谍手段收集我政治、经济、军事、科技情报,密报给台湾间谍机关,并领取了活动经费。郭后来被国家安全机关逮捕,判处十二年有期徒刑。【案例解析】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西方的一些价值观念为一些中青年人所接受,他们在接受这些价值观念的同时,灵魂也变得丑陋,为达到自己理想的生活目的,不惜出卖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参加间谍组织,最终等待他的必定是铁窗下的生涯。【典型案例】3北京某重点大学国际政治系四年级学生李某在毕业前夕,被在校任教的美籍英语教师、美国中央情报局间谍约翰.德雷克斯策反,参加了美国情报组织,并为其收集我国的各类情报。约翰以帮助李毕业后找工作、担保出国、物质、金钱引诱,个人感情(二人同居)等手段将其拉下水,被发展为情报人员。【案例解析】毕业后找到一份理想的工作,或者能够继续出国深造,是每一个大学生的梦想,而对国内日益严峻的就业形势,大学生们难免会想尽一切可能的办法。国外间谍组织也正是利用了大学生的这种需求心理,许以各种诱惑,用各种手段进行腐蚀、拉拢,把一些意志薄弱、经不起诱惑的同学拉下水成为谍报组织服务的工具。三、危害国家安全的五种行为(一)、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如台独分子一直没有放弃两个中国的梦想,达赖喇嘛也在境外成立了流亡政府,东突厥势力也在国内大搞破坏、谋杀、爆炸等活动。(二)、参加境外各种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或代理人的任务的行为。无论行为人是否接受了间谍组织的任务,是否进行了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情报或其他破坏活动,只要参加了间谍组织,即构成了间谍犯罪。未参加间谍组织,却接受了间谍组织或其代理人的任务,也不管其任务实现与否,不影响间谍犯罪的成立。(三)、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行为。一般指在未参加间谍组织,也没接受其代理人任务的情况下,主动为间谍机构窃取、刺探、收买、提供情报。不管情报是否到了间谍手中,都不影响间谍犯罪的成立,就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四)、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或者将防地设施、武器装备交付他国或敌方的行为。(五)、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行为。1、组织、策划或者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恐怖活动的;2、捏造、歪曲事实,发表、散布文字或者言论,或者制作、传播音像制品,危害国家安全的;3、利用设立社会团体或者企业、事业组织,进行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4、利用宗教进行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5、制造民族纠纷,煽动民族分裂,危害国家安全的;6、境外个人违反有关规定,不听劝阻,擅自会见境内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或者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重大嫌疑的人员的。【典型案例】1买加,男,1973年1月生,维吾尔族,1993年9月考入北京某大学,买加民族主义情绪严重,他在宿舍的墙上贴有维族人的头像,作为自己崇拜的英雄。入学以后,纪律性差,经常外出,夜不归宿,与校外人员来往频繁,几次在私人饭馆组织新疆人聚餐,与一些民族分裂主义分子经常接触。1994年8月,在新疆搞爆炸的民族分裂主义分子艾×跑到北京与买加直接联系。艾×被抓获后,买加不但不引以为鉴,反而在分裂祖国的罪恶道路上越走越远,越陷越深。由于参加非法活动,他已知道自己被有关部门重视。1994年底,他以学习跟不上为由离校出走。由于西方敌对势力分裂中国,打着建立××××斯坦共和国的旗号,企图把新疆从祖国分裂出去。买加正是迎合了西方敌对势力的需要,弃学归疆,更加肆无忌惮,与分裂主义分子打的火热。为了实现他们分裂祖国的不可告人的目的,他毅然加入××解放组织党,并成为该组织五名重要成员之一。1995年的某一天,正当他们做着黄梁美梦,肆无忌惮地四处活动时,被新疆国家安全部门抓捕归案,买加与他的同党均落入法网。【案例解析】境外一些敌对组织和敌对势力一直虎视眈眈地注视着中国,稍有风吹草动,他们就会迫不急待地跳出来,大搞破坏活动,利用国内一些激进分子,煽动闹事,破坏民族团结,破坏祖国统一,买加就是这些敌对组织的一个棋子,利用民族感情结党成社进行分裂祖国的活动。祖国的利益神圣不可侵犯,祖国的统一、民族的团结更不容许遭到破坏,等待破坏分子的只能是人民的审判。【典型案例】2一九九○年,吉林省某医学院学生金某被来校讲学的澳大利亚籍教师卡洛尔策反,加入了他们的情报组织,为其收集我国经济、军事、科技情报,后被我国家安全机关抓获,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案例解析】金某参加间谍组织,并为其收集情报,对国家安全构成威胁,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任何出卖国家利益的行为,都是法律所不容许的,金某意志薄弱,接受外籍人员的策反,并为其工作,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最终走向了可悲的下场。【典型案例】3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助理调研员席世国,被境外情报机构看中,并被收买而走向堕落。自1996年7月首次作案至1997年3月案发,席世国在7个多月的时间里,多次利用省政府某些部门保密工作和内部管理存在的漏洞,获取近百份秘密文件和内部材料,提供给境外间谍分子,从中获得美元4300元、台币14万元、人民币6600元情报酬金及其他酬物。他的行为,给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造成极大危害,影响十分恶劣。【案例解析】席世国从一名共产党员、国家公务员堕落为替境外情报机构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犯罪分子,被拉入罪恶的泥潭,是因为抵制不住拉拢腐蚀,讲金钱不讲政治,讲享受不讲奉献,讲关系不讲敌情,最终走向了背叛祖国、背叛人民的道路。【典型案例】4某高校赴日研究生周某,在日本学习期间,被台湾一敌特组织策反,归国后,经常利用节假期间以旅游为名,对一些军事禁区进行拍照、收集资料,以密件的方式提供给台湾敌特组织。后被国家安全机关逮捕。【案例解析】作为一名研究生,接受国家多年的培养,本应为国家做出贡献,但周某禁不住金钱、物质的诱惑,参加了敌特组织,并为其收集军事资料,出卖了自己的国格、人格,也让培养他多年的亲人、师长感到伤心,周某也为他的行为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典型案例】51999年公安机关破获一批法轮功组织及其人员非法获取、泄露国家秘密文件的案件。查明李洪志及法轮大法研究会按照其政治预谋,精心策划,一直在有组织、有计划地刺探党和政府的机密情况。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文件59件,其中,绝密级文件20件;机密级文件24件;秘密级文件15件。【案例解析】法轮功组织一直以不参加政治掩盖其真实目的,在全国上下建立了严密的组织机构,从事一些民间团体所不应当从事的活动,刺探、收集国家秘密,攻击党和政府,此次案件的侦破,充分暴露了法轮功的狼子野心,法轮功组织一直在谋求政治上的地位,破坏国内团结、稳定的政治
本文标题:国家安全及保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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