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规章制度 > 妇幼卫生信息统计上报制度
1妇幼卫生信息统计上报制度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依法进行辖区内妇幼统计信息报告工作。二、大东区妇幼保健所承担妇幼统计工作的各社区卫生院、助产单位的统计人员必须执行本制度。三、各单位要接受上级卫生行政领导、业务指导部门的监督检查。四、各报告单位及报告人要认真收集、整理、审核、汇总各种妇幼信息统计报表,并及时上报。五、各基层单位应按时上报的报表种类目前包括妇幼卫生统计年报,“三网监测”季报、年报,妇幼保健机构监测,“三项报告”,以及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等)和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中的妇幼卫生项目月报表。六、各基层单位要将原始资料和统计报告资料分类存档备查,要有专人负责保管。七、各基层单位要履行报告义务,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对外泄露统计报告资料,情节严重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文标题:妇幼卫生信息统计上报制度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4297026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