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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语义论》笔记整理(1)作者:抱蔓石安石著商务印书馆1993年5月第1版全书主要内容:第一章作为语言学一个分支的语义学语义学的建立以法国学者米歇尔·布勒阿尔1897年7月出版《语义学探索》为标记。该书1900年翻译为英文“语义学:意义科学的研究(Semantics:StudiesintheScienceofMeaning)”。这本专著材料丰富,生动有趣,重点在词义的历史发展方面,兼顾词汇意义和语法意义。全书共三编:1,讲词义变化的定律,介绍变异、扩散、类推等概念;2,讲如何确定词义,介绍释义、比喻、多义、命名等;3,讲词类、词序、组合规则等,涉及语法意义。除了语言学的语义学,还有逻辑学的语义学,哲学的语义学,还有心理学家对语义的研究。a,逻辑学的语义学是对逻辑形式系统中符号解释的研究,又称“纯语义学”,对象并非自然语言的语义。b,哲学的语义学围绕语义的本质展开涉及世界观的讨论。“语义学”或“语义哲学”又是本世纪前半叶盛行于西方的至今仍有影响的一个哲学流派的名称。c,心理学家研究语义,主要是想了解人们在信息的发出和接收中的心理过程。d,语言学的语义学把语义作为语言(乃至言语)的一个组成部分、一个方面进行研究,研究它的性质,内部结构及其变异和发展,语义间的关系等等。布勒阿尔的书给语义的发展以重要地位,声称研究语义的变化构成了语义学。同时它把语义限制在“词语”的意义上,主要是词义上。这两个特点一直贯穿在他以后半个多世纪的若干代表性著作里。继布勒阿尔之后,一部有世界影响的语义学专著是两位英国学者奥格登和理查兹合写,1923年出版的《意义的意义》(TheMeaningofMeaning)。这两位学者还曾共同创制了后来遭到各种非议的“基本英语”(BasicEnglish).从30年代到50年代后期,以美国布龙菲尔德的理论为代表的结构主义统治着西方语言学。布龙菲尔德认为,研究语义学的人须是万事皆通的博学者,语言学家无法担此重任,语言学家关心的是语言的形式。在他之后的结构主义语言学家进一步根据德·索绪尔“语言是形式,而不是实质”的原理,把语义排除在语言之外。他们认为,语言包括表达形式(即音位,与之相应的表达实体物理音响被排除在外)和内容形式(即语法,与之相应的内容实体语义被排除在外)两个部分。变通一点的是,如霍凯特那样,在把“语法系统”“音位系统”“语素音位系统”看成语言的“中心系统”的同时,承认“语义系统”“语音系统”是语言的“外围系统”。实际上,语义仍无地位。转换生成语法学派的创始人乔姆斯基第一部有影响的著作《句法结构》态度与其对立面结构主义语言学并无两样。在苏联,1950年语言学大辩论中,斯大林为语义学讲了两句好话:“语义学是语言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词和语的含义方面在研究语言上具有重大的意义。因此,应当保证语义学在语言学中应有的地位。”这次大辩论的直接产物之一即布拉霍夫斯基的《语言学概论》教科书中,语义学专章出现。其后,莫斯科大学教授兹维金采夫专著《语义学》1957年问世。英国学者厄尔曼的几部专著代表本世纪中叶西欧学者研究语义的成果。主要有1951年的《词和它的运用》(WordandTheirUse),1957年的《语义学原理》(ThePrinciplesofSemantics),后者于1962年扩充为《语义学》(Semantics)。布拉霍夫斯基、兹维金采夫、厄尔曼均重视语义发展变化,是对布勒阿尔传统的继承。有所不同的是他们对语义的描写和发展两个方面并重,不似布勒阿尔重发展轻描写。再一点,他们仍然把语义研究限制在词语意义主要是词义的范围之内。显著差别是,这些著作不再把语法意义作为语义学研究的对象。突破词义的范围是近30多年的事。乔姆斯基用深层结构的理论解释某些歧义现象,客观上接触到了词语间的语义组合关系。60年代,转换生成语法理论进入发展的第二阶段,即标准理论时期,正面接触到句子的语义问题。其中分化出两个派别——解释语义学和生成语义学。两派学者都以相当精力分析了句子的语义结构。代表人物前一派有卡兹和福德,后一派有菲尔摩、切夫等。这时期另外的进展是深入开展了语义聚合关系的研究,有语义场理论的出现;开展了语义成分的研究,产生了语义成分分析法。70年代至今,几位英国学者先后写了几部较全面而通俗地论述语义的专著。包括利奇的《语义学》(Semantics,1974,1981修订)帕默的《语义学》(Semantics,1976,1981再版)莱昂斯的两卷本《语义学》(Semantics,1977)肯普森的《语义理论》(SemanticTheory,1977)克鲁斯的《词汇语义学》(LexicalSemantics,1986)我国从60年代初期开始在刊物上开展了某些语义学理论问题的专题讨论。1986年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贾彦德的《语义学导论》是我国学者第一部语义学专著。第二章种种语义一、语义是语言形式表达的内容语义看不见听不到摸不着,而且范围广内容杂,很难定义。语义包括词汇意义语法意义;又有理性意义非理性意义之分;还可以不但指词义、语素义、短语义、句义乃至句群、段落和篇章意义;还有语言义和言语义的区别。语义是语言形式(广义的也包括言语形式)所表达的内容。不说语音而说语言形式是因为语音不能完全包括语言形式。二、词汇意义和语法意义不是词汇意义便是语法意义;不是语法意义,便是词汇意义。这是通常为人们接受的对意义的二分法。也有主张实行三分或多分:如苏联的戈洛文,认为词汇意义和语法意义之间还有个“构词意义”;多分指从词汇意义中分出若干种非理性意义(如感情意义、风格意义等),与以上三种并列另有一种是双重二分,即从一方面分为词汇意义和关联意义,从另一方面分为实体意义和语法意义,两者互有交叉。如何区别典型的词汇意义和典型的语法意义?第一,前者有事物对应性,后者无;第二,后者在语言中起成分间的组织作用,前者不。这里说的事物是广义的,包括行为动作性质状态等等在内;既指具体的又指抽象的。比如“因果”和“因为……所以……”“因果”指外在世界“原因和结果的关系”;“因为……所以……”表示它们所联系的词语(往往是分句)的内容一个是因一个是果,两者语义在性质上不同。复数词尾也不直接标示事物的单复数,只表示词干所标示事物的单复数,不直接跟事物对应。一般来说,虚词是表示语法意义的。但虚词不少是从实词演变虚化来的。如汉语的介词。虚化有一个过程,如尚未结束,就不见得是纯粹的语法意义。汉语中的介词被一部分语法著作称为“副动词”或“次动词”。语法意义是语法学研究对象,人们倾向于将之排除在语义研究的对象之外。三、理性意义和非理性意义理性意义又叫逻辑意义。在词(以及若干短语)平面上,它是与概念相联系的那一部分语义;在句平面上,它是与判断乃至推理相联系的那一部分语义。非理性意义也是语义不可缺少的要素。它包含复杂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种。感情意义。这里说的“感情”也包括对客观事物的主观评价。叹词直接抒发感情,其意义是纯粹的感情意义。感情意义只有在叹词中有其独立的存在。感情意义一般总是附着在特定的理性意义之上的。如词义的褒贬。句义可因不同的语调(包括节律)而对理性意义附加上不同的感情色彩。感情也可以概念化。概念化的感情反映在词义中是理性意义。如“爱”等词表达的是理性意义,尽管同时还可以表达相应的附加的感情意义。没有特殊感情意义(褒贬爱憎等)的,称为中性感情意义。风格意义。它是为适应一定的交际场合和目的而固定形成的、词语或话语的色彩。它是在种种同义手段的对比中显示出来的。首先是口语风格和书面语风格,它表现在语音、词汇、语法诸方面。语音方面不直接涉及语义,不谈。就词汇而言,大多数词语是口语和书面语通用的。有一些词语表现了口语书面语的对立。如“挨个儿——逐一”。有的口语词无与之对应的书面语词。如“死劲儿(所能使出的最大力气)”;有的书面语词无与之对应的口语词。如“把盏(端着酒杯,多用于斟酒敬客)”口语词和书面语词分别具有口语风格意义和书面语风格意义。就语法说,口语和书面语在基本一致的情况下各有一些特点。如口语多短句,省略,有些特殊语序;书面语往往可以容纳相当复杂的语法结构,如可以包含多层次多成分联合的修饰语之类。因为词汇或语法上的特点汇集,就赋予某些句子或篇章以口语风格意义或书面语风格意义。口语与口头,书面语与书面是不同的概念。有口语风格意义的语词或话语不会因为写在书面上而失去口语风格意义;反之亦然。其次是不同文体的风格。有些词语专门或更多的适用于某种文体(如文学的、科学的、政论的、新闻的、公文的、广告的等等),这些词语从而获得某种风格意义。风格还有庄重和随便之别,文雅与粗俗之别。至于语言的时代风格、民族风格、个人风格不在我们讨论之列。风格意义显然都附着在理性意义之上。“内部形式”义是又一种非理性意义。我们称因内部形式的特点而生的非理性意义为“内部形式”义。a,这里“内部形式”是按苏联学者说的“词的内部形式”来理解的。它是从词的来源上所看到的词义形成的根据。如“留声机”与“留声”“机”语义上有明显关系。单纯词也有内部形式。“俸”有“俸禄”的意思,与把俸禄看成一种“奉献”有关。b,具有相同理性意义的词,可因内部形式不同而带不同的非理性意义。如“留声机”强调其储存声音的功能,“唱机”强调它放音功能。c,并非凡有某种内部形式的词都有相应的“内部形式”义。如果词的内部形式只是一种历史现象,已不易为当代一般人所察觉,那么相应的“内部形式”义”就不复存在。如“椅”来源于“依”,“内部形式”义已消失。另一方面,由于“俗词源”的产生,某些词可以新生某种内部形式或改变原有的内部形式,从而新生或改变了非理性意义,尽管这是讹变。如“西瓜”借自女真语xeko,然而现在人们理解为从西域引进的一种瓜;“望洋”本是连绵词,词义不可分解,本义“视觉模糊”或“仰视貌”,但后世人们多理解为“望着海洋”,仿照“望洋兴叹”的格式新创了“望书兴叹”、“望钱兴叹”等等说法。又如北京许多胡同名随着书写形式(有的包括语音)改变而改变了内部形式。d,词的形象色彩是一种重要的“内部形式”义。如“西红柿”“番茄”都标士事物从外引进,一个强调红柿子的形象,一个突出茄子的形象,形象色彩不同。视觉形象之外,还有听觉形象,它由拟声词或半拟声词表达。拟声词大体可分两小类:一个小类是模拟外界的声音而且主要起描绘声音形象的作用的,如“哗啦”。另一类是源于拟声但其作用并非描绘声音而是有所指称,如“蝈蝈,布谷,鸭,猫,钟,鼓”。前一类独立表达声音形象(虽然也是非理性意义),后一类和如“乒乓球,拨浪鼓”之类半拟声词中的声音形象都是附着于理性意义之上的形象色彩。e,与有概念化的感情一样,也有概念化的形象。如“红,椭圆,音响”,即用理性意义反应形象,与形象色彩不相干。至于标示具体对象的词,如“桌子,走”运用时会伴随一定形象的联想,也不能说这些词有形象色彩。词f,词的“内部形式”与词的理性意义有一定联系,但不能夸大其作用,直接从“内部形式”解释词的理性意义。“内部形式”义只是附着在理性意义之上(独立表声的拟声词除外)的非理性意义。四、词义、句义及其他词、语素、短语、句子、句群、篇章等各级单位都有意义,都是语义。这些语义的地位不都是一样的。句子具有突出的地位。表达完整的意思或思想是句子的重要特征。翻译原则上以句子为单位进行,不要求逐字逐词的语义对应。句群义、段落义、篇章义都是由一个一个句子的语义串连而成,句子义是他们的语义基础。词义在句子以及句子内部各级单位的语义中占有突出地位。了解词义及词之间的组合关系就会了解句子或短语的字面意义。了解构成词的语素义及组合关系,并不能就此了解词义,事实上,仅仅可从中获得启发。河马不是河中之马。本书讨论重点,首先在词义,其次在句义。五、语言义和言语义语言是由音义结合的成分组成的词汇语法系统,言语则是对这个系统的运用和运用的结果。语言中的成分或单位都是现成的、复现的,数量相对地有限的。言语中的成分或单位则是交际中临时创造的,数量无限。语言和言语不构成一般和个别的关系。但就两者的成分或单位说,部分地(不是一律地)构成一般和个别的
本文标题:语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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