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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公务员辞职辞退和退休制度公务员的正常退出机制——出口管理试用期满不合格取消录用开除辞职辞退退休解聘在职死亡第一节公务员辞职制度一、公务员辞职的含义公务员辞职,是指公务员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根据本人意愿,主动辞去所任公职或所任领导职务的行为。公务员辞去公职公务员辞去领导职务类型第一,辞去公职是公务员的一项权利,是公务员择业自由的一种实现形式。第二,辞去公职是附条件的、有限制的。“自愿”第三,辞职必须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第四,辞去公职是有利益保障的。二、公务员辞去公职限制性条件:1.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法》第81条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2.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程序:1.本人提出辞职申请。2.所在单位提出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3.任免机关审查批准。4.办理公务交接手续。5.财务审计。审批过程中不得擅自离职。离职从业限制:《公务员法》第102条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三、公务员辞去领导职务1因公辞职2自愿辞职3引咎辞职4责令辞职2.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辞职第八十二条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工作变动依照法律规定需要辞去现任职务的,应当履行辞职手续。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个人或者其他原因,可以自愿提出辞去领导职务。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领导成员应引咎辞职或者因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现任领导职务,本人不提出辞职的,应当责令其辞去领导职务。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辞去领导职务四种情形一、因公辞职因公辞职——指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变动职务,依照法律或者有关规定,向任免机关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因公辞职——适用于选任制公务员,是公务员调动和交流应履行的一种正常的法律程序,体现了公务员对选举其担任领导职务机关的负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国务院的组成人员,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出辞职的,由主席团将其辞职请求交各代表团审议后,提请大会全体会议决定;大会闭会期间提出辞职的,由委员长会议将其辞职请求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决定。二、自愿辞职自愿辞职——指公务员因个人或者其他原因,自行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因公辞职——公务员要调任其他公职,是出于组织上的安排。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自愿辞职后,可以担任其他非领导职务,继续留在公务员队伍中。四、责令辞职责令辞职——指担任领导成员应当引咎辞职或者因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现任领导职务,本人不提出辞职,由任免机关责令其辞去领导职务。1.是应当引咎辞职而本人不提出辞职2.是因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现任领导任职,本人不提出辞职——自愿辞职“责令辞职,是指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表现,认定其已不再适合担任现职,通过一定程序责令其辞去现任领导职务。拒不辞职的,应当免去现职。”三、引咎辞职引咎辞职——指公务员中的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不宜再担任现职,由本人主动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引咎辞职——只是辞去现任的领导职务,“领导成员”是指机关的领导人员,不包括机关内设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引咎辞职制度不同于公务员因自己直接的违法违纪行为导致的带有强制性的纪律处分和法律制裁。而是在领导成员的行为尚不够纪律处分和法律制裁的情况下承担政治责任的一种形式。在国外,引咎辞职是选举产生的政治官员的一种自责行为。四、公务员辞职的法律后果公务员身份消失公务员丧失原来担任的领导职务,但公务员身份仍然存在辞去公职辞去领导职务第二节公务员辞退制度一、公务员辞退的含义公务员辞退,是指国家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在法定的管理权限内做出的解除与公务员的任用关系的行为。辞退是机关在人事管理中的一项法定职权辞退是机关的单方面行为辞退是一种任用行为,不是惩戒行为辞退开除辞职辞退概念不同或者效果不同公务员依据法律、法规,申请终止其与国家机关的任用关系国家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解除其与公务员的任用关系权利主体不同公务员自主择业权国家机关自由择人权条件不同本人自愿国家机关单方面强制程序不同双方行为:个人申请和机关批准国家机关批准后果不同没有相关待遇辞退费或失业保险辞职与辞退的区别:二、公务员辞退的条件肯定性条件限制性条件条件《公务员法》第83条《公务员法》第84条肯定性条件:1.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2.对不胜任本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3.对因单位调整、撤销、合并或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4.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多次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的5.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公务员法》第83条限制性条件:1.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公务员法》第84条三、公务员辞退的程序1公务员所在机关提出建议。2所在机关按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审批。3任免机关人事部门审核。4批准辞退的,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四、公务员辞退的法律后果1.公务员身份消失。2.可以领取辞退费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3.被辞退后,五年内不准重新录用到国家机关工作。据人事部统计资料,从1996年实行辞职辞退制度以来,到2003年的8年间,全国共有1.6万名不合格公务员被辞退,平均每年不到2500人。如果按照全国近500万公务员计算,每年辞退的公务员占总数的比例为0.05%左右。加上3万多主动辞去公务员职位的人,粗略估算,公务员的流动率在1.25%左右。而企业人才流动率达10%。第三节公务员退休制度一、公务员退休的含义公务员退休,是指公务员达到一定的年龄、工龄或者由于丧失工作能力,依照法定程序退出工作岗位,享有领取一定数额的退休金和其它待遇等权利的行为。公务员退休具有权利和义务的双重性。吴仪首次“公开告别”挑战中国高官人事神秘化二、我国公务员退休的方式和条件强制退休(命令退休)自愿退休(提前退休)方式年龄条件身体条件强制退休(命令退休)的条件: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公务员完全丧失工作能力自愿退休(提前退休)的条件:第一,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第二,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第三,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公务员法》第88条三、公务员退休后的待遇1.退休金政治待遇生活方面的其他待遇2.其他待遇3.国家为退休公务员提供服务和帮助4.国家鼓励退休公务员发挥个人专长,参与社会发展四、退休安置1.公务员辞去领导职务的类型2.公务员辞去公职的限制性条件3.公务员辞退的条件和法律后果4.公务员退休的方式和条件省部级正职干部可以到65周岁退休;依据法律和有关法律规定经选举任职的干部,在任职未满时达到退休年龄的,一般等任届期满后退休;年满55周岁的县处级以上女干部,确实因工作需要,身体能够坚持正常工作,经批准其退休年龄可以延长。吴仪,女,汉族,1938年11月生人1956-1962年西北工学院国防系、北京石油学院石油炼制系炼油工程专业学习……2002-2003年3月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国务院党组成员2003年3月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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