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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a中的abstract方法和abstract类的问题当知道一个类的子类将不同的实现某个方法时,把该类声明为抽象类很有用,可以共用相同的父类方法,不必再定义。抽象类和抽象方法的关系:含有抽象方法的类一定是抽象类,抽象类里不一定含有抽象方法。抽象类存在的意义是用来被继承的。一个类继承了一个抽象类,必须实现抽象类里面所有的抽象方法,否则,此类也是抽象类。abstract修饰符用来修饰类和成员方法1:用abstract修饰的类表示抽象类,抽象类位于继承树的抽象层,抽象类不能被实例化。2:用abstract修饰的方法表示抽象方法,抽象方法没有方法体。抽象方法用来描述系统具有什么功能,但不提供具体的实现。abstract规则:1:抽象类可以没有抽象方法,但是有抽象方法的类必须定义为抽象类,如果一个子类继承一个抽象类,子类没有实现父类的所有抽象方法,那么子类也要定义为抽象类,否则的话编译会出错的。2:抽象类没有构造方法,也没有抽象静态方法。但是可以有非抽象的构造方法3:抽象类不能被实例化,但是可以创建一个引用变量,类型是一个抽象类,并让它引用非抽象类的子类的一个实例4:不能用final修饰符修饰Q:java里面有抽象类么?和接口的区别是什么?A:java中有抽象类,用关键字abstract修饰。以下是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首先,从语法上讲,抽象类是一个类,根据java的单继承体系。如果它有子类,那么它的子类只能继承它。java允许实现多个接口。所以一个类可以实现多个接口抽象类里面可以定义各种类型和访问权限的变量(就像普通类一样),也可以定义各种访问权限的方法(就像普通类一样)。但是接口不可以。在接口里面定义的方法默认就是publicabstract的,变量默认就是publicstaticfinal的。(不管你有没有加权限控制符,不加,默认就是这些权限;加错了,权限缩小了,那么就会报错)其次,从意义上讲,如果继承一个抽象类,那么抽象类和它的子类就有父子关系,即有类的层次关系(这关系到类的设计问题)。接口,在我看来,是一种契约或者协议,是一层提供给另一层的接口(可以想象成OSI各层之间的关系)在某一层中有多个类协作实现这个层的功能,通过接口暴露出去。但这些类之间会有层次关系(isa,hasa)Q:一个方法加abstract和不加abstract有什么区别?就是说不加有什么关系?加了又会怎样?A:一方法要是加abstract,那么这个方法就是抽象的,须由子类去实现抽象方法必须在抽象类当中,也就是说,一个类只要有一个方法是抽象的,那么这个类就必须是抽象类抽象类里面的方法不一定要抽象的,也可以全都不是抽象的抽象类不能实例化!所以可以想到,当你不想让你的类被别人实例化,只想这个类的子类可以实例化,那么只要将这个类声明为abstract的就可以了(和final的情况蛮相近,当你不想让这个类再有子类化,只要在类的声明前面添加final即可)不过更多的情况下,我想,还是一个抽象类,他既有部分抽象方法,也有部分具体的方法。具体的方法是已经定义好的,抽象方法需要由子类去实现。(个人感觉和C++的virtual很相近,不过abstract是纯虚的)那么为什么要有抽象类呢?我说过这关系到你类的设计问题。(当然还有不想被实例化)譬如经常举的一个例子abstractclassShape{publicabstractvoiddraw();publicabstractvoidreDraw();}classTriangleextendsShape{publicvoiddraw(){...}publicvoidreDraw(){...}}classCircleextendsShape{publicvoiddraw(){...}publicvoidreDraw(){...}}当然你可以这样设计classShape{publicvoiddraw(){}publicvoidreDraw(){}}这样设计有2个不妥之处:1.不符合逻辑。Shape是你针对具体的事物(Triangle,Circle)抽象出来的。它定义的方法应该到子类中去实现2.在设计的时候就应该认识到,实例化Shape是没有意义的,因为Shape本身只是一种抽象。现在别人如果拿来就可以实例化了,这样的操作方式违背了当初设计的意愿。而且会存在潜在的危险。(当前的实现可能看不出危险)那么,如果把Shape定义成Interface呢?当然可以InterfaceShape{voiddraw();voidreDraw();}classTriangleimplementsShape{publicvoiddraw(){...}publicvoidreDraw(){...}}classCircleimplementsShape{publicvoiddraw(){...}publicvoidreDraw(){...}}只不过现在子类Triangle,Circle和Shape之间的关系就不是父子了。这样设计其实违背了常理,因为在我们的观念中,Triangle和Circle本来就应该是一种Shape而不应该是他们都遵守一定的操作方式(voiddraw(),voidreDraw())如何扩展这些设计呢?譬如说为Triangle和Circle添加erase方法?如果是classShape这样的设计,很简单,只要abstractclassShape{publicabstractvoiddraw();publicabstractvoidreDraw();publicvoiderase(){Windowwindow=WindowContainer.getCurrentWindow();window.clean();}}Triangle和Circle的代码可以原封不动!你可能会问,为什么不把erase()设计成为abstract的。你当然可以把erase()设计成abstract的,然后在子类中重写这个方法,提供子类自己的实现。但是,在现实当中,你可能更赞同是用上面的设计。的确,erase方法只要简单的进行擦除就可以了,不是吗?这样一来,扩展就变的很容易了。如果是InterfaceShape的设计,那你做的事可就多了InterfaceShape{voiddraw();voidreDraw();voiderase();}classTriangleimplementsShape{publicvoiddraw(){...}publicvoidreDraw(){...}publicvoiderase(){Windowwindow=WindowContainer.getCurrentWindow();window.clean();}}classCircleimplementsShape{publicvoiddraw(){...}publicvoidreDraw(){...}publicvoiderase(){Windowwindow=WindowContainer.getCurrentWindow();window.clean();}}所有相关的代码,你都要修改!即便他们都做同样的事情!这样扩展实在是太麻烦了!你也许和我想的一样,定义接口本身的目的就是告诉大家,任何实现此接口的类,都有自己的实现方法!我们定义接口的目的是:你们的实现可以不一样,但是你们暴露的接口一定要一致可以举java类库当中的一个设计,Thread如果你要设计一个线程类,该怎么办?两种方法://通过继承Thread类来实现classMyThreadextendsThread{publicvoidrun(){}//覆盖Thread的run方法}//通过实现Runnable接口来实现classMyThreadimplementsRunnable{publicvoidrun(){}//实现Runnable的run方法,MyThread和YourThread的实现都不一样}(看过Thread的源代码,你就会发现,其实Thread实现了Runnable)到此,你应该可以看的出来,为什么要继承Thread和为什么要实现Runnable了另外一个抽象类的使用方法是我最近在C++的项目中学习到的。可能你已经会了packagecom.pamigo.shp;abstractclassShape{publicabstractvoiddraw();publicabstractvoidreDraw();publicvoiderase(){doErase();Windowwindow=WindowContainer.getCurrentWindow();window.clean();}protectedabstractvoiddoErase();}classTriangleextendsShape{publicvoiddraw(){...}publicvoidreDraw(){...}protectedvoiddoErase(){MusicBox.sing(AmazingGrace);}}classCircleextendsShape{publicvoiddraw(){...}publicvoidreDraw(){...}protectedvoiddoErase(){WindowBox.popUp(I'llgo!);}}packagecom.pamigo.clnt;classUser{publicstaticvoidmain(String[]args){Shapeshp=newTriangle();shp.draw();shp.erase();}}//注意我的权限修饰符我想表达的意思就是,对外界来说,User只能看到Shape的erase方法。erase方法必须要做Window的清除工作,但为了给子类提供机会做自己的清除工作,所以设计了protectedabstractvoiddoErase();因为是protected权限,所以User是看不见的。不管是Circle还是Triangle,都会有自己的doErase方法。并且他们都会在用户调用shp.erase();时被正确的调用并且不用关心Window是如何被清除的!这类似于一种回调函数的方式,你可以这么认为。==========================================================================abstract作为修饰符,可以修饰类和方法。1.抽象类:不能手动创建对象(JVM可以创建抽象类的对象),但是可以声明抽象类型的引用.publicclassTestAbstract1{publicstaticvoidmain(String[]args){//Animala=newAnimal();//errorAnimala=null;a=newDog();}}abstractclassAnimal{}classDogextendsAnimal{}2.抽象方法:有方法名的定义,没有实现,(只定义了能做什么,没定义怎么做)抽象方法的好处是允许方法的定义和实现分开。abstractclassAnimal{publicabstractvoideat();}抽象类和抽象方法的关系:含有抽象方法的类一定是抽象类,抽象类里不一定含有抽象方法抽象类存在的意义是用来被继承的。一个类继承了一个抽象类,必须实现抽象类里面所有的抽象方法,否则,此类也是抽象类。abstractclassAnimal{publicvoidrun(){}publicabstractvoidsleep();publicabstractvoideat();}classDogextendsAnimal{publicvoidsleep(){System.out.println(Dogsleep.);}publicvoideat(){System.out.println(Dogeat.);}}abstractclassCatextendsAnima
本文标题:Java中的abstract方法和abstract类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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