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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发〔2008〕106号关于印发《九龙镇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党支部、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罗平县委办公室、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平县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实施方案〉的通知》(罗办发〔2008〕69号)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将《九龙镇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九龙镇委员会九龙镇人民政府2008年11月20日-2-九龙镇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一思想、整合力量、健全机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总要求和省、市、县委《关于进一步不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意见》、省委政法委《关于开展构建矛盾纠纷大调解格局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共罗平县委办公室、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平县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实施方案〉的通知》(罗办发〔2008〕69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镇、村、组及有关部门和组织对处理社会矛盾的能力,及时发现、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和社会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结合九龙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化解社会矛盾和社会纠纷为主线,以整合维稳力量为基础,以创新工作机制为动力,以健全调解制度为保障,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根本。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纠纷的新思路、新方法,建立“四级联动、三调对接”的大调解格局,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处置在萌芽状态,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降低化解矛盾纠纷的行政和司法成本,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减少社会对立面,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二、工作原则和目标任务-3-(一)工作原则。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实事求是、公平正义、自愿平等的原则。1、坚持自愿平等,保护合法原则。调解工作要在双方当事人完全自愿基础上由调解组织依法进行调解,不得因未经调解不当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要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正当途径解决纠纷。2、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工作纪律,完善工作制度,做到公道中立、平等协商,兼顾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客观公正地解决矛盾纠纷。3、坚持依法办事,程序规范原则。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依照规定进入调解程序,按照程序形成处理意见,调解过程有记录。形成的意见、决定、协议要签字,应该公示的必须公示。4、坚持顾全大局,互谅互解的原则。各级各部门调解组织要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出发,在符合政策法规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前提下,理顺当事人情绪,在协商沟通基础上互谅互让,做到全面考虑、综合平衡、灵活变通,真正实现调处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5、坚持及时处理,就地化解的原则。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排查受理,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减少群体性和非正常上访,努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确保矛盾纠纷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置得好。6、坚持处理到位,不留隐患的原则。各级部门的调解组织要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好处努力,健全工作预案,完善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形成长效工作机制,防止矛盾纠纷的反复、扩大和-4-激化。(二)目标任务。建立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体系,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维稳机构指导协调,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具体运作,各单位(部门)共同参与,县、乡、村、组“四级联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对接”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教育等多种手段调处矛盾,解决问题,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为全镇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三、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委员会,是同级党委、政府负责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领导、管理、组织、协调机构。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委员会下设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作为常设办事机构,与同级维稳工作机构合署办公,负责矛盾纠纷的受理、分流、调解、督办、考核、建档等工作,具有矛盾纠纷分流指派、调解调度、调解督办、指导督促、检查考核、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建议、责任追究倒查等权利。(一)镇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委员会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综治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四块牌子,一班人马”。主任由党委书记担任,副主任由党委、政府分管稳定工作的领导担任,成员由综治中心负责人、司法所长、镇相关站、所负责人组成。镇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与综治中心办公室合署办公,主任由司法所长担任,副主任由综治中心专干担任,成员由综治办、信访、-5-司法所及基层法律服务所、派出所、人民法庭等相关站(所)人员组成。主要职责:对各类矛盾纠纷实行统一受理、归口办理、依法调处、限期办结;对辖区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梳理、立案、转办、交办、催办和主动调解;深入开展调研,广泛收集社情民意,畅通上下信息渠道;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以案定补”、“以奖代补”的检查考核、登记造册和上报县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审核,兑现工作(村民小组所调解的民间纠纷符合“以案定补”、“以奖代补”规范要求的每件补助20元);按要求按时报送相关数据、材料。(二)村(社区)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委员会与综治室(办)、人民调解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三块牌子,一班人马”。主任由党总(支)书记担任,副主任由村“两委”领导、“三室一庭”负责人担任,委员由综治室专职人员、治保主任、调解主任和村民小组长组成。村(社区)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委员会依托村级调解室开展工作,专职调解员具体负责,主要负责对本辖区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受理、调处、立卷归档,指导村民小组(自然村)调解员、信息员开展工作,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以案定补”、“以奖代补”的初审工作,收集社情民意,做好相关信息、资料的报送工作。(三)村民小组(自然村)设调解员、信息员。负责反映情况,对本组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排查、调处、上报。四、工作流程和办理时限-6-各级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对辖区各类矛盾纠纷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分流、分类调解、统一督办、统一归档、统一考核奖惩。(一)受理。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设立专门窗口,统一受理本级范围当事人请求解决的矛盾纠纷和下级申请尚未解决的矛盾纠纷。对受理的矛盾纠纷进行梳理、分类建档,实行首问、首办责任制。条件具备、能够即时调解的矛盾纠纷应当场予以调解。(二)分流。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类别和难易程度,按照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将各类矛盾纠纷有序分流至各相关调解室及调解人员处理。(三)调解。调解工作是在当事人完全自愿的基础上申请调解,调解程序应按照单位(系统、行业)、村民小组、村(社区)、(乡)镇自下而上的方式分级调解。对下级多次调解难以达成协议的,可在15天内书面申请上级调解中心进行调解,同时将相关调查材料(卷宗)一并移交上级调解中心,当事人也可按照诉讼程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各级社会矛盾调解中心和村级调解室要按以下规定时限抓好调解工作:1、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事实清楚的一般矛盾纠纷,应在本级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完成调解,并依法分类制作统一、规范的调解协议文书。2、对情况复杂、跨区域、跨系统、跨单位的矛盾纠纷,由当事人户口所在地或纠纷发生地的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组织协调,确定牵头乡(镇)或者部门(单位),共同研究解决方案、制定调解措-7-施,统一进行调解。(1)一般矛盾纠纷,应在受理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解;(2)涉及人数较多、时间较长、情况较为复杂的矛盾纠纷,应在受理后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解。情况特别复杂,涉及面广,需要多个部门协同配合才能调解的矛盾纠纷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3)暂时不具备解决条件的,要列出调解时间表,面向群众做好沟通工作,取得理解和信任,创造条件逐步予以调解;(4)因政策或历史等原因,一时难以调解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在做实做细工作的基础上,落实好包保责任和教育稳控,防止矛盾激化升级,待条件成熟后予以解决;(5)对无理要求或者违反政策、法规的诉求,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切实做好过细的宣传、教育、说服、稳控、疏导工作。3、对涉及全局性的重大矛盾纠纷,由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委员会组织研究工作措施,报党委、政府集中力量进行调解,必要时可采取召开听证会的形式进行疏导调解。(四)督办。对交由本级职能部门或者下一级职能部门、调解中心调解的矛盾纠纷,逐一督办,对重点矛盾纠纷要进行挂牌督办,限期解决。(五)建档。对受理的矛盾纠纷,各级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调解室应逐件详细登记建档,实行动态管理并认真分析矛盾纠纷的规律和特点,预测矛盾纠纷发展趋势。五、工作要求-8-(一)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是一项整合维稳资源,形成工作合力,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的积极探索,事关九龙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社会平安,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要求成立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调解工作室,解决办公条件,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为建立大调解工作格局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1、2008年11月30日前,落实镇、村(社区)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集中办公场所。2、统一规范名称、标识、标牌、文书、制度、登记、统计台帐、工作程序、工作标准、管理机制。名称为:XX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XX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矛盾纠纷受理室,XX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人民调解工作室,XX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行政调解室,XX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司法调解室。(二)镇、村(社区)工作经费保障和奖惩责任追究问题。1、经费保障。2009年起,镇级财政将村民小组调解的民间纠纷“以案定补”、“以奖代补”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2、奖惩及责任追究。各级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及其工作室受理的矛盾纠纷精心组织调解,调解成功率在90%以上的,年终兑现责任奖。达不到90%的,取消年终责任奖。因受理不及时,调解不得力,导致矛盾激化,产生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关领导和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三)各级各部门要整合调解资源,积极探索创新调解机制,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形-9-成整体合力,多方面、多层次解决矛盾纠纷。(四)各级各部门要加强舆论引导,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利益诉求,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大力宣传化解矛盾纠纷的好经验、好做法。(五)各级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要把依法调解、自愿、平等和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贯穿于矛盾纠纷受理、调解、达成协议的各个环节。不能把本级出现的矛盾纠纷推向社会,不能把本级应该处理的矛盾纠纷推给上级。(六)各级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要加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七)要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抓好一年一度的培训工作,切实提高调解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切实提高调解工作效率。(八)镇党委政府将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明查或暗访的方式,深入实地开展检查,年终进行综合考核,严格兑现奖惩。主题词:政法工作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方案通知抄报:县委,县政府。抄送:镇人大,纪委。九龙镇党政办公室2008年11月20日印发(共印60份)
本文标题:九龙镇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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