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总结/报告 > 民政局2018年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计划
民政局2018年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计划2018年,xx区民政局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在省、市民政部门指导下,结合民政工作特点和重点目标,创新社区治理体制,完善社会保障,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落实优抚政策,突出创新亮点,全面完成民政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18年工作情况和2019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一、2018年工作情况(一)加快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1.打造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一是人员管理不断规范。为进一步规范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推进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xx区出台了《xx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程序、监督管理、考核使用和调整解聘等程序和要求。二是创新积分管理和职级核定机制。为推进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体系建设,xx区出台《xx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积分管理和职级核定办法》,积极探索推进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体系建设新途径,创新开展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积分制管理和职级核定工作,积分制将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工作年限、年度考核情况、获得荣誉纳入积分范围,完成积分和职级核定绩效兑现,第一批643名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职级核定的基础性材料已审核完毕。三是组织创新社区治理培训。为提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能力素质,xx区将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教育培训纳入全区干部教育培训计划,2018年7月,委托北京大学对我区各街道及相关单位人员(共60人)进行创新社区治理工作培训。2018年5月,组织全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300余人采取理论讲授、讨论讲解的方式在云南大学东陆校区参加了为期4天的社会工作师培训教育,提升了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能力水平。2.推进社区工作准入制度。按照要求,区民政局对《关于实行社区工作准入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中“两个清单”进行了调查梳理,共梳理社区工作事项89项,并将梳理情况及时上报区委、区政府,明确了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社区有明确职责或上级文件政策有明确要求外,原则上不得在社区内设立对应机构或向社区下达工作任务,切实减轻社区工作负担。3.开展社区(村)标识标牌达标建设。按照要求,制定《xx市xx区社区(村)标识标牌及功能设置标准化建设三年达标行动计划》,明确统一社区(村)标识标牌,规范功能设置,实现全区社区(村)办公用房及活动场所规范化、标准化。4.试点社区睦邻中心建设。为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成效,满足居民多元生活服务需求,激发社区自治活力,拓展基层治理载体,结合实际,区民政局拟定了《关于在城市街道开展社区睦邻中心试点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建设党群活动中心、综合性文化活动室和老年照料室等多功能睦邻中心,使其真正成为社区居民群众开展党群活动、协商议事、服务群众和文体娱乐的“居民会所”。5.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建设。按照xx市《关于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建设工作方案》,区民政局拟定了《xx市xx区关于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建设工作方案》(试行),明确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区深入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创建工作,培育和打造11个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通过试点建设引领,着力提升我区城乡社区治理工作能力和水平。6.提高xx区社区(村)干部和相关人员补贴。为进一步调动社区(村)干部和相关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建设职业化、专业化、高素质工作者队伍,结合实际,区民政局拟写了《关于提高xx区社区(村)干部和相关人员补贴的请示》,对城市街道城市社区、“村改居”社区由财政承担待遇经费工作人员补贴在现有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600元。对双龙、松华、滇源、阿子营四个街道社区(村)工作人员补贴在现有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500元。此次提高社区(村)干部和相关人员待遇共涉及1152人,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所需资金纳入2019年区级财政预算。9月15日,区政府召开第3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2018年3月,xx区政府被云南省委、省政府命名为全省社区建设工作先进单位。(二)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1.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信息化平台建设。2017年4月,xx区被省、市老龄委明确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4个区之一,承担建立“互联网+”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改革试点任务。为完成好改革试点工作,xx区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工作推进会议,高位推进。2018年5月,区民政局参加了xx区项目大比武,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其他领导汇报了“互联网+养老”信息服务平台项目建设情况,取得区委、政府主要领导支持。区国资局及时从国有资产中调整出800多平方米房屋用于开展“互联网+养老”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利用省、市财政下拨520万元对健康养老信息化平台进行设计建设,主要包括养老服务门户网站、民政养老服务监管系统,养老业务管理系统、O2O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服务高度指挥中心、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管理、医养融合服务系统和养老服务大数据中心等。目前信息化平台建设已完成硬件建设、软件安装,目前正在高度运行。养老信息化平台项目建设完成后将满足多层次,多样化健康养老社会需求,实现xx区养老服务业向高质量、高标准、品牌化发展,拓展信息化为老服务手段功能,努力把xx区为老服务工作做细做实,面向全省,打造特色亮点,为老年人营造更加宜居、和谐、幸福的养老环境。2.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为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探索居家养老服务运作模式和工作机制,2018年3月,在区政府指导下,龙泉街道盘江社区采取公建民营的方式,引入社会力量云投集团大健康事业部参与盘江社区进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为辖区60岁以上空巢、独居、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和中低收入老年人提供日托服务、爱心就餐、上门服务等居家养老服务,发挥“保基本、兜底线”作用。5月8日,盘江社区与云投集团大健康事业部已签订意向性合作协议,目前正在进行装修设计,8月30日,双方签订正式合作协议,2018年底,由盘江社区正式移交云投集团大健康事业部开展运营。2018年9月,通过招投标方式,xx区老龄办引进第三方社会力量云南云投康养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承担xx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信息化平台运营管理和线下服务工作,开展为老服务,提升为老服务能力水平。3.推进社区,村居家养老中心建设。2018年新建1个社区居家养老为联盟街道金江路社区居家养老中心,正在建设5个为xx区健康养老信息化服务中心、龙泉街道盘江社区居家养老中心、滇源街道小营村居家养老中心、阿子营街道铁冲村和侯家营村居家养老中心。4.开设社区“爱心食堂”,服务老年群体。2018年新建3个社区老年人爱心食堂,分别是拓东街道尚义社区“爱心食堂”,鼓楼街道灵光社区“爱心食堂”和东华街道白云社区第二“爱心食堂”,计划建设1个为茨坝街道德惠小区“爱心食堂”。区级财政给予每个爱心食堂一次性开办补助和粮油补助由以前的1万元提高到2万元,给予每个爱心食堂工作员工资补助由以前的每人每月x元提高到每人每月x元。2018年社区老年人爱心食堂投入补助经费39.7万元。5.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对符合资质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入住满6个月以上并经年检合格的,床位运营补助,由每张每月50元提高到现在每张每月100元。2018年发放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助83.76万余元。6.做好旧城改造及新建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根据xx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实施意见》文件规定,对旧城改造及新建小区配建的养老服务设施,区民政局积极和各街道办事处、项目开发商协调,确保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符合标准要求。2018签订2个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协议,完成配建面积x平方米,确保养老服务设施落到实处。7.落实惠老服务政策。一是及时做好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工作。2018年上半年共发放高龄保健补助x人,发放金额为x万元。发放百岁老人长寿补助金25人,全年发放金额x万元,并对保健补助金发放等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监督。二是做好《老年优待证》发放工作。为方便老年人办证,把老年优待证办理事项下放到全区12个街道办事处便民窗口办理,目前全区共设置14个老年证办理点。截止9月份,共办理老年证7672本。开辟了办理《老年优待证》绿色通道,提供直接办证、直接取证等服务。三是开展“关爱失能老人共享生命尊严”试点工作,使老年人在生活照料、医疗保健等方面的困难和需求得到解决。(三)推进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创新发展1.推进落实双拥工作。一是争创第十届省级双拥模范城申报工作。区民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支持下积极筹划、认真准备,现省民政厅已公示完毕,待召开命名表彰大会。二是统筹做好“军人之家”建设工作。前往贵阳观山湖区考察学习“军人之家”建设工作,做好区、街道“军人之家”、社区“双拥工作服务站”三级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优势,形成以区级“军人之家”为统领,街道“军人之家”为支撑,社区(村)“双拥服务站”为基础的拥军爱军工作服务平台网络,构建“全面覆盖、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工作体系和“服务、议事、宣传、活动、联谊、接待”六位一体的拥军爱军工作格局,为退役军人搭建了一个学习交流、排忧解难、互相帮助的沟通平台。三是开展xx区新兵回访工作,10月份在区武装部组织下前往山东、贵州等四省、市开展2018年新兵入伍回访工作。四是春节走访慰问驻区部队27家,支出慰问金58万元。2.落实政策,全面兑现优抚对象待遇。一是慰问优抚对象活动,支出慰问经费x万元。二是办理临时困难救助16人次,支出救济经费x万元。三是2018年发放残疾军人x人,x万元。四是发放定期生活补助x人,x万元。五是发放参战退役人员生活补助x人,x万元。六是重点优抚对象住院、门诊及其他医疗补助170人,共计x万元。七是发放省级解困补助x人,支出x万元;市级解困补助x人,支出x万元。3.落实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安置工作。一是退役士兵安置情况。2017年冬季共接收退役士兵81名,2018年接收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x名,安排37名退役士兵参加一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发放2017年冬季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补助金x万元。二是军队复员干部安置情况。复员干部共有x人,19人已退休进入社保。(四)加快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1.提高城乡低保、城市特困供养人员标准。xx区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供养人员供养标准的请示》事项,决定提高全区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城市低保标准由原执行的560元/人/月调整为590元,特困供养人员中集中供养标准由原执行的720元/人/月调整为770元/人/月,分散供养标准由原执行的636元/人/月调整为665元/人/月。2018年1月至9月城市低保已发放低保金和特困供养人员已发放供养金按新标准对不足部分进行补差,补差金额将于10月社会化发放至个人,10月起,按调整后标准执行。2.扎实开展低保专项清理整治工作。2018年3月,根据市民政局低保专项清理整治督查工作组提出的要求,区政府办下发了《xx区新一轮城乡低保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成立以区政府副区长为组长的城乡低保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2018年5月,xx区民政局下发了《关于开展低保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18年至2020年,持续开展低保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截止2018年10月,全区各街道共清退1756户2194人。3.完善临时救助和医疗救助制度。为规范xx区临时救助制度,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托底线、救急难的作用,根据要求,区民政局草拟制定了《xx市xx区临时救助实施细则(试行)》、《xx市xx区医疗救助实施细则(试行)》并进行了听证及重要事项公示和重点工作通报。4.严格执行低保对象长期公示制度。2018年1月,xx区民政局转发了《xx市关于建立城乡低保长期公示制度的通知》,确保城乡低保审核审批过程公开透明,真正实现阳光低保,有效杜绝“人情保”、“关系保”和错保以及违规违纪现象发生。5.推进居家养老购买服务服务社会化。我区自2009年8月全省首家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居家养老工作以来,通过发放“居家养老服务券”政府购买服务,为居住在家的困难老年人提供“家庭式”养老服务。6.强化落实救助资金保障。2018年xx区民政局共为x名“特殊人群”参加城乡居民
本文标题:民政局2018年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计划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4306463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