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百瑞得行政人事管理制度
1浙江百瑞得家具有限公司行政人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公司为加强劳动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制定了行政人事管理制度。希望公司全体员工认真学习、自觉遵守,以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共同促进公司的发展。第二条生效与解释(一)自公布之日起生效。(二)公司有权对规章制度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和补充的内容将通过布告栏内张贴通知的方式进行公布。第二章人员招聘与录用第一条录用原则(一)员工的招聘将根据公司的需要进行。(二)采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招聘优秀、适用之人才。第二条录用条件(一)新聘员工一般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予以确定。试用期根据岗位不同,分为1—3个月。(二)试用期满考核1.新聘人员试用期满前,由人事主管监督部门主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试用期内如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随时依法解除劳动合同。2.以下情况均将被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1)年龄未满16周岁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者;(2)不能胜任公司安排的工作任务和规定的岗位职责;(3)有欺骗、隐瞒工作经历者(4)持虚假学历、专业证书应聘者;(5)酗酒、吸毒及其他类似不良行为者;(6)不具备政府规定的就业手续者;(7)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8)曾经被本公司开除或未经批准擅自离职者;(9)与原用人单位未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10)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尚在服刑者;2(11)被剥夺公民政治权利者;(12)通辑在案或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者;(13)有其他不符合用人单位规定的具体岗位的录用条件的情形。第三条招聘、录用程序(一)本公司各部门、车间因工作需要增加人员时,应填写《人员招聘申请表》,经批准后,由人事部统一实施招聘工作。(二)普通员工经人事经理面试合格后办理录用手续,特殊岗位、管理人员经人事经理面试合格后,需经副总经理复试,复试合格后办理录用手续。(三)所有新入职员工在进入试用期后一个月内,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与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正式劳动合同必须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框架内拟定,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四)新录用人员报到应先到人事部门办理下列手续:1.如实填写相关人事资料表格,仔细阅读入职告知书并签字确认;2.核对学历证书原件并递交相关复印件;3.核对身份证原件、政府规定的各类就业证件原件并递交相关复印件;4.交一寸的彩色免冠登记照片1张;5.特殊工种需提供特殊工种作业证原件;6.办理考勤卡。(五)车间员工办理入职手续前,先要按照公司要求进行试工,填写试工通知单,三日后可到人事部办理正式入职手续。(六)新录用员工必须按照各主管要求进行操作,木工必须进行技能培训和考核,合格后发给上岗证,否则不得私自操作机器。第四条专职要求员工在为公司工作期间,未经人事主管书面批准,不得在其他任何公司或机构从事兼职或专职工作。公司人事主管有权对上述批准随时撤销。第五条特殊岗位员工入职后,必须安排进行体检,检查职业病、传染病等疾病。对于身体条件不合格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不得继续录用。第三章日常工作守则第一条工作原则(一)恪尽职守,勤奋工作,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二)认真听从上级主管人员的工作指示和教导。上下级之间应诚意相待,彼此尊重。3(三)竭尽全力,认真做好每件细小的事情。第二条日常行为规范(一)员工之间注意使用礼貌用语,禁止言语粗鲁、打骂斗殴,严禁在车间穿拖鞋、打赤膊。(二)上班时间员工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私自离岗、严禁窜岗、严禁看报纸、小说等与工作无关的书籍,不得玩手机、听收音机。(三)员工应保持工作环境卫生、整洁、安全:1.进入车间时,不得将食品带到车间;2.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纸屑,不得在车间乱写乱画;3.下班前,负责将其使用的工具或机器收回,摆放整齐;4.下班后,将自己岗位卫生打扫干净,用具摆放整齐;5.离开车间前,仔细检查电源、电灯、电扇是否已关闭。第四章考勤管理制度第一条工作时间(一)本公司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夏季7:30—11:30,13:00—17:00,加班17:40—21:40;冬季08:00-12:00,13:00-17:00,加班17:40—21:40。(二)因生产需要、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公司另行通知。第二条员工打卡考勤管理规定(一)本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员工上下班及加班者必须打卡,员工应按工作时间的规定准时打卡上下班。(二)员工上下班,必须亲自打卡,如果员工替他人打卡或由他人代替打卡,替他人打卡或由他人代替打卡的员工,打卡记录无效,双方按旷工处理。(三)员工上班时间内因事外出,不需要出入打卡,但必须有上级主管核准的《请假单》并转交人事部,人事部根据该员工外出事由确定是否需要扣除出勤时间。(四)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上级主管批准,交人事部补上打卡记录,无上级主管批准的,按迟到或旷工处理。无论有无生产任务,早上及中午上班时必须集合点名。(五)员工上下班漏打卡,必须由直属上级主管签卡证明上下班时间,交人事部补上打卡记录,否则按旷工处理。每月规定签卡不得超过3次,超过3次签卡无效(特殊情况除外)。(六)本公司上下班时间,由各车间主管监督员工打卡。上班卡必须在上班铃4声前打卡。下班铃声响后,方可停止工作按顺序排队下班,严禁未到下班时间即排队等候打卡,如有违反按擅离职守处理,相关管理人员负连带责任。(七)员工上下班及加班,必须如实打卡,如上班打卡后不上班或下班时不打卡,等到一小时或几小时后打卡,或没有上班找上级主管签卡,想蒙混公司的,除按旷工处理外,每次从月工资中加扣20元以示警告,月累计三次以上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公司可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八)除打卡考勤外,公司实行车间实名制考勤,即由主管负责对本车间人员进行实名考勤,防止打卡后外出或怠工情形。月底将考勤上交人事部,如核实后发现考勤有作假嫌疑,将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第三条员工请假管理规定(一)事假应提前一天填写请假单,经人事主管签字同意之后方可离岗,否则以旷工处理;但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来不及提前请假的,应利用电话或托人及时向主管报告,由部门主管按规定代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处理。(二)假期完毕后,必须准时上班,不准超假。请假逾期,应照下列规定办理:1.因特殊情况须续假者,由本人书写续假报告,经人事主管批准,报总经理核准后,给予续假请求。如因急病不能自行请假,应由同事或家属及时代为请假,其它假期必须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岗,否则按旷工处理。2.事假愈期,按逾期天数扣减薪资,逾期天数累计超过3天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公司有权单方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特殊情况除外)。3.假期已满没有续假的或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岗的,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按旷工处理。4.请假时间1天以内,由主管审批;1-3天必须由人事部审批;3天以上由副总经理审批。(三)请假核准后,请假单一律送人事部办理存档。(四)请假期间无工资。员工达到法定的晚婚年龄的婚假,可按规定执行。第四条员工加班管理规定由于工作需要,利用业余时间完成公司额外安排的工作视为“加班”。由于员工个人因素导致工作未能按时完成需延迟工作时间不视为“加班”。公司要求所有员工,在正常工作范围内应尽量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公司不主张员工加班,如有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加班。加班时间应尽可能的安排相应的调休时间抵消。如果出现加班现象,具体规定如下:(一)本公司如因生产或业务需要,可于工作时间以外安排员工加班,被安排5加班的员工,除因特殊事故经主管核准者外,不得拒绝,违者按不服从上级领导和旷工处理。(二)员工加班,时按实际加班时间打上下班卡,否则不计加班费。(如遇特殊情况,需补办相关手续,否则不计加班费)(三)加点(正常工作日加班)和加班(休息日加班)工资,按照员工基本工资基数计算发放。(四)加班时间1小时以上计入有效加班,加班基数为1小时,未达到1小时不认作加班加点。相隔时间都未达到1小时的加班不能累计。(五)员工如在加班时间擅离职守者,除了不计加班费外,还应按其加班时数予以旷工处理。(六)员工加班情况,由人事部门按月统计备查。第五条员工考勤管理规定(一)各车间员工因故延长上班时间或于假日出勤,应先填写《加班申请单》,经上级主管、经理核准后,交人事部备查。(二)各车间员工因公或请假于上班时间外出,应填写《外出申请单》,送上级主管核准后,交警卫室登记备查。(三)员工考勤记录作为员工核算工资的依据之一,各车间应如实填写《员工考勤记录表》,于每月月底编制《出勤统计表》上报人事部门,在计算工资前公布,如有疑问,可在三天内提出更正申请,超出三天,不予更正。出勤统计表内容包括:1.出勤统计,将迟到、早退、旷工人员名单如实登记;2.加班统计。第六条考勤处罚规定(一)员工应准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上下班以铃声为准:1.工作时间开始5分钟后到班者为迟到;2.工作时间终了5分钟前下班者为早退;3.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根据实际缺勤天数按旷工处理;4.擅离工作岗位,按旷工处理;5.旷工期间,不计工资,罚款另行计算。(二)人事部门以月考勤记录为依据,按下列标准扣除员工月工资:1.迟到、早退5分钟至10分钟扣除10元,10分钟至30分钟扣除20元,超过30分钟到1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1小时到班或下班者以旷工一天论;62.普工旷工半天扣除30元,旷工一天扣除70元,技术工旷工半天扣除50元,旷工一天扣除100元。连续旷工三天以上或全年累计超过六日,属于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行为,公司可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或视为自动离职。(三)员工在年内的考勤记录将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第五章违规违纪处罚第一条为维护公司纪律,强化员工敬业精神,特制定如下处罚办法。第二条一般违纪行为以下行为为一般违纪行为,可给予口头警告,每次处以5—20元罚款:1.在上班时间内私自离岗、窜岗、戏闹,情节较轻;2.浪费公物,情节轻微;3.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4.携带公司规定不得带入工作场所之物品进入工作场所,情节轻微;5.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6.在上班时间内看报纸、看小说、玩手机、听收音机,情节较轻;7.随地吐痰、乱扔杂物破坏环境卫生;8.未经批准使用不属自己使用之机器设备;9.工作态度不认真或未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定,发生轻微责任事故;10.下班后不按规定切断电源、电灯、电扇等;11.不按工作时间表或分派的任务进行工作;12.未通过仓库员登记同意,私自拿取仓库物料,情节较轻;13.发现机器故障未及时上报,私自乱拆,情节较轻;14.上班时间不穿工作服、佩戴工号牌、防护设备等的;15.上班时间穿拖鞋、短裤等公司禁止衣物的;16.违反公司其它规章制度,情节较轻的其他行为;第三条较重违纪行为(一)以下行为为较重违纪行为:1.在上班时间内私自离岗、窜岗、戏闹,情节严重;2.在生产车间抽烟一次者;3.在设计、跟单、生产方面出现品质问题;4.工作时间看电影、打游戏、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等;5.拒绝听从领导人员合理指挥监督,经劝导仍不听从;6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工作任务,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严重不当且无正当理7由;7.因疏忽致使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伤及他人或造成其他损失;8.遗失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9.重大过失或故意造成公司财产不必要浪费或损害;10.在一年内,员工如犯有三次一般违纪行为(不限于同一方面的问题);11.违反公司其它规章制度,情节较重的其他行为。(二)员工如犯有较重违纪行为受到书面警告的同时,每次从员工月工资中扣除20-50元作为处罚。如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该名违纪员工予以赔偿。第四条严重违纪行为(一)以下行为为严重违纪行为:1.在生产车间抽烟二次以上者;2.散布谣言,给公司的利益、名誉等造成严重后果;3.制造矛盾、恶言中伤其他员工,情节严重;4.聚众闹事,在公司内动手打人或互相斗殴的;5.无故破坏、窃取、毁弃、隐匿公司之设施、原材料、成品及文件,致使公司业务蒙受严重损失;6.伪造、编造或盗用公司印章;7.拒绝领
本文标题:百瑞得行政人事管理制度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4309380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