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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7-1安全技术交底书单位名称:编号:单位工程名称交底日期分部分项工程名称塔吊使用班组名称安全技术交底内容:1、四级风以上应停止爬升,如果爬升过程中突然遇到大风,必须停止作业,并将塔身螺丝固定。2、爬升过程中严禁回转,必须按说明书规定步骤操作,注意撑肢和销子的到位。3、附着形式和位置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进行,垂直度偏差校正在千分之一内。4、每次附着升节必须按规定验收通过后才能进入施工。5、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6、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和信号不清,不准吊。7、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8、多孔板、积灰斗手推翻斗车不用四点吊或大模板外挂,不用卸甲不准吊。9、吊砌块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块夹具,吊砖必须使用砖笼,并堆放整齐,预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用盛器堆放稳妥,叠放不齐不准吊。10、埋入地面的板、桩、并点以及粘连,附着的物件不准吊。11、多机作业应保证所吊重物距离不小于两米。12、六级风以上强风不准吊。13、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许荷载不准吊。交底人签名安全员签名接受交底人签名
本文标题:塔吊使用安全技术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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