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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航企业年金管理办法*编号:MF/1709-3版次:第4版修订日期:2014-3-28人力资源手册11总则1.1为保障和提高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建立完善企业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增强企业凝聚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航空运输企业特点和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1.2主要依据1994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07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4年1月6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企业年金试行办法》。2011年2月14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1号《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1.3主要名词释义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制度。1.4遵循的原则1.4.1有效激励、促进发展:通过建立企业年金制度,提高职工养老待遇,有效激励职工,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而促进企业发展。1.4.2效率优先、注重公平:企业年金缴费与公司安全效益及职工岗位贡献挂钩,公司根据每年安全效益情况及职工岗位贡献合理确定企业年金缴费水平,确保资金分配的合理和公平。1.4.3本人自愿、集体协商:企业和职工在自愿的基础上建立企业年金计划,企业年金方案的建立和重大修改应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代会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1.4.4合法合规、安全收益:企业年金基金应本着合法、稳健、安全的原则进行管理和运作,最大限度实现职工利益最大化,保证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安全性和收益性。1.4.5动态调整、适时完善:根据国家企业年金政策调整、企业年金市场的发展以及企业自身的发展,动态调整、适时完善本企业年金管理办法。1.5公司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已具备以下条件:a)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b)经营效益良好,具备建立企业年金的经济负担能力;c)建立集体协商机制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2组织管理2.1公司设立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代表企业及全体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职工,行使委托人的权利。2.2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成员主任由公司总会计师担任,成员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相关人员及若干职工代表组成,其日常办事机构为人力资源部,议事规则见附件。2.3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a)负责审批、修订企业年金方案;厦航企业年金管理办法*编号:MF/1709-3版次:第4版修订日期:2014-3-282人力资源手册b)负责选择确定企业年金受托人、托管人、账户管理人和投资管理人等企业年金管理机构;c)负责审批企业年金投资管理运营策略;d)负责监督企业年金方案实施情况,指导企业年金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事项;e)负责审核企业年金工作组提交的年度企业年金运作报告,每年向公司、工会或职代会报告企业年金运作情况。2.4公司企业年金运作模式公司企业年金实行法人受托运作模式,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委托指定的法人受托人受托管理企业基金,并由法人受托人配合公司选择确定合适的账户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投资管理人等其他年金管理人。2.4.1选择受托人: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代表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合同》,委托受托人处理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基金托管、委托投资、收益分配等重大事项,并对基金其他管理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2.4.2选择其他管理人2.4.2.1选择托管人:受托人应选择具有资格的企业年金基金托管机构作为企业年金基金的托管人,并与其签订企业年金基金托管合同。托管人应为企业设立企业年金基金账户,以保证企业年金基金的独立性。2.4.2.2选择账管人:受托人应选择具有资格的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机构作为账户管理人,并与其签订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委托合同。账户管理人应为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基金企业账户和为每一位职工建立个人账户,采用个人账户的方式进行管理。2.4.2.3选择投管人:为了保证企业年金基金的保值和增值,法人受托人应在确保企业年金基金安全的前提下,选择具有资格的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机构作为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并与其签订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委托合同,委托其进行企业年金的市场化运作。3参加人员范围3.1具备下列条件的公司职工可以申请加入公司企业年金计划:a)与厦航签订劳动合同并正在认真履行劳动合同中的全部义务;b)在厦航工作满2年(含);c)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个人缴费义务。3.2下列范围的企业职工不能加入公司企业年金计划:a)已退休的职工;b)参加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c)以自主择业方式从部队转业后到公司就职的职工;d)公务员编制的职工;e)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他职工。厦航企业年金管理办法*编号:MF/1709-3版次:第4版修订日期:2014-3-28人力资源手册33.3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程序3.3.1提醒通知: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定期统一审核职工申请参加企业年金的资格,对于符合条件的职工提醒通知其可填写相应的书面申请。3.3.2本人申请:符合参加企业年金方案条件的职工,自符合条件的下月起本人填写“厦航职工参加(退出)企业年金审批表”(见表1),并承诺履行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相关义务,经所在部门签批后上报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3.3.3组织审批: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审核职工加入企业年金计划申请,对于符合条件者,同意其加入企业年金计划。3.3.4办理手续:经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确认后办理相应的加入手续。加入企业年金的新职工,如果在原工作单位拥有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经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确认后,可将原个人账户下积累的权益转入本企业年金。3.4企业年金计划的退出3.4.1职工可以自愿选择退出本方案,但应按规定提出书面退出申请,填写“厦航职工参加(退出)企业年金审批表”(见表1)并经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确认后即为退出企业年金计划。3.4.2参加职工与企业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时,即视为自动退出方案,如参加职工未能及时提出书面申请,本企业有权终止其参与本计划。3.4.3参加职工退出计划后,企业缴费和个人缴费同时终止。3.4.4从职工退出企业年金计划或自愿放弃参加企业年金资格之日起,必须满1年之后方可再申请加入企业年金计划。3.5加入企业年金计划职工的权利与义务:3.5.1享有的权利:a)自愿加入或退出企业年金计划的权利;b)对个人账户信息享有知情权,有权向本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或企业年金管理机构查询、抄录或者复制与个人账户有关的账目以及其他文件;c)在符合方案规定的领取条件后,参加职工享有领取企业年金待遇的权利;d)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3.5.2承担的义务:a)需如实向本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或企业年金管理机构提供建立企业年金计划所需的信息材料;b)授权企业根据方案规定从本人工资收入代扣个人企业年金缴费;c)如果发生与企业年金计划管理有关的信息变更,需及时通知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d)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厦航企业年金管理办法*编号:MF/1709-3版次:第4版修订日期:2014-3-284人力资源手册4资金筹集方式和缴费办法4.1资金来源: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参加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缴费的列支渠道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职工个人缴费由企业从职工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4.2缴费办法4.2.1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公司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4%。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5%。4.2.2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公司可根据企业经营效益及本办法4.2.1条规定,适时调整职工的企业缴费金额或个人缴费比例。4.3个人账户的企业缴费分配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的企业缴费分为基础缴费、企业补偿缴费和特殊缴费。4.3.1基础缴费4.3.1.1缴费基数:职工本人上年度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准(不受限高保低政策限制)。4.3.1.2计算公式:企业缴费=缴费基数×4%。4.3.2企业补偿缴费4.3.2.1为了确保企业年金计划建立前补充养老保险政策的延续性,对距离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一定期限且达不到公司原补充养老保险规定待遇领取标准的职工,给予一次性退休补偿缴费。4.3.2.2企业补偿缴费的职工需满足以下条件:a)距离法定退休年龄15年内的;b)在公司参加原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满5年的;c)退休时通过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积累额及商业补充养老保险余额积累额的待遇领取水平,低于本企业所制定的原补充养老保险一次性退休补偿标准。4.3.2.3补偿缴费标准:自2012年1月1日起,以公司原有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确定的最低一次性领取标准上浮5%为基准,今后每年1月1日再按同期银行一年期存款利率相应上浮补偿标准,补偿费用由企业年金的企业公共账户支付。4.3.3企业特殊缴费:公司根据年度安全效益情况及职工绩效考核情况,对于绩效表现突出的职工增加缴交的特殊缴费,具体缴费由公司另行确定。4.4个人账户的个人缴费分配4.4.1缴费基数:同企业缴费基数。4.4.2计算公式:个人缴费=缴费基数×1%。4.5企业账户的企业缴费:企业缴费总额扣除个人账户缴交后的余额,全部划入企业账户。4.6缴费管理4.6.1缴费时间:企业年金基金每月缴费一次,于每年初依据公司上年安全效益情况确定缴费水平,每年底根据公司安全效益情况进行结算。厦航企业年金管理办法*编号:MF/1709-3版次:第4版修订日期:2014-3-28人力资源手册54.6.2确定缴费:公司于每年末根据企业安全效益情况,视情确定下年是否缴交企业年金及缴交水平。4.6.3缴费变更4.6.4个人缴费变更4.6.4.1参加职工由于个人原因可以向企业提出书面申请暂停个人缴费,经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确认以后,可以暂停缴费,在暂停缴费期间,企业缴费相应暂停。4.6.4.2参加职工个人提出恢复缴费申请,经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确认后,参加职工可以恢复缴费,但企业和参加职工不再补缴暂停期间的缴费。4.6.5暂停缴费职工当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有权自符合条件的下月起暂停缴费,待符合恢复条件后再恢复缴交,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a)正在接受治安、刑事处理的职工中止缴费,复岗后的下月起恢复缴费;b)连续病假超过90天,正常上班后的下月起恢复缴费;c)连续事假超过30天,正常上班后的下月起恢复缴费;d)其他保留劳动关系的离岗人员,待重新复岗后恢复缴费。5账户管理5.1公司企业年金账户包括企业账户和个人账户,其具体管理方式如下:a)企业账户:企业账户记录本企业的基本信息和未归属个人账户的权益信息,企业账户下设历史存量、社保存量、未归属权益、投资收益等四个子账户。企业账户的积累额可以用来补偿缴费,也可以用来特殊奖励缴费,用于激励有贡献人员和留住、引进人才,具体奖励方案由企业确定。奖励金额记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b)个人账户:个人账户记录职工个人的基本信息及以及缴费、收益、支付和余额等个人权益已归属和暂时归属信息:1)个人账户下设个人缴费、企业缴费两个子账户,其中企业缴费子账户再下设基础缴费和特殊缴费等2个子账户;2)个人缴费及其产生权益计入个人缴费子账户,企业缴费及其产生权益计入企业缴费对应子账户。5.2个人账户的转移和保留5.2.1参加职工离开本企业后,新就业单位有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职工可向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办理个人账户的转移手续。5.2.2因以下情况转为保留账户的,由企业账户管理人继续管理,相关费用由参加职工自行承担:a)职工升学、参军、失业期间;b)参加职工离职退出本企业年金计划,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企业年金制度或由于新单位的其他原因厦航企业年金管理办法*编号:MF/1709-3版次:第4版修订日期:2014-3-286人力资源手册无法转移个人账户的;c)本方案终止。5.2.3个人账户转为保留账户的,待具备条件时予以转移,或待本人达到企业年金支付条件时领取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积累额。5.3个人账户的注销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参加职工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将被注销:a)参加职工开始领取企业年金待遇,并将其个人账户积累的已归属权益领取完毕后的;b)参加职工退休前离职,并将个人账户转移至新工作单位的企业年金方案的;c)参加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