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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定级规程1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农用地定级工作的目的、任务、对象、原则、内容、程序、方法、成果要求、成果的检查验收、成果更新和应用,以及档案管理等。本标准适用于县级行政区内现有农用地和宜农未利用地,不适用于自然保护区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划定的林地、牧草地及其他农用地。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18507—2001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2001年11月12日)《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1997年10月7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1984年9月)《中国土壤普查技术》(全国土壤普查办公室,1992年5月)《关于印发试行〈土地分类〉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255号)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农用地:本标准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及其他农用地。农用地级:在行政区(省、县)内,依据构成土地质量的自然因素和社会经济因素,根据地方土地管理和实际情况需要,遵照与委托方要求相一致的原则,即主要考虑定级目的,按照规定的方法和程序进行的农用地质量综合评定,划分出的农用地级别。因素法:通过对构成土地质量的自然因素和社会经济因素的综合分析,确定因素因子体系及影响权重,计算单元因素总分值,以此为依据客观评定农用地级别的方法。修正法:修正法是在农用地分等指数的基础上,根据定级目的,选择区位条件、耕作便利度等因素计算修正系数,对分等成果进行修正,评定出农用地级别的方法。样地法:样地法是以选定的标准样地为参照,建立定级因素计分规则,通过比较,计算定级单元因素分值,评定农用地级别的方法。4总则4.1目的与任务4.1.1目的科学量化区域内农用地质量及分布,为土地整理、耕地占补平衡、基本农田保护、农用地估价及其他有关土地管理工作提供依据。农用地定级规程24.1.2任务根据农用地的自然属性和经济属性,对农用地的质量优劣进行综合、定量评定,并划分级别。农用地定级成果要求在县域范围内具有可比性。4.2对象农用地定级的工作对象是县级行政区内现有农用地和宜农未利用地,暂不包括自然保护区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划定的林地、牧草地及其他农用地。4.3原则4.3.1综合分析原则农用地质量是各种自然因素、社会经济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农用地定级应以造成土地质量差异的各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为基础。4.3.2主导因素原则农用地定级应根据影响因素因子及其作用的差异,重点分析对农用地质量及土地生产力水平具有重要作用的主导因素,突出主导因素对定级结果的作用。4.3.3土地收益差异原则农用地定级应反映土地自然质量条件、土地利用水平、社会经济水平的差异对土地生产力水平及土地收益水平的影响。4.3.4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原则农用地定级应把定性的、经验的分析进行量化,以定量计算为主。对现阶段难以定量的自然因素、社会经济因素采用必要的定性分析,并将定性分析的结果运用于农用地定级成果的调整和确定工作中,提高农用地定级成果的精度。4.4工作内容包括下列内容:a)工作准备,编写任务书;b)收集资料与外业补充调查;c)整理资料及定量化处理;d)计算定级指数及评定级别;e)校核级别与落实边界;f)编制图件、统计与量算面积、编写成果报告;g)成果验收;h)成果归档与更新应用。4.5技术步骤包括下列内容:a)确定定级方法;b)确定定级因素;c)计算定级因素分值;d)编制定级因素因子分值图;e)划分定级单元;农用地定级规程3f)计算定级单元各定级因素分值;g)计算定级指数,初步划分土地级别;h)校验和调整初步定级成果;i)统计和量算面积;j)编制图件、报告和基础资料汇编;4.6工作底图的比例尺工作底图采用1:1万至1:5万的比例尺,或根据管理工作需要确定。4.7成果成果包括:文字报告、图件、基础资料汇编及相应的电子文档。4.8相关技术应用要求应用计算机技术开展农用地定级工作。5准备工作5.1编写任务书任务书内容包括:a)定级区域和范围;b)工作程序及方法;c)技术资料和基础图件;d)组织领导;e)工作人员、时间安排、经费预算;f)成果要求。5.2准备表格根据具体区域农用地定级的工作需要准备工作表格,表格样式参见附录A。5.3收集资料5.3.1农用地自然条件资料a)气候:平均温度、积温、降水量、蒸发量、无霜期、灾害气候等因素;b)水文:水源类型(地表水、地下水)、水量、水质等;c)土壤:土壤类型、表层土壤有机质含量、表层土壤质地、有效土层厚度、土壤盐碱状况、剖面构型、障碍层特征、土壤侵蚀状况、土壤污染状况、土壤保水供水状况、土壤中砾石含量等;d)地貌:地貌类型、海拔、坡度、坡向、坡型、地形部位;e)农田基本建设:灌溉条件(水源保证率、灌溉保证率)、排水条件、田间道路条件、田块大小、平整度及破碎程度等。5.3.2农用地利用资料主要农作物的面积、单产、总产的统计资料、样点土地利用条件、农业生产实测资料、农业技术实验资料等。5.3.3农用地经济资料人均耕地、亩均资金投入、亩均纯收益、农民人均收入、农村道路网分布、道路级别标农用地定级规程4准、距区域经济中心距离、耕作距离、田块分散程度等。5.3.4图件资料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壤图、地形图、土地利用规划图及其他相关图件。5.3.5其他资料农业区划资料、土壤普查资料、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资料、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利用变更资料、农业统计资料、当地市场价格资料等。5.3.6农用地分等资料已完成农用地分等工作的,应收集农用地分等基础资料汇编、中间成果及最终成果资料。5.4资料核实与初步整理5.4.1资料核实要求数据资料来源可靠、计量单位统一,对不符合实际的数据和个别异常值,应校正或剔除。5.4.2初步整理a)对现有资料数据统一分类、编码;b)对不足、不实、不详、陈旧的资料做好记录,以便进行外业补充调查。6确定定级指数定级指数是划分农用地级别的基本依据,确定方法有因素法、修正法、样地法三种。6.1因素法6.1.1确定定级因素体系及权重定级因素指对农用地质量差异有显著影响的自然因素、区位因素和社会经济因素,某些因素可分解为多个因子,构成因素体系。权重反映定级因素因子对农用地质量的影响程度。6.1.1.1选择定级因素的原则a)主导因素原则选取本地区对土地级别影响起主导作用的因素,突出主导因素对定级结果的作用。b)差异性原则定级因素对不同区域的影响应有较大的差异,因素因子指标值有较大的变化范围。c)相对稳定性原则所选取的因素应有相对稳定性,避免选取易变因素。d)可行性原则农用地定级工作的深度应与当地现有资料和技术水平相协调,应从现有资料中选取定级因素,必要时进行野外补测。6.1.1.2确定方法选用特尔斐法、因素成对比较法、层次分析法等方法中的一种或几种确定因素及权重。开展农用地定级的地区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筛选或补充表A.1给出的定级因素。6.1.2编制“定级因素~质量分”关系表根据各定级因素对农用地质量影响程度,对指标值进行分级,并给出相应的质量分。a)因素质量分与土地质量的优劣呈正相关,即土地质量越好,质量分越高,反之,质农用地定级规程5量分越低;b)质量分体系采用百分制;c)质量分只与因素的显著作用区间相对应。6.1.3检验在全面开展定级工作之前,选择1-2个乡镇进行试评,对初步确定的因素体系及权重、“定级因素~质量分”关系表进行检验。如果试评结果与实际不符,应重新调整。6.1.4定级资料整理与量化6.1.4.1定级因素资料整理a)整理核实定级因素资料,资料不足时,应进行外业补充调查,方法参见第6.1.5条;b)将定级因素资料标注在工作底图上。6.1.4.2定级因素因子指标量化根据定级因素对农用地级别的影响方式确定量化方法。a)面状因素指定级因素指标的优劣仅对具备此指标的地块有影响(如土壤质地),面状因素是非扩散性因素,量化方法采用最大最小值法或均值度法;b)线状因素指定级因素指标的优劣不仅对具备此指标的地块有影响,还对一定距离范围内的农用地产生影响(如交通条件),线状因素是平行扩散性因素,随着距离的增加,其影响强度按一定规律衰减,量化方法采用直线衰减法或指数衰减法;c)点状因素指定级因素指标的优劣不仅对具备此指标的地块有影响,还对其周围农用地产生影响(如农贸中心),点状因素是同心圆扩散性因素,量化方法采用直线衰减法或指数衰减法;d)对于有交叉影响的因素因子(如各级农贸中心、道路等),应进行功能分割或衰减迭加处理。量化方法参见附录B。6.1.5外业调查6.1.5.1工作内容a)根据定级任务书的要求确定调查内容;b)对无法从相关业务部门直接获取的因素因子资料,采用实地调查的方法收集;c)对现势性较差的资料进行校核修正;d)收集当地农民或熟悉情况的农技人员对农用地质量的经验评价结果,用于样点的辅助选取和定级成果的校验。6.1.5.2工作要求a)重点调查最近3年的农产品产量、价格、成本等经济数据;b)重点调查对农用地质量发生决定性影响的现状区位条件和近期规划数据;c)完成农用地分等工作的地区,可使用分等调查成果;d)外业调查的原则、方法、程序、精度要求参见附录C。6.1.6编制因素分值图按照相对值法编制,如现有资料不足或精度不够,应先进行外业补充调查。a)采用与农用地定级单元图同比例尺的素图为工作底图;农用地定级规程6b)将定级因素分值标注在工作底图上;c)标注图名、图例、图号等其它制图要素;d)因素因子分值图可用计算机系统生成。6.1.7划分定级单元定级单元是定级指数测算的基本空间单位,要求单元内土地质量相对均一、单元之间有较大差异。6.1.7.1划分要求定级单元是农用地定级的最小空间单位,定级单元应按以下要求划分:a)单元之间的土地特征差异明显,不同地貌部位的土地不划为同一单元,山脉走向两侧水热分配有明显差异的不划为同一单元,地下水、土壤条件、盐碱度等定级因素指标有明显差异的不划为同一单元;b)单元边界应不跨越地块边界;c)单元边界应采用控制区域格局的地貌走向线和分界线,河流、沟渠、道路、堤坝等线状地物和有明显标志的权属界线。6.1.7.2划分方法主要方法有:a)叠置法将同比例的土地利用现状图与地形图、土壤图叠加,形成的封闭图斑即为有一定地形特征、土壤性质和耕地类型的定级单元。若图斑小于最小上图面积(6mm2)则应进行归并。叠置法适用于土地利用现状类型多、地貌类型较复杂的地区。b)地块法以工作底图上明显的地物界线或权属界线为边界,将主导特性相对均一的地块,划分为农用地定级单元。也可直接采用土地利用现状图中的图斑作为定级单元。地块法适用于所有定级类型和地区。c)网格法用一定大小的网格作为定级单元。网格大小以能区分不同特性的地块为标准,可采用固定网格,也可采用动态网格。网格法划分定级单元适用于定级因素空间变化不明显地区。d)多边形法将所有定级因素分值图进行叠加,最终生成的封闭多边形即为定级单元。多边形法适用于所有定级类型和地区。6.1.8计算定级单元因素分值将定级单元图叠置在定级因素分值图上,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以下方法计算:a)以定级单元所包含的因素等分线平均值代表单元分值;b)以定级单元跨越的不同分值区的面积加权平均分代表单元分值;c)以定级单元几何中心点的分值代表单元分值;d)以定级单元各转折点、明显变化点的平均值代表单元分值;e)综合运用上述方法,计算分值;f)采用计算机手段进行农用地定级时,点、线状定级因素分值按相应衰减公式计算,农用地定级规程7面状因素分值则直接读取中心点所在指标区域的作用分值。6.1.9计算定级指数可用定级因子分值直接计算,也可先将定级因子综合成定级因素分值后再计算。计算方法主要有:a)加权求和法npjiijjifWH,1,1(1)式中:Hi——第i个定级单元的定级指数;i——定级单元编号;j——定级因素因子编
本文标题:农用地定级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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