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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控制监理方案本工程位于镇江市桃花坞路十区八号,施工内容包含土建、安装、装饰装修、园林景观、市政管网等施工任务繁杂。因此本工程质量的控制为监理单位监理工作的首要重点。本工程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规范。为了更好的规划和做好监理工作,我们特为本工程制订了如下的质量控制方案:一、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目标、原则及依据一)质量控制目标:本工程质量控制是监理工作重点和关键,我们在质量控制工作中,必须坚持狠抓质量不放松,要做到质量监理“三到位”、“四落实”,即:监理工作到位,监理人员到位,监理措施到位;监理组织机构落实,监理工作制度落实,监理旁站、巡视、检查值班落实,监理及施工质保体系落实,以达到质量控制目标,即使本工程实物质量达到业主与承包人所签订的质量目标,满足业主对使用功能的要求。二)质量控制原则:为达到以上目标,施工阶段实施质量控制必须坚持以下原则:1、质量管理体系应按ISO9001的要求来组织。2、坚持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预控为重点,对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实施质量控制,形成PDCA循环,使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处于持续改进状态。3、以《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为依据,督促承包单位全面实现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4、对工程项目生产要要素即人、机、料、法、环等因素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监督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到位。5、严格要求承包单位执行有关材料、施工试验制度和设备检验制度。6、对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和设备等坚决不准在工程上使用。7、加强监理力度,正确处理工期同质量矛盾问题,坚持本工序质量不合格或未进行验收不予签认,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三)质量控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及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省市人民政府和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建设监理方面的方针、政策、规范、标准、规章、条文条例、导则等。适合本工程采用现行主要技术规范及规程包括: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4)《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屋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6)《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7)《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8)《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9)《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10)《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1)《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12)《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3)《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4)《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15)《木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16)《建筑智能化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7)《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18)《市政排水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19)《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20)《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21)《江苏省排水工程通用图》22)其他相关技术标准及规范二、本工程质量控制的任务1、参与设计技术交底。审查施工和安装承包合同,确认承包商选择的分包单位。2、审查承包商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并监督检查其实施。3、审查承包商或业主提供的材料和设备清单及所列的规格与质量,对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在工程中使用,并提出更换要求。4、对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构配件的出厂合格证、材质化验单等进行核定,防止不合格的材料或构配件用于工程。5、督促检查承包商严格执行合同和严格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以及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施工;检查施工过程中主要环节、部位以及隐蔽工程的验收,坚持未经签证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对违反规范、标准或安全规定的,有权向承包商发出“停工通知单”。6、对重大设计修改,除提出监理意见外,并应向业主报告。7、监督检查工程的文明施工及安全防护措施,对不合格者督促承包商限期整改。8、根据承包商提出的阶段、部位、环节、各系统的分段工程的检验、验收以及整体工程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负责组织初验,参加业主组织的最终验收。9、协助建设单位主持或审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事故的处理,提出处理意见。10、督促检查承包商各阶段及全套竣工图的绘制工作和整理各种必须归档的资料,交建设单位归档。11、保修期内负责鉴定质量问题责任,督促保修并达到合格要求。三、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内容根据过程质量形成阶段的时间顺序,施工阶段质量控制可分为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三个部分。(一)事前质量控制1、监理组内部管理1)总监根据合同、监理大纲及监理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编制监理规划,明确监理控制组织体系;2)建立现场质量控制体系,配备相应的人员和所需的检测仪器和设备,做好质量监控的各项准备工作;3)分析工程实际情况,明确隐蔽工程及关键工序,预先确定工序质量控制点,监理工程师编制监理实施细则,落实质量控制具体措施,并由总监审核。2、施工图熟悉与审查1)熟悉施工图总体设计方案,了解设计依据、设计规模、项目组成及布局。2)熟悉各专业工程图纸及关联。如给排水工程设计、电气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设计、通风空调系统、建筑消防系统、建筑装潢设计,审查关键节点的合理性以及各专业之间的关联,确保不存在空间结构上的碰、错、漏现象。3)通过图纸会审等形式,召集由设计、业主、监理、承包商甚至工程地质勘探资料提供单位,基础设计单位等单位对图纸进行会审,将图纸的质量问题控制在正式开工前。3、开工前总监向承包商进行监理要求交底为更好的开展监理工作,理顺工作关系,保证工程完成既定目标,项目总监在开工前,应向项目承包商项目部书面就监理工作要求进行交底,包括对承包商提供资料的范围、时间要求;监理工作程序;委托监理范围;主要监理手段;监理部成员组成及各自分工等。一般的,对承包商要求的内容包括如下几点:1)开工前承包方应向现场监理部报送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经监理人员审查后存查。2)开工前承包方应将参与本工程项目施工的主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特殊工种的工人等资质证书或上岗证报监理人员审核确认。3)开工前承包方应将用于工程的主要设备及检测仪器、丈量工具的规格、技术参数、完好状态、年检情况报监理人员确认。4)承包方应及时报送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应实事求是,便于实施,经监理方审查确认后,用于组织、指导工程施工。5)结合现场条件和设计图纸要求,承包方应编报基础等分部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编报月度施工进度计划,报监理人员批准后,组织实施。6)每月25日编报次月施工进度计划,报监理部审批后,用于指导下月现场施工及施工管理工作。7)开工前承包方应向监理部报送工程主要材料(用量、规格)使用计划。8)施工控制测量:按业主提供的基准点,将±0.00点引测到恰当的位置,以作为工程施工过程中高程控制点,开工前应进行地形图、竖向高程的测量并绘图,测量时应通知监理人员旁站监督,并将测量成果整理成图后,报监理人员确认。9)承包方采购原材料,进场前应向监理人员提交材料出厂证明、检测报告等有关资料。进场后,承包方应在有监理见证的情况下,按规定取样送资质条件符合要求的检测单位试验。材料试验结果未明确,承包方不得进行加工、制作,更不能用于施工。报告中的试验日期必须在现场施工日期之前,承包方能提前做好采购工作。抽取试样的数量,应严格按建筑工程材料取样有关规定执行。按所购材料的生产厂家、批号、炉号、规格、性能等的不同抽取样品,不应漏检、少检。10)分部、分项工程开工,承包方应于实际开工日期前1~2天向监理部办理开工申请,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前,承包方应进行认真自检,合格后,将实测数据填写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和隐蔽工程检验记录,报请监理人员验收合格,即办签认手续。对验收不合格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部下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施工单位首先办理接收手续,并对提出的问题进行处理,经自检合格后报请监理人员复验,达到要求方可进行下道工序。11)承包方应建立并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现场管理机构、测量机构、完善质量初验、复验和终验的检验体系,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承诺标准。12)承包方对发生的设计变更、图纸会审、现场签证等费用应及时编报预算,经监理审核后方可纳入合同价款。13)工程质量检验应实行承包单位自检和监理人员抽检认证的双向控制。实行“谁设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工程质量管理原则,监理人员对承包方施工质量活动的审查、检查、认证与批准,并不免除或减轻承包方承担的合同责任。4、审查承包商质量保证体系1)承包商现场项目部组织结构。中标项目经理必须常驻工程现场进行日常管理,项目部必须配备工程质量检验员、工程施工员、安全生产督促员,并有相关资质和能力,且人员配备能满足工程实际需要。2)要求建立有完善的承包商质保体系,各项目分部、项目分包队伍都有成建制的质量控制网络,并有总包总领全局。3)检查承包商是否具有一整套完整的管理制度及考核体系,用于规范参建人员的行为,真正以人的工作质量来保证产品质量。4)核查进场人员和队伍的技术资质和特种人员岗位证书,对于不合格的人员可要求承包商予以撤换,保证技术素养能胜任相关工作。5)审查承包商提交质量问题应急措置方案,保证出现异常时能及时、有效处理,尽可能减少损失。5、审查承包商递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以及施工质量保障措施;由于对施工方案的理解不同,承包商编制的施工方案的内容也有所区别。为进一步理解施工方案的作用,总监应该主要从以下方面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1)施工方案编制的依据是否符合要求施工方案的编制依据主要有: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勘查调查得来的资料和信息,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查验收统一标准,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及机械性能手册,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等等。有些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方案时,采用已经作废的规范和标准,这样就不能指导施工作业。2)施工方案编制的内容是否齐全为了严格施工方案的编制要求,根据现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规定,施工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1)施工流向和施工顺序;(2)施工阶段划分;(3)施工方法和施工机械选择;(4)安全施工设计;(5)环境保护内容及方法。通常讲,对于一个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施工方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编制依据;·分项概括及施工条件;·施工总体安排;·施工方法、工艺流程、施工顺序;·质量标准;·质量控制要点;·安全、文明及环保措施等。3)施工方案是否符合有关法规要求(1)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条文的要求。施工方案除了根据工程特点并结合本企业的施工工艺标准进行组织外,还必须满足相应的强制性条文的要求。如《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要求:基坑开挖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碰撞支护结构、工程桩或扰动基底原状土。《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平瓦必须铺置牢固。地震设防地区或坡度大于50%的屋面,应采取固定加强措施。《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保护措施等等。(2)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要求。如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应该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于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a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b土方开挖工程;c模板工程;d起重吊装工程;e脚手架工程;f拆除、爆破工程;g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3)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如5.4.8:总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人
本文标题:工程质量控制监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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