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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潞国土资党〔2009〕11号关于印发《潞西市国土资源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国土所,局机关各股室:《潞西市国土资源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二OO九年九月二十四日-2-潞西市国土资源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27号)精神,有效治理国土资源工程建设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促进反腐倡廉建设,按照《德宏州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全州国土资源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和州局国土资源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大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关于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着力解决国土资源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国土资源市场交易行为和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建立健全长效监督管理机制,积极营造良好的政务生态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断推进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科学发展。二、工作目标坚持标本兼治、注重治本的原则,力争通过2年的专项治理,全面清理有关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和违反法定权-3-限和程序擅自改变土地规划、改变土地用途情况,查找我局在行政审批和批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规范规划编制、修改、实施及管理的行为,促进国土资源依法行政和工程建设领域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三、治理重点(一)重点对2008年以来,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产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涉及土地审批和出让、矿业权出让的突出问题1、土地的使用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地转用、征收、拆迁是否合法、合规,补偿是否及时、足额到位,是否存在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是否实行招拍挂方式出让,土地出让金和有关税费是否在规定时限内足额交清,是否存在违反减免土地出让金等情况;是否存在非法审批、非法供地、低价出让、非法占地、未批先用等问题;采矿权的设置是否合理,出让程序是否规范。2、是否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严格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管理,对涉及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和绿化用地、工业用地变更为商业、住宅用地的房地产项目要进行重点清理。项目土地出让前是否明确了出让宗地面积、土地使用性质等主要规划要求;是否存在闲置土地、欠缴费和土地出让金等问题;是否存在开发商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批准改变土地使用性质是否有法定依据,是否按法定程序进行,是否依法公开,-4-土地价款和配套规费是否及时足额缴清等。3、是否存在职能交叉和监管空白,导致多头监管或无人监管的问题;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是否与法律法规及上级的政策精神相抵触,是否相互矛盾和冲突;中介机构是否存在以回扣、分成、付管理费等方式争揽业务,不公平竞争,以及与委托单位、招标企业内外串通、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问题,对中介机构的监管是否有效。(二)加强土地开发整理建设项目专项治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是否进行公开招投标,邀请招标是否按照程序经过项目审批机关或行政监督部门依法批准,是否通过肢解工程、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招标,或只对项目的部分工程如主体工程进行招标,附属工程则直接发包。是否按照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规定进行实施和管理。是否存在施工单位中标后转包、违法分包,通过虚假签证和变更设计虚增工程量,导致“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的问题;建设单位对合同中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等施工管理人员的更换和到岗情况的监管是否到位;财务管理是否规范,是否滞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或不按计划、合同、进度付款;项目进度是否按计划完成;是否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进行竣工验收和决算。(三)除上述涉及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范围外,并按此方案的相关要求和标准,对国土资源日常管理的相关业务工作进行专项排查、整治。-5-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专项治理工作分动员部署,排查问题,整改规范,巩固、总结评估四个步骤进行,时间从2009年10月开始,2011年12月结束。(一)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10月)成立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部署全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明确工作目标,分解工作任务,提出工作要求,并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工作简报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及举报电话,大力宣传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二)排查问题阶段(2009年11月—2010年4月)1、开展自查。涉及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各股室,从2009年10月开始,按照统一部署,组织开展自查。重点对2008年1月1日以来所有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征地项目、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审批、出让等进行逐一清理,建立项目台帐,制定项目统计表。并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及时进行纠正,并形成自查报告。于2009年12月30日前报局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2、清理制度、规定(2009年11月至12月)。土地利用规划股、矿管股、法规股对我局自行出台的不符合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要求的制度、规定,进行认真清理,及时修订完善或提出废止-6-的意见,并提出相关制度建设建议和工作计划。(三)认真进行整改(2010年4月—2011年9月)1、整改纠正问题(2010年4月至6月)。各股室对自查出的问题,要深刻分析原因。针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从主观认识、法规制度、权力制约、行政监管、市场环境等方面,分析产生的根源,查找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制定和完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2、落实监管责任(2009年10月—2011年)。一是加强项目建设程序的监管,严格执行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管理程序,规范项目决策,科学确定项目规模、工程造价和标准,认真落实开工报告制度、施工许可证制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确保工程项目审批和建设依法合规、公开透明运行。二是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规范招标方式确定、招标文件编制、资格审查、标段划分、评标定标、招标代理等行为,改进和完善评标办法,确保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三是加强土地、矿产供应及开发利用情况的监管,完善土地及矿业权审批、供应、使用等管理的综合监管平台。四是加强项目建设实施过程监管,严格依法征地拆迁,坚持合理工期、合理标价、合理标段,严格合同订立和履约,规范设计变更,科学组织施工,加强资金管理,控制建设成本,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五是加强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管,落实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进一步完善质量与安全管理法规制度,明确质量标准,细化安全措施,强化施工监理,防-7-止重、特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的发生。3、完善规章制度(2010年—2011年9月)。一是加强政府投资和使用国家财政资金的地灾治理、土地开发整理等项目的决策管理,切实推行公开招投标制度、专家评议和论证制度、签订廉政建设合同制度、项目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工程监理制度、群众监督制度。二是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严格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出让审批管理以及批后的监管制度。三是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土地、矿业权等要素市场、大力推进土地市场、矿业权市场建设,探索显化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转让市场的有效形式,规范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市场交易行为。加强中介组织管理,严格土地使用权、矿业权价格评估的监管,规范招标代理行为。四是完善工程建设领域信誉评价、项目考核、合同履约、黑名单等市场信用记录,建立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和守信激励制度,严格市场准入。通过创新机制,增强治理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和实效性。(四)巩固总结评估(2011年9月—2011年12月)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对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及时把专项治理工作成果的思路、措施转化为法规制度;进一步深化制度改革,修订完善国土资源管理规章制度,切实规范新时期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国土资源依法行政和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于2011年9月10日前报州国土资源局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五、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8-1、严格执行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积极推行工业用地预申请制度。责任领导:蒋恩顺责任股室及责任人:土地利用规划股李立春协办股室:法规监察股、地籍测绘股2、科学编制矿产资源规划,强化矿业权审批,进一步规范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有偿方式和退出机制。完善矿业权出让的综合监管平台。责任领导:唐勒邦责任股室及责任人:矿管股姜华明协办股所室:各乡镇国土所3、制定出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监督管理办法责任领导:赵兴山责任股室及责任人:土地利用规划股李立春协办股所室:法规监察股、各乡镇国土所。4、加强对在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或构筑物,涉及改变土地用途、变更土地权属或增加用地面积的管理。责任领导:蒋祖荣责任股室及责任人:地籍测绘股杨明存协办股所室:法规股、各乡镇国土所5、加强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土地开发-9-整理项目资金管理和竣工验收。责任领导:田云芳责任股室及责任人:土地利用规划股杨国栋协办股所室:财务室、各乡镇国土所6、科学编制、严格实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完善土地审批、供应、使用的综合监管平台。责任领导:王少辉责任股室及责任人:土地利用规划股杨国栋协办股所室:地籍测绘股、各乡镇国土所7、加强对土地、矿业权评估中介机构的监管,严格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出让审批和价格评估的监管。加强对征地审批和批后实施的监督,维护土地、矿业权市场秩序。责任领导:谢四所责任股室及责任人:法规股刘富生协办股所室:地籍股、矿管股、土地利用规划股8、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土地要素市场,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责任领导:胡安东责任股室及责任人:土地利用规划股金小双协办股室:矿管股、各乡镇国土所六、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10-为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各相关股所室要认真学习领会上级精神,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把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实行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责任机制,落实任务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专项治理工作。局领导小组将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督促检查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二)注意统筹兼顾要把排查问题、进行整改、加强监管、完善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具备解决条件的问题要抓紧整改,相关规章制度要抓紧建立和完善,要将专项治理工作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整改相结合,加强政风行风作风建设,使之相互促进、相互融合、相得益彰。(三)加强调查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分析研究专项治理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抓住专项治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找准症结,提出对策,攻坚克难。要拓宽视野,创新思路,认真总结专项治理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更加有效地推动专项治理工作。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州局领导小组请示、报告。(四)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股所室和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要认真按照方案要求,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抓好每个阶段、每个时间节点的任务落实,环环相扣,步步推进,切实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力争-11-通过2年左右的治理,着力解决好国土资源领域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问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难点问题,做好以专项治理的务实态度推动业务工作的落实,以业务工作的成绩检验专项治理的成效。通过专项治理,基本形成国土资源管理健康有序的长效机制,进一步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潞西市国土资源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举报电话0692—21320360692—2121489主题词:国土资源工程治理实施方案通知抄报:州国土资源局党组,市纪委,市国土建设纪工委。(共印30份
本文标题:潞国土资党〔2009〕11号关于印发《潞西市国土资源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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