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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余杭区校企联合研究院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企业与高校合作,规范校企共建研究院的建设与管理,制订本办法。一、校企联合研究院的性质与任务(一)校企联合研究院是企业与高校为加速科技成果转化联合建设的研发机构,具体形式包括企业与高校联合成立的研究院、研发中心、实验室、研究所等。(二)校企联合研究院的主要任务:1.技术研发。由企业提供研发经费,高校提供技术研发能力支撑,根据企业的技术需求,解决技术难题,研发新产品,实现技术创新。2.企业人才培养。为企业培养对口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研发人才、管理人才等。并定期为企业的中高级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3.研究生培养。充分发挥高校研究生的知识、信息、技术优势,围绕相关项目开展科技文化服务、技术研发及项目合作等。4.项目申报。结合企业与高校的各自优势,共同申报科研项目、成果转化项目和产学研项目等各级各类政府扶持项目。5.其它领域合作。二、校企联合研究院的基本条件-2-1.校企联合研究院主攻的产业领域应属于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符合我区产业发展导向;2.企业与高校签订共建协议或合同,有明确的合作方式、合作期限(原则上不少于1年)、合作内容等,原则上合作经费不低于50万元;3.企业已建有省级政府部门认定的省级企业研发机构;4.高校具备相应技术实力,能为校企共建研发机构提供项目技术支撑、项目带头人、项目团队等,优先认定与“985”工程大学,“211”工程大学,或余杭区已签约的战略合作高校联合共建的校企联合研究院。三、校企联合研究院的认定程序1.企业填写《余杭区校企联合研究院认定申请表》及相关附件(校企合作技术合同、校企联合研究院签约协议、省级企业研发机构认定证书等),报区科技局申请认定。2.区科技局组织审核并择优予以认定,通过认定的颁发“杭州市余杭区校企联合研究院”证书。3.经认定的校企联合研究院由区科技局不定期进行管理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责令整改或取消称号。四、校企联合研究院的支持与保障(一)对依托校企联合研究院开展的产学研合作项目给予优先立项和优先资助。(二)区科技局积极为校企联合研究院提供服务,指导建设-3-和发展,促进产学研合作和成果的推广转化,使校企联合研究院更好地发挥创新载体作用。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附件:余杭区校企联合研究院认定申请表-4-附件余杭区校企联合研究院认定申请表企业名称(盖章)合作高校名称联合研究院名称企业联系人企业联系方式合作时间至累计合作金额(万元)主要合作领域合作内容简介(200字以内)-5-
本文标题:余杭区校企联合研究院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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