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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市公共安全基层监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根据中央、省委和宁波市委关于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深入贯彻《中共xx市委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定》(x党〔2011〕20号)文件精神,为切实推动我市社会管理创新各项工作的落实,全面推广观海卫、胜山、坎墩三地公共安全基层监管体系试点工作经验,根据我市实际,现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共安全基层监管体系建设工作,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一个引领、五大突破”战略部署,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多方参与、共同治理,关口前移、源头治理,统筹兼顾、协商协调,依法管理、综合施策,科学管理、提高效能”的原则,夯实基层基础,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着力建立健全基层公共安全监管体系,着力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促进公共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为率先全面建成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中等城市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条件。二、工作目标到2012年底,各镇(街道)基本建成运转有序的公共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构,整合和理顺基层安全监管资源,—2—有效改善当前经济快速发展与公共安全基础薄弱、监管职能分散与监管体制不顺、监管力量不足与监管任务繁重之间的矛盾。进一步完善市、镇(街道)、村三级安全监管体系,进一步实现监管重心下移、关口前移,进一步夯实公共安全基层基础工作,促进我市公共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三、工作任务(一)建立机构,统一领导。各镇(街道)建立公共安全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一负责辖区内的公共安全工作;镇(街道)各办(所)根据各自职责分别完善各线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包括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特种设备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环境安全等;各村(社区)建立公共安全管理小组。镇(街道)公共安全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主任)担任,政法副书记(委员)任常务副组长,各副镇长(副主任)、党委宣传委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设在综治办,主要负责开展公共安全的综合协调工作;各大办主任为各线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村(社区)公共安全管理小组设组长一名,由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兼任。(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镇(街道)公共安全监督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辖区内的公共安全监督管理及应急救援服务工作,下设办公室开展综合协调工作;镇(街道)内部其他负有生产安全、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特种设备和食品药品等安—3—全监督管理职责的机构和分管领导分线抓好监管工作,行政上由镇(街道)统一管理,业务上由上级主管部门归口负责指导,各线依照各自职责完成镇(街道)公共安全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的各项任务目标;村(社区)公共安全管理小组由镇(街道)公共安全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配合各线开展公共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各镇(街道)各线安全工作的责任人及工作职责须以文件形式予以确定,在基本围绕《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镇(街道)公共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试点指导方案的通知》(x党〔2011〕10号))文件要求的基础上,重点突出以下几个主要行业(领域):①工矿商贸企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及特种作业、工矿企业内的“三合一”等由分管工业的副镇长负责;②镇村消防和道路交通安全及应急分队建设由政法副书记(委员)负责;③药品、学校、医院等安全由分管社会事业的副镇长(副主任)负责;④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加工等环节安全由各分管副镇长(副主任)根据职责负责;⑤环境安全、城(村)镇建设安全由分管城建的副镇长(副主任)负责;⑥农机、码头、围涂、水利工程、水库、水上作业、山林防火等安全由分管农业的副镇长(副主任)负责;⑦教堂、庙宇等宗教场所安全由党委宣传委员负责。各镇(街道)可根据各自实际相应增加公共安全管理内容,并另行制定工作职责。—4—(三)充实队伍,强化保障。通过“多员合一、一员多用”的工作模式,进一步强化应急救援服务队伍及公共安全协管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镇(街道)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环境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等监督管理机构,积极推动公共安全协管员队伍向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等基层组织延伸。各镇(街道)要根据当地人口和产业布局情况,依托当地交警和消防队伍的力量,发动当地生产经营单位、村(社区)和社会志愿者组成多种形式的应急救援服务队伍,制订基层公共安全应急救援指导意见,明确应急处置工作职责,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公共安全应急演练;在未建立镇(街道)消防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前,由镇(街道)政法副书记(委员)协调公安派出所及综治办组织开展辖区内的社会消防安全工作;要根据所辖村(社区)内的企业规模及数量,设置独立的公共安全协管员队伍,要求每个村(社区)配备1-2名公共安全协管员,没有企业的村(社区)可以不设安全协管员,其安全监管职责由村班子成员兼任,村(社区)公共安全协管员由镇(街道)公共安全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及镇(街道)安监所(分局)双线管理,保障基层安全监管队伍的稳定性和长效性。各镇(街道)人民政府要将包括安全生产、基层公共安全应急队伍建设在内的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市财政要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用于村(社区)公共安全管理小组及其队伍的建设。(四)完善制度,加强监督。各镇(街道)要切实发挥公共安—5—全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职能,大力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健全领导小组议事制度,定期召开例会部署各个阶段的公共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不定期对辖区内公共安全突出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建立健全公共安全联络员会议制度,由镇(街道)公共安全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召集,落实公共安全监督管理各项工作。由各镇(街道)镇长(主任)下达各线及村(社区)公共安全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并签订责任状。各线、村(社区)安全监管工作情况要纳入各线分管副镇长(副主任)、党委宣传委员及各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的年度考核。镇(街道)公共安全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并进行考核。四、实施步骤(一)部署发动阶段(2012年5月下旬—6月上旬)各镇(街道)要深入学习贯彻上级及市委关于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结合各自实际,落实人员、责任,扎实推进公共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工作。要成立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协调动员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部署公共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工作。(二)方案制订阶段(2012年6月底前)各镇(街道)要出台适合本地实际的公共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具体实施方案,同时,要明确各线公共安全监管职责,完善各项工作—6—制度及监督考核机制并做到制度上墙。要明确专门人员,做好公共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台账、信息报送等工作。具体实施方案于7月25日前分别报市委政法委办公室及市安监局办公室。(三)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7月-11月)各镇(街道)要根据实施方案要求,扎实开展公共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工作。要落实公共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施,选调或招聘工作人员,明确领导小组正副组长、办公室主任,确保人员到岗到位,完成挂牌运作。(四)总结提高阶段(2012年12月)市里要成立专项督查小组,对各镇(街道)公共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考核,督查各地机构、人员、场所、设备、经费、制度到位及工作开展情况,对表现突出的镇(街道)予以一定表彰,对工作落后的镇(街道)予以通报批评。五、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建立健全镇(街道)公共安全监督管理体系,是强化基层公共安全监督管理、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是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落实民生工程的需要。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镇(街道)公共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建设作为重要工作之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组织机构,落实负责人员,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协调督促,扎实推进镇(街道)公共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建设。—7—(二)联系实际,深入推进。观海卫、坎墩及胜山三个试点镇(街道)要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对现行的公共安全监管体制进行进一步的完善和调整。各镇(街道)要把公共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工作与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促进安全生产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责任的进一步明确,理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特种设备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环境安全等各个环节安全监管责任,深入推进平安消防镇村、平安畅通市镇创建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等活动,着力解决公共安全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努力形成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公共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三)加强服务,跟踪指导。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镇(街道)公共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建设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要建立工作协调、情况通报和专项督查等机制,采取通报情况、定期交帐、跟踪督办等形式,加强分析调度,总结推广典型,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工作落实。附件:1.xx市镇(街道)公共安全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工作职责;2.xx市镇(街道)公共安全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3.xx市镇(街道)公共安全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组长、—8—副组长、其他分管领导及办公室主任工作职责;4.xx市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工作职责;5.xx市镇(街道)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站工作职责;6.xx市镇(街道)消防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工作职责;7.xx市镇(街道)环境监察中队工作职责;8.xx市镇(街道)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工作职责。附件1—9—xx市镇(街道)公共安全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工作职责一、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辖区内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公共安全和应急救援服务事项。保障公共安全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站的工作经费、装备、人员和职责“四落实”。二、建立健全辖区内公共安全责任制和工作制度,完善相关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分析公共安全形势、组织演练。镇(街道)党(工)委主要领导要定期听取公共安全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工作汇报,原则上每季不少于一次。三、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镇(街道)各线分管领导按照职责分工承担公共安全监督管理所涉及领域的领导和管理责任;镇(街道)公共安全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承担协调、督促职责。四、建立健全镇(街道)公共安全信息报送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公共安全监管台帐,建立基础数据库。大力开展公共安全方面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咨询,努力提高全社会的公共安全意识。五、建立健全工作例会制度,例会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召集,原则上每月一次。会议内容主要是总结工作进展情况,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讨论拟提交上级部门或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审议的事项。六、建立健全重要事项报告制度,对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事项要严格按程序和时限积极主动办理,遇到责权范围之外的重大事项和疑难问题要及时向当地党(工)委和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汇报。—10—七、牵头制订本镇(街道)公共安全和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督促、指导、协调镇级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开展公共安全和突发事件方面的应急救援演练。八、根据人口和产业布局情况,依托当地交警和消防队伍力量,组成多种形式的应急救援服务队伍。制订基层公共安全应急救援指导意见,鼓励规范相关企业和社会志愿者参与应急救援服务。九、协助上级主管部门查处辖区内公共安全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十、完成镇(街道)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公共安全监督管理任务。—11—附件2xx市镇(街道)公共安全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一、受镇(街道)公共安全监督管理领导小组领导,承担镇(街道)公共安全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承办相关会议和重要活动。二、指导、协调和监督其他部门开展公共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检查镇(街道)公共安全监督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辖区内公共安全大检查和专项督查。三、受镇(街道)公共安全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委托或领导指派,行使全镇(街道)公共安全、应急救援服务综合监管和综合协调职权。四、定期分析预测全镇(街道)公共安全形势,研究提出辖区内公共安全重大政策和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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