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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建设领域信息化发展思考与研究一、建设领域信息化建设的主要任务(一)建立信息化标准体系应该按照省委省政府以及建设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制定建设领域信息化工作总体规划,研究出台建设领域信息化政策,尽快建立信息化标准体系,加快推进我省建设信息资源一体化进程,积极开展关键性难点技术的攻关工作,通过培育政务信息化典型地市、企业试点工程,打造以“服务为民的阳光政府”为目标的适合我省城镇规划、建设、管理与服务的信息化体系。1、在不断完善本规划的总体建设方案的同时,要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我省建设事业信息化建设的阶段目标及具体任务,完成建设领域信息应用平台的总体建设框架、关键技术、标准体系、主要应用服务系统和保障体系的规划设计。初步完成建设行业网络通信基础设施、空间数据基础设施(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电子政务、电子商务,以及其他应用服务系统、数据资源整合和信息标准体系的技术方案设计,并根据全省建设事业发展的现实需求和实际能力,有计划、有步骤地分期分批组织实施。2、建立建设领域信息化标准体系。按照建设部相关专题标准研究制定符合我省要求的建设领域信息化基础标准、信息网络和计算机基础标准、信息分类和编码标准(包括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其他行业)、信息技术应用标准(包括电子政务、电子商务、GIS、GPS、CAD、IC卡等)和信息化安全标准。3、制订建设领域信息化技术政策与管理办法。根据省政府对于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及我省建设领域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技术政策与管理办法,规范我省建设领域信息化建设的技术要求,解决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强化信息化建设的整合意识、开放意识、共享意识。(二)构建适应我省建设领域发展的电子信息支撑平台1、加速推进建设领域知识协同管理平台的建设逐步开展建设领域基础信息资源数据库的建设,通过基础信息的收集、整理、编辑加工等流程,形成建设领域可供参考的知识库体系,并分阶段建立远程教育系统,在全省建设领域逐步推进网络教学与职业培训工作,改善我省建设领域知识结构、优化信息资源,充分发挥知识指导实践的作用。研究制定我省建设领域知识协同管理平台的规范和标准,并在现有信息数据库的基础上,加快资源整合,形成标准统一、共享开放的知识管理系统平台。2、加快推进建设领域业务协同管理平台的建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省委、省政府对于行政审批的要求,加快全省建设领域行政许可事项“一站式”审批系统平台的建设,以快捷、便民、互联互通为主要目的,融合行政管理、行政服务、行政审批等政府职能,参考现有市场监管手段,借鉴其他省市诚信档案管理的成功经验,研究建设领域各行业数据统计系统模型,制定行政审批、决策支持的技术措施与实施方案,逐步形成统一的电子政务协同管理平台。同时积极配合行政审批大厅的建设,分析整理行政审批业务的标准和流程,做好“一站式”审批的网络应用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网络技术最大限度地减少主观因素对行政审批的影响。用现代化手段构建“阳光政府”,促进社会监督,加大政务公开透明的程度,为科学地开展审批管理业务提供必要的条件。3、加快推进机关事务协同办公以及全省政务信息交换平台的建设按照省政府对于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的整体要求,借鉴先进地区应用办公自动化系统(OA系统)的经验,研究制定全省建设领域政务协同办公的应用规范及统一标准,加大对数字身份认证技术(CA认证)、电子签章技术的应用力度,并逐步与OA系统相结合,开展基于身份认证技术的审批、签章等业务,逐步以OA系统改善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在现有公文无纸化传输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全省建设领域行政系统公文的电子化发布、储存、查询等功能,达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实现快捷、高效的办公现代化。4、加快推进信息互动服务平台的建设(1)加快完善政策措施,通过合理的政策、资金和项目安排,加大财政投入和政策倾斜,集中力量支持信息化网络应用基础建设,带动提升区域信息化应用水平。(2)发挥省建设信息中心在全省建设系统信息化工作中的龙头作用,把信息化建设纳入区域发展的总体规划,指导并促进各级建设信息中心的发展,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多种信息化媒介的延伸功能和服务手段,发挥建设系统主管部门的辐射带动作用,推进全省建设信息互动和资源共享。按照“四统一”的原则,建立覆盖全省的统一的建设系统信息互动服务平台。(3)以协同办公及省政务信息交换平台数据库为基础,整合优化门户网站、专业网站及各服务平台的政务信息资源库,开展手机短信、网络电话、视频会议等即时通讯手段,实现快速信息交流,及时反馈决策层信息,做到信息传递及时、准确。(4)加大信息服务力度,整合并监督以“12319”为代表的城市建设服务热线系统,加快政务大厅信息化建设,以大屏幕信息发布、触摸屏信息查询为辅助手段开展服务,与其他相关部门协商合作,逐步建立完善的业务咨询信息服务。(三)推动建设领域各行业信息化建设工作1、城市规划行业城市规划行业信息化工作应该遵循以下指导思想:以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为基础,加快总体规划信息系统、分区规划信息系统、规划现状调查信息系统、勘测信息系统、城建档案信息系统、规划城关管理信息系统等业务监管系统平台的建设,建立并逐步完善相关的信息数据库,加大对地理信息系统(GIS)技术、卫星和航空遥感(RS)技术、全球定位系统(GPS)技术、虚拟现实(VR)技术及通讯技术等高新技术的研究、调研与实施工作,并形成与之紧密结合的,集数据采集、数据分析、系统应用、决策服务的城市规划管理机制。2、城市建设行业城市建设行业信息化建设应该以控制城市建设行业信息流为基础,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信息收集、信息整理、信息分析能力,以维护和强化城市功能为主要目标,协助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发布与实行,重点实施针对城市供暖、公共交通、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镇燃气、道路、垃圾处理、风景名胜区及基础设施等的监督管理,逐步建立城市建设管理信息平台。积极推广应用公交IC卡收费系统,供水、供热、供气等计算机辅助计量收费系统及其监测调度系统,扩大IC卡应用范围,逐步实现城市公用事业收费“一卡通”。积极推行建设领域公共服务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建立全省“12319”热线服务中心,集合呼叫中心功能和电子政务功能。在接受公众投诉、举报、报修等方面进行信息化建设,实现为公众服务快捷化、管理科学化、备案系统化功能。在全省建立“12319”服务热线的基础上,加强城市服务网站的建设,提高网站的实用性。3、住宅与房地产业建立健全省房地产行业信息化监督管理体系,包括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管理、房地产产权交易和房屋权属登记管理、房地产测绘管理、维修基金监管等业务管理内容;加快建立包括信息采集、信息交换、数据汇总、预警分析等功能完善的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体系;建立全省房地产企业及执(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系统,促进房地产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监管信息系统,规范住房公积金业务信息管理工作。根据住宅与房地产行业业务管理规范,制定信息交换标准;构建房地产市场监管与服务信息平台,加快房地产行业信息化建设步伐。4、建设工程管理和建筑业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加快推进招投标监管系统的建设,并逐步完善监管功能,重点实施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及执业人员监督管理系统的前期准备工作。在企业资质管理及执业人员监管系统完成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完整的建筑市场监督管理数据库,完成企业的资质管理、档案管理、业绩管理与从业人员的认证、考核、备案管理等工作。逐步实施对建设工程报建管理、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管理、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建设工程监理招投标管理、建设工程材料招投标管理、建设工程评标专家管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建设工程执法监察管理、建设工程执业人员管理等业务监管系统的建设。实现建筑材料、机械的网上信息发布和监管。(四)加快推进建设企业信息化工作全省建设企业要认真贯彻建设部、省建设厅对建设企业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加快研究利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建设企业、提高企业竞争能力的有效手段。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对企业的调研力度,以有实力、有发展潜力的企业为信息化建设试点,着重围绕项目管理、财务管理、施工管理、工程造价管理、资源管理等方面建立统一的管理平台,以点带面,引导企业明确建设方向。逐步提高我省建设领域企业技术含量,从而提高整体的竞争实力,使我省建设企业具有参与国际化竞争的能力,确保全省建设企业信息化工作健康发展。1、建筑业企业要将信息化建设作为用先进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管理模式、大幅度提高生产效率和工程质量的重点内容,应用信息技术提高建筑施工现场的监管能力,要在企业财务管理、工程造价管理、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实现计算机辅助管理。加强企业网络平台建设,努力实现生产进度控制、现场施工管理、质量控制、材料选购和调配等施工辅助管理方面的现代化,最终达到利用信息技术实现企业的优化管理和科学决策的目标。2、房地产企业要深入研究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等对信息技术的要求,在新开发项目中积极采用由省建设厅推荐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物业管理系统、小区监控系统等,全面提升开发项目的管理和宣传能力,满足消费者的工作和生活需要。3、勘察设计企业要在现有CAD技术应用的基础上,进一步实现以网络集成技术为支撑的工程设计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智能建筑的开发与研究,将项目的设计流程与施工管理工作结合起来,最终实现设计、工程造价、施工管理的网络一体化应用平台。同时,对于目前存在的勘察设计企业中使用盗版设计软件的现象要进一步规范和清理。4、供水、燃气、供暖等生产企业和输配企业,要根据企业的不同条件(规模、技术、经济及需求等)尽快建立计算机网络化的辅助调度、监控系统,提高数据加工处理能力,逐步推行生产、调度、营销、管理一体化的计算机集成管理系统,实现优化调度和经济运行的目标,减少资源浪费,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5、城市交通等行业,要加快推广IC卡技术在公共汽(电)车、出租车运营中的应用,建立计算机辅助运营调度指挥系统。市政、环卫、园林、风景名胜区等单位都要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创造条件建立适合自身业务特点的计算机信息管理以及信息发布服务平台。二、保障措施信息化建设需要一个强有力的领导机制做后盾,强调信息化“四统一”管理的必要性,来克服政府体制下条块分割所造成的信息化工作协调难、管理难的状况,来保证信息化建设和维护资金的专款专用,来确保信息技术和政策研究能够持续的发展下去。为此,应注重加强以下六方面的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信息化建设是一项复杂而持久的系统工程,必须强化管理机制,加强规划与管理,减少不必要的浪费,避免重复建设,因此,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由主要领导亲自负责信息化建设的领导和协调工作,研究制定相关的规划与管理制度,解决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全省建设领域各级信息化建设部门应当协调一致,建立省、市二级信息化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和部门信息主管(CIO)制度,统一思想,及时沟通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有关问题。同时应当加强全省建设信息技术专家委员会的组织领导,提高对专业理论研究专家、技术专家的重视,充分发挥专家委员会在我省建设领域信息化建设中的指导和参谋作用。(二)完善规章制度根据国家、省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省信息化建设实际情况,依照省委、省政府对信息化建设发展的统一要求,建立并逐步完善信息化建设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规范全省建设事业信息化建设工作。加快出台《黑龙江省建设领域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规范信息化建设中出现的渠道不畅、信息孤岛等问题,加强信息资源的公开与共享,避免重复投资,增加信息化建设的效率与实效。研究制定全省建设领域信息化建设的相关标准、监督制度、考核标准,切实加强对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推进全省建设领域信息化工作快速良性发展。(三)拓宽投资渠道探索研究信息化建设的融资渠道,明确信息化建设的投资方向,强化资金管理体系,统筹安排、协调管理、杜绝重复投资和资源浪费。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在逐年增加对信息化建设资金投入的同时,完善资金管理体制,拓宽投融资渠道,广泛吸纳社会
本文标题:黑龙江省建设领域信息化发展思考与研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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