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房地产 > 福建厦门市房地产项目报建报批流程指南p
筑龙网工可阶段办事指南(第一部分)一、审核事项⒈选址意见书(核准)⒉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核准)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⒋基本建设项目立项(审批)二、审核依据、单位、范围、内容、及建设单位应提交的资料(一)选址意见书⒈审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30条☆《厦门市城市规划条例》第27、28条⒉审核单位:厦门市规划局⒊审核范围:在厦门市规划区内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各工程项目。⒋审核内容:确定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规划设计要求和市政规划要求。⒌建设单位应提交的资料:(各1份)筑龙网主件:⑴《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审批表》,封面加盖建设单位公章;⑵建设基地的土地使用权属证明(建设单位与原用地单位应一致,联建项目应附原用地单位与建设单位的合作协议);⑶建设基地最新实测地形图(指:测量队绘制的用地范围示意地形图,用铅笔划示用地边界及坐标,比例1:1000或1:2000。);⑷改、扩建项目应附送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作出的改、扩建总平图,总平图中应标注拟改、扩建建筑与周围现在建筑的间距,用地边界坐标(实测)、建筑高度;⑸须改变原用地使用性质的项目应先进行技术咨询,附送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作出的规划咨询意见;⑹市政府关于项目办理的相关文件。非主件:⑴有权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建议书或计划部门的通知书及其他有关计划文件(先选址后立项的项目除外);⑵工业项目和其他对周围环境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及对周围地区有一定影响和控制要求的建设项目应加送下列资料:A、有关工艺的情况,对运输、能源和市政配套要求(包括电力、给排水、道路、煤气和通讯等)的基本要求;B、环保部门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登记表)批复文件;(该文件的要求,根据国家环保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C、有关消防安全资料;D、其他特殊要求;⑶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⑷若有退件单,请附进。注:1、主件资料:体现报送审查、审核的内容必需的资料;2、非主件资料:出具审查批文所必须的,但区别于主件资料的其它资料,包括同一部门的前置批文;3、非主件资料欠缺的,应在发补件通知的同时,办理收件,并进入审批程序,开始计算审批时限。应补资料未补齐前不予发放审批文书。4、以公开出让方式取得用地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无须办理选址意见书。(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⒈审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⒉审核单位: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⒊审核范围: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⒋审核内容:筑龙网建设项目用地是否符合厦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属于国家限制、禁止供地规定范围,确定各项用地技术指标。⒌建设单位应提交的资料(各1份)⑴申请报告表;⑵市规划局的项目用地选址意见书;⑶A、涉及征用土地或农用地转用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市测量队提供的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包括:土地勘测定界技术说明、勘测面积表、土地权属明细表和厦门市土地勘测定界图(复印件);B、不涉及征用土地或农用地转用,属原已批准的建设用地,需提供原用地批文及附图或《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注:以公开出让方式取得用地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无须办理用地预审。(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⒈审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⒉审核单位:厦门市环境保护局⒊审核范围: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目录中的建设项目。⒋审核内容: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登记表进行审核,从环保角度决定项目的可行性,确定项目的环保措施。⒌建设单位应提交的资料(各1份)⑴申请报告表;⑵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登记表;⑶选址意见书;⑷立项批文。注:1、不需做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环评审批在建设项目开工前报批,登记表审批3个工作日,报告表审批7个工作日,报告书审批10个工作日。2、需做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环评审批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报批,报告表审批7个工作日,报告书审批10个工作日。3、市环保局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编制区域性环境影响评价,民用建筑项目的相关环保措施在此基础上以告知承诺的方式进行把关。4、以公开出让方式取得用地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无须办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审批。(四)基本建设项目立项⒈审核依据:筑龙网☆国家计委《关于基本建设大中型开工条件的规定》第4条☆厦府[1996]综139号文⒉审核单位:厦门市发展计划委员会⒊审核范围:市级投资项目⒋审核内容:审核建设项目的建设依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投资估算、筹资方案、投资效益等。⒌建设单位根据以下情况提供相关资料各一份。A、非财政性项目立项审核(1)申请报告;(2)选址意见书;(3)用地预审;(4)与土地部门签定的地价缴交协议书及资金缴交单证;(5)银行资信证明或上级拨款承诺函件(或计划下达文件);(6)合资、合作公司的协议、章程,或解除合资、合作的协议;(7)项目原立项(或调整规模等)批文;(8)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工商部门营业执照;(9)公司更名前后的审账报告(要有股份变更内容);(10)其它特殊项目的特殊要求资料。筑龙网、财政性一般项目立项审核(1)申请报告;(2)其他与审核相关的材料。C、财政性项目建议书审核(1)申请报告;(2)预可行性研究报告;(3)其他与审核相关的材料。D、财政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核(1)申请报告表;(2)可行性研究报告;(3)其他与审核相关的材料。注:1、市属项目由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立项申请,区属项目由区计划统计部门提出立项申请。2、申请报告及附件的主要内容:项目建设依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投资估算、资金来源、资金证明和资本金到位证明等3、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并经市计划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并研究通过。4、以公开出让方式取得用地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无须办理项目立项。三、承诺时限:并联审批总时限16个工作日其中:☆选址意见书12个工作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1个工作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报告书(表)3、7、10个工作日☆基本建设项目立项7个工作日(第10-16个工作日)四、办理时间与地点: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皇达大厦26层五、联系方式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咨询电话:计委驻中心咨询电话:规划局驻中心咨询电话:筑龙网国土局驻中心咨询电话:环保局驻中心咨询电话:筑龙网(第二部分)一、审核事项:建筑工程项目报建二、审核单位:厦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投办公室三、审核范围: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四、建设单位应提交的资料:报建表(一式三份)以下分三种情况:a属公开出让用地:土地出让合同及附规划指标的地块宗地界址图;b属非公开出让用地:立项批准文件;c属拟采取邀请招标或直接发包方式的项目,应提交非国有资金投资的有效证明。如:相关批文、企业经济性质、项目合作合同(协议)等。五、承诺时限:即日四、办理时间与地点: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皇达大厦26层五、联系方式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咨询电话:招标办驻中心咨询电话:筑龙网办事指南一、审核事项:1.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批)2.建设项目总平面图与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批)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准)3.市政工程设计方案(审批)二、各审核事项的依据、单位、内容、范围及报送材料(一)修建性详细规划1、审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21条☆《厦门市城市规划条例》第10条2、审核单位:厦门市规划局3、审核内容:审核建设项目是否符合规划条件4、审核范围:用地5万平方米以上的建设项目5、建设单位应提交的资料:(1)书面申请报告(1份);(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图(1份);(3)有权部门批准的立项文件、土地部门的土地预审报告及其它有关计划文件(1份);(4)修建性详细规划文本及图纸(加盖设计出图章)、编制办法及图纸要求按建设部颁发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细则》执行(3份);(5)进行方案竞赛的项目,应有中标通知书及专家意见(规划部门所出评审会议纪要)(1份);(6)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注:以公开出让方式取得用地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无须提供(2)、(3)条的资料。但须提供《土地出让合同》及附规划指标的土块宗地界址图。筑龙网(二)建设项目总平面图与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审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32条☆《厦门市城市规划条例》第27.29.36.44.47条2、审核单位厦门市规划局3、审核内容:☆审批建筑单体设计方案是否按照规划部门所批准的选址意见书的各项规划指标要求进行设计。对于通过方案竞赛或招投标的项目,还需审核设计方案是否按中标方案及专家意见进行设计。☆根据规划条件进行审核,对满足规划要求的工程项目核发用地规划许可证。4、审核范围在厦门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各建设工程项目。5、建设单位应提交的资料:主件:(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申请审批表,封面加盖建设单位公章(1份);(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图(有效复印件)(1份);(3)设计单位的相应设计资质证书及当地注册证明(复印件)(1份);(4)建设基地最新实测现状地形图(1份);(5)用地5万平米以上的建设项目,应送修建性详细规划文本及图纸(加盖设计出图章),编制办法及图纸要求按建设部颁发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执行(3份);(6)用地5万平方米以下的建设项目,应送总平面图(加盖设计出图章),比例:1:500或1:1000;(3份);进行方案竞赛或设计方案招投标的项目,应有中标通知书及专家意见和两个以上设计方案的图册和图纸(2份);(7)市政配套设计图及说明(3份);(8)单体建筑的平面图、剖面图、立面图,要求:标明建筑尺寸、各房间使用性质,以及建筑分层面积表及说明(3份)。非主件:(1)有权部门批准的立项文件及其它有关计划文件(复印件)(1份);(2)已取得出用地红线的项目应附送用地批文和红线图(复印件)(1份);筑龙网(3)经招投标取得的项目,应提供全部土地出让合同、出让文件、用地蓝图、有关招投标说明书等复印件(1份);(4)旧城改造或危房改造,应有市拆迁办、危改办的拆迁安置意见(1份);(5)房屋加层需有房屋产权和使用权证,要加送原建筑平面图、立面图及设计单位对房屋结构的复核结论,并征求抗震办意见或土地房屋部门房屋鉴定所的意见(1份);(6)邻近现状居住建筑(包括已批准的在建项目)建设高层建筑的工程项目,应加送建筑的日照评估报告,由设计单位盖章(1份);(7)周围有需保护的建筑或设施,应提供保护建筑视线分析图(1份);(8)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9)若有退件单,请附进。注:1、主件资料:体现报送审查、审核的内容必需的资料;2、非主件资料:出具审查批文所必须的,但区别于主件资料的其它资料,包括同一部门的前置批文;3、非主件资料欠缺的,应在发补件通知的同时,办理收件,并进入审批程序,开始计算审批时限。应补资料未补齐前不予发放审批文书。4、用地5万平方米—20万平方米建设项目,须报送两个以上规划方案或进行规划竞赛(须报送模型);20万平方米以上的建设项目必须由多家甲级规划院进行规划竞赛(须报送模型)。建设面积2万—4万平方米或12层—18层的建筑,须送两个以上建筑方案或进行竞赛(须报送效果图);建筑面积4万以上或18层以上建筑,须由多家甲级建筑院进行设计竞赛(须报送模型)。5、以公开出让方式取得用地的建设项目,无须提供主件材料中第(2)条,非主件材料中第(1)、(2)的资料。但须提供《土地出让合同》及附规划指标的土块宗地界址图。(三)市政工程设计方案1、审核依据:《厦门市城市规划条例》第45条2、审核单位:厦门市规划局3、审核内容:审
本文标题:福建厦门市房地产项目报建报批流程指南p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4342480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