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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审核:批准:CK报警系统使用管理规定目的:为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正确管理使用ck报警系统,确保仓库物料处于安全受控状态。范围:适用于仓库、警消队。职责:1.安保部负责制定;2.警消队、仓库相关人员负责执行本规定;3.安保部、物流部管理人员负责监管。程序:1.由仓库负责仓库内红外线探头的检查、保养,发现探头出现故障,要立即上报安全环保部。2.由警消队负责ck主机的使用、维护保养,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维修。Ck主机出现故障时,要立即上报安全环保部。3.未经批准,不得将ck主机密码告诉任何人。4.仓库管理人员每次开启剧毒危险品库前,必须及时通知警消队将CK主机撤防;关闭仓库时,必须及时通知警消队将CK主机布防。5.警消队必须将CK报警系统纳入交接班内容。6.警消队必须将每次设防、布防操作做好记录存档。7.违反以上规定,视情况给予30-200元/次的罚款。8.违反以上规定,造成失盗事故时,给予辞退处理或送交司法机关处理。附表:CK报警系统主机撤防、布防原始记录CK报警系统主机撤防、布防原始记录序号时间操作项目(撤防、布防)指令下达人操作人复核人1年月日时分2年月日时分3年月日时分4年月日时分5年月日时分6年月日时分7年月日时分8年月日时分9年月日时分10年月日时分11年月日时分12年月日时分13年月日时分14年月日时分15年月日时分16年月日时分17年月日时分18年月日时分19年月日时分
本文标题:CK报警系统使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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