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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贵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学院:文学院专业:对外汉语级别:2003级课题名称黛钗的人物形象分析及比较学生姓名高霞学号030102010039指导教师姓名汪泰陵职称学位教授开题报告内容要求:1、选题的理论、实际意义2、研究动态、见解3、研究思路、方法、技术路线4、总体安排、进度计划5、主要参考文献1、选题的理论、实际意义:首先,出于自身对《红楼梦》这部文学作品的喜爱;其次,较为熟悉和了解前人在“红学”上的有关研究成果;最后,通过大学四年的学习,想谈谈自己对《红楼梦》所蕴含的丰富的社会内容的一些浅见,以及从中获得的人生哲理和受到的人生启迪。2、研究动态、见解:红学研究源远流长,历史上的几个时期都出现了各具特色的成就。如:索隐派的《红楼梦索稳》;考证派的《红楼梦学刊》;文本研究派就红楼梦的思想、艺术、人物等方面的研究。这些研究成果都使红学进入一个辉煌灿烂的时期。随着研究层次的深入和研究范围的广泛,现今的索证派和文本研究派的研究逐渐趋于平静,而“新索隐派”异军突起,如霍国玲姐弟的《红楼解梦》,刘心武的“秦学”等都引起一时的轰动,但无论是哪家学说,都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红学,并促进了红学的发展。3、研究思路、方法、技术路线:通过黛钗各自独特的性格魅力联系到她们所反映的存在方式及文化意义。在分析和比较黛钗这两个人物形象时,要全面、联系并且客观地分析黛钗的人物性格特点,不能犯主观性和片面性错误,从整体上去理解和把握作者的写作意图和《红楼梦》这一作品的主题思想。4、总体安排、进度计划:先从林黛玉和薛宝钗各具特点的性格魅力和造就其性格的生活环境出发,分析其性格特点;再结合她们的悲剧性命运,体现了她们的悲剧性命运;最后,由此体现出她们所反映的存在方式和文化意义,从而真正意义上地去感受《红楼梦》的主题思想和艺术魅力。25、主要参考文献:周汝昌《红楼梦赏析丛话》中华书局出版社2006年11月蒋和森《红楼梦论稿》人民文学出版社2006年6月邸瑞平《红楼撷英》华东师大出版社1997年郭豫适《红楼梦研究文选》华东师大出版社1988年谢青松《论薛宝钗的道德人格》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5年2月段启明《解淡红楼梦》京华出版社2001年刘心武《刘心武揭秘红楼梦》东方出版社2005年12月3林黛玉的人物形象简析高霞摘要:在《红楼梦》中,有着许多众多光彩夺目的人物形象,尤其让人难忘的是林黛玉这个经典的艺术形象。林黛玉寄人篱下,仍不改其禀性,伶俐孤傲,光芒毕露,正是她的这种性格导致了她的悲剧命运。关键词:林黛玉;光芒毕露序言红学研究源远流长,在我国历史上的几个时期都出现了各具特色的辉煌成就。如:以蔡元培为代表的索隐派的《红楼梦索隐》;以胡适为代表的考证派的《红楼梦学刊》;台湾的文本研究派就红楼梦的思想、艺术、人物等方面的研究。随着研究层次的深入和研究范围的广泛,现今的索证派和文本研究派的研究逐渐趋于平静,而“新索隐派”异军突起,如霍国玲姐弟的《红楼解梦》,刘心武的“秦学”等在社会上引起了一时的轰动,但无论是哪家学说,都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红学,并促进了红学的发展。《红楼梦》这一部穿越时空的巨著,它的艺术魅力就在于塑造了一批具有鲜明个性的人物形象,他们以不同的性格类型构成了丰富多彩的人物画廊。林黛玉是最具独特性格特质的类型,代表了一种文化价值的取向。一林黛玉,是作者融合中国传统文化中诗与画的笔意创造出来的,是作者把封建文人所擅长的诗词歌赋、琴棋书画等艺术经验,加以调动,创造的一个全新的艺术形象,她是真善美的化身,是大观园里所有女儿中第一个要从诗中觅得生存力量的姑娘。优秀的古诗,将林黛玉塑造得散发出“美人香草”的韵味,她是大观园里真正的诗人,敏锐、智慧、有灵性,把诗当作正经事去做,努力去证明自己的存在,用自己理想中的美好世界去对抗现实世界中的孤独与痛苦。在她身上,我们看到了她勇于对自主人格的追求和对世俗的无比蔑视。可以说,她性格中凝聚着中国文化种种富有魅力的特色,以及历代优秀知识分子所追求的高尚的精神境界。林黛玉寄人篱下,且先天不足、体弱多病的体质造成了她忧郁、多疑、孤傲4的性格。性格虽如此,可她仍固守秉性,爱说就说,爱恼就恼,不怕得罪任何人,不经任何修饰,与得到贾府上下一致好评的宝钗相比,“恣情任意”的黛玉给人留下是“孤高自许、目无下尘”的印象和“尖刻”、“刀子嘴”的名声。她孤标傲世、蔑视世俗,一任天性发展,一言一行都表现出自由率真的人性特征。黛玉的所言所行,与她的生存环境是那样的格格不入,环境错综复杂,少女单纯至极,处事自然艰难。林黛玉真挚淳厚,崇尚自然,要求个性得到发展。对于贾府上下错综复杂的利害关系,以她的聪明灵性未必看不出来,她只是不屑卷入其中罢了。她厌恶封建势力和一切虚伪的东西,她的良知与她所生活的封建环境格格不入,以致于她在《葬花词》中悲愤交集地感叹:“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在孤独和痛苦的现实环境中,林黛玉为了她那颗真挚的心,并没有向封建礼教屈从、逢迎,没有把灵魂交出来任人宰割,而是“恣情任意”,不失其赤子之心。她从不劝宝玉学习仕途经济,还为他续《庄子》的提绝和为宝玉的偈语作续;她讥刺汉元帝大权旁落,听命于画工;她颂扬不受相府权势和封建礼教羁绊的红拂。尤值一提的是,黛玉的《葬花词》,“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抔净土掩风流;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这种内心化、情感化的生存方式,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了相当一部分中国古代文人共同的心灵历程,那些在现实生活中难以用自身的力量同世俗社会抗衡、较量而不肯丧失良知、放弃理想的人们,正是通过这种内心化、情感化的途径,度过漫漫的历史长夜,在现实与理想的夹缝间生存,完成了自己对自主人格理想的追求。随着年龄的增长,黛玉与从小朝夕相处、耳鬓厮磨的宝玉都在心里埋下爱情的种子,而且通过读《西厢记》时一段微妙的对话,双方已披露胸臆,心迹昭然。在这里,我们清楚的知道,宝黛的爱情并不是那种世俗的门当户对和郎才女貌的外部凑合,而是心灵上产生了共鸣,达到精神上的契合,是一种志同道合的真正的爱情。这段纯真美好的爱情,成为黛玉生活中唯一的心理慰藉,给她黯淡的生活带来了一丝亮色。可是,腐朽的封建礼教并不允许他们自由恋爱、自由择偶;且更让她备感威胁的,即“金玉良缘”。宝钗品貌俱全,人缘好,长处贾府。对此,她深感压抑,甚至有些偏狭。然而,罪恶的封建制度还是拆散了这段“木石姻缘”,当黛玉知晓宝玉与宝钗成亲的消息后,如晴天霹雳一般,遭受到了肉体与心灵上的双重致命打击,最终饮恨而逝。宝黛的爱情悲剧从本质上而言,是反对封建婚姻制度的悲剧,更主要的是背叛整个封建礼教制度而造成的悲剧。《昏议》云:“昏(婚)姻者,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1]“结婚是一种政治的行为,是一种借新的联姻来扩大自己势力的机会,起决定作用的是家世的利益,而绝不是个人的意愿”。[2]这种历史的传统力量,决定了宝黛爱情的悲剧命运。作为封建礼教叛逆者的黛玉是[1]转引自翟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中华书局1981年12月版.第88页.[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人民出版社1965年9月版.第二卷.第91-92页.5绝不可能被封建家长所接受的,并且,除了这种文化观念上不可调和的分歧以外,家世利益的现实考虑是横亘在宝黛之间的又一道深沟。所以,宝黛的爱情是绝不为那个时代所容的,注定要被无情地扼杀掉。“晴雯的死亡,是封建力量行将以摧毁之势扑向林黛玉的一声讯号!”[3]随着晴雯的死亡而笼罩在四周的阴霾,比任何时候更显得更加浓结、更加低沉了。爱情连结着这个少女的生与死,她也正经历着生与死的回旋。“略猜的八九”的贾母见她“病也病得奇怪,好也好得奇怪”,已然扯下了温情脉脉的纱幕,这位封建家长先是在她和宝玉之间加强戒备,再依照那一社会里天经地义的原则——“先自己人而后外人”作出决定:“先给宝玉娶了亲,然后给林丫头说人家。”封建势力在林黛玉毫无准备的时候,给了她最沉重的一击。当她从傻大姐那里获知事情的真相,那一瞬间,整个世界仿佛从这个少女的脚下抽了去。她像“踩着棉花一般”地走着,全身如坠虚空,犹如一片落花飘谢在人生的风暴里。在这严酷的命运面前,她依然没有向封建礼教屈服,而是毫不犹豫地“唯求速死”,她最后离去时,只喊出了这样一声使我们倍感沉重的话:“宝玉,宝玉,你好!”这个让无数读者为之揪心的纤弱少女,最终用死亡方式来表示自己对现实人生的抗议和封建制度的控诉。“回到人类的而不是个别作家的生活经验上,我们才能够发现艺术创造和艺术效果的秘密”。[4]作为成功的艺术形象,林黛玉之所以至今吸引着我们,是因为她们超越了个人的命运而表达了人类的一些共同的情感与生命的体验,表现了我们民族文化心理的特定内涵。概而言之,作者曹雪芹笔下的林黛玉形象,实质上象征着中国古代士大夫的一种不同的文化传统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生存方式。以林黛玉为代表的自主人格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中国古代文人追求独立人格理想的传统,是一种个体意识的产物,在黛玉身上流露出作者更多的对美好人性的呼唤,对人生理想的执着追求,寄托着作者对现实世界的探索和对理想世界的追求,可以说,这个人物既是中国古代文化的产物,也是中国古代文化的载体。她体现了中国古代文化精神的不同侧面,她以其独特的风神韵貌,吸引了一代又一代的读者,人物独特的艺术魅力也正来自于她所体现的中国文化的丰富内涵。林黛玉和薛宝钗的悲剧,是两种截然不同于性质、形式的悲剧,然而在作者笔下,她们却表现了一种共同的悲剧心态——“生于末世运偏消”。这是处于封建制度“运数终尽”时;黛钗等“有命无运”之人的一种痛苦挣扎、彷徨、.寻觅而又无所适从的心态。这时,作者安排贾府“好一似飞鸟各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结局,可谓是画龙点睛,对那“千红一窟(哭)、万艳同杯(悲)”的吃人的封建社会制度,进行深刻的揭露和有力地鞭挞。严格地说,《红楼梦》的悲剧性并不是体现在个别的或偶然出现的具有戏剧[3]转引自蒋和森《红楼梦论稿》.人民文学出版社2006年6月第一版.第122页.[5]荣格语.转引自《现代文艺批评方法论》.人民出版社1995年12月版.第263页.6效果的悲剧。作者精心设计发生在日常生活中不同范围、不同层次和不同人物的悲剧,目的就在于更深层次地表现《红楼梦》悲剧的共同性和普遍性,显示出一种人的存在悲剧。“千红一窟(哭)、万艳同杯(悲)”,“悲凉之雾、遍披华林”正是这种悲剧精神的深刻概括。通过《红楼梦》中众多的人物形象,尤其是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这几个主要人物形象的塑造,作者不光表现了他对封建末世下人的存在的思考,也使得这些人物形象成为不朽的艺术典型,在中国文学史和世界文学史上永远放射出奇光异彩。参考文献:[1]蒋和森.红楼梦论稿[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6年6月版.[2]周汝昌.红楼梦赏析丛话[M].北京:中华书局出版社.2006年11月版.[3]郭豫适.红楼梦研究文选[M].华东师大出版社.1988年版.[4]段启明.解读红楼梦[M].京华出版社.2001年版.[5]胡文彬、周雷.台湾红学论文选[M].百花文艺出版社.1980年版.[6]谢青松.论薛宝钗的道德人格[J].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5(3).[7]刘心武.刘心武揭秘红楼梦[M].北京.东方出版社.2005年12月.《红楼梦》这部作品内容十分丰富,涉及到文学、美学、哲学等许多领域,可谓是成就不凡。正因其丰富的内涵,在论文完成的过程中,我的论文出现了阐述主题时不够联系、全面,语言上缺乏美感等不足,但通过汪老师的细心指导,我开始学会利用自己的专业所学知识结合实际情况,在论文写作时注重准确把握论题,使用论据合乎情理,使论文思绪清楚,在内容和思想方面更具深度,更有层次,论文也逐渐趋于完善。在此,我衷心感谢汪泰陵老师对我的悉心教导。
本文标题:林黛玉的人物形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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