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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科信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立即开展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集中排查专项安全监理检查记录表工程名称:鄞奉启动区西侧3#地块编号:施工单位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方兴地产(宁波)有限公司工程进度地下室基础施工阶段检查部位施工现场我监理项目部,按照市住建委《关于立即开展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集中排查的通知》(甬建发〔2014〕240号),决定立即组织开展对本项目存在问题的联合检查。检查记录:1、个别部位土方开挖时土方放坡不符合要求。2、支撑梁进入地下室底板的上下安全通道未设置好。4、塔吊未设置专用照明开关箱。5、施工现场灭火器配置数量不足。6、现场个别电焊机直接放在钢筋上。项目经理:项目专职安全员:项目总监:项目安全监理人员:其他检查人员:日期:年月日定措施、定人员、定时间整改具体内容:整改落实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复查结论复查人签字:年月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15年宁波市房屋建筑“文明施工”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建发〔2015〕85号各县(市)区、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2015年宁波市房屋建筑“文明施工”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5年5月21日2015年宁波市房屋建筑“文明施工”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了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巩固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四连冠”取得的成效成果,进一步提高全市房屋建筑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水平,根据市委市府《关于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意见(甬党发〔2015〕10号)的要求,现制定2015年全市房屋建筑“文明施工”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深化施工工地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建设提升行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树标杆、学标杆”示范行动等三大行动,着力构建文明施工管理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全市房屋建筑工程的文明施工水平和标准,进一步展示城市文明形象,为在我市召开的浙洽会、消博会、中东欧博览会创造良好环境。二、主要任务(一)开展施工工地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全面落实《宁波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工地围挡、封闭管理、内部环境道路、材料堆放、噪声及渣土处置、生活垃圾处理。要建立健全长效保洁机制,积极配合保洁单位做好工地周边20米范围内保持工作。按照《宁波市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管理(暂行)规定》(甬政办发〔2010〕238号)要求,开展建筑工地扬尘综合整治,做到严格落实现场围挡设置、出场车辆冲洗等8个100%扬尘控制指标。按照《关于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意见(甬党发〔2015〕10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工地周边、沿线环境美化工作,认真做好工地围档应采用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公益广告进行美化宣传工作,刊载内容占封闭围挡墙体面积的比例不少于30%。(二)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建设提升行动。一是全面开展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活动,按照《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05〕232号)、《关于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创优夺杯活动的通知》(甬建发〔2011〕170号)等文件精神,建设各方主体要积极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规模以上建筑工程全数创优夺杯活动,施工企业在规模以上建筑工程建设中“市标化工地”创出率不低于50%。二是大力推进一是加大《宁波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信用评价手册》的使用应用力度,积极开展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信用评价,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及工程项目部开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积极推进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在线监控系统的建设,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促进企业及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进一步强化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动态监控,不断提高监管效能。(三)开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树标杆、学标杆”示范行动。通过建立标杆、树立典型,以文明施工标杆工地为引领,通过现场观摩会、交流研讨会等形式,宣传、推广文明施工先进经验和先进施工工艺,以点带面,促进全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水平不断提高。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区域内工程数量,确定1-2个标杆工地,我委将适时组织开展全市房屋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树标杆,学标杆”现场观摩活动。三、时间安排(一)宣传部署阶段(5月25日前)1、制定2015年“文明施工”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今年房屋建筑施工领域“文明施工”提升专项行行动工作进行部署。(二)实施阶段(5月25日到10月15日)1、在施工现场张贴一组文明标语、图牌,出一期文明施工专题黑板报,在醒目位置挂置文明施工宣传条幅,在建筑工地营造文明施工氛围(5月底前);2、集中发送文明施工宣传短信(6月1日)3、开展房屋建筑工地临时用房(“住人集装箱”)消防安全专项整治(5、6月份);4、中、高考期间文明施工专项部署(6月份);5、开展房屋建筑工地施工环境整治专项检查(6月份);6、组织开展全市房屋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树标杆、学标杆”示范行动现场观摩会(6月份);7、开展房屋建筑工地扬尘整治专项检查(7月份);8、开展渣土治理专项检查(8月份)。(三)集中整治阶段(5月25日到10月15日)采取企业全面自查自纠和监管部门重点抽查督查相结合的方式。1、自查自纠。全市所有在建工程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对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进行全面排查,对达不到标准的,必须立即进行整改,并将自查整改记录整理汇总,留存在项目部备查。2、监督检查。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建筑安全监督机构要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进行抽查督查,对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复核检查,对在日常监管过程中现场管理混乱的建筑工程项目进行重点抽查。我委将对全市房屋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并与市文明办一起开展一次联合督查,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四)总结提高阶段(10月15日至11月10日)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地区开展房屋建筑“文明施工”提升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检查评估房屋建筑“文明施工”提升专项行动的实际效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完善管理制度,巩固治理成果,把文明施工全面引向深入。四、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房屋建筑“文明施工”提升专项行动在市文明办统一领导下,市住建委成立全市建筑行业“文明施工”提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杨馥源同志任组长,成员由质安处、宣教处、审批处、市安质总站、市建管处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质安处。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企业要从思想和行动上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安排,认真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的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二)突出重点,狠抓效果。各地、各单位要以房屋建筑“文明施工”提升专项行动为载体,突出关键环节和长效机制建设,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所有工地应严格按规定设置现场围挡、“七牌二图”、车辆冲洗装置、现场排水系统、“一校一室一书屋一报栏(橱窗)一旗杆”、食堂、宿舍以及围挡外的公益广告,制定和落实建筑材料、建筑垃圾的覆盖措施,在基础施工完毕前还要做好场地的硬化及绿化。保持好现场围挡安全整洁、施工现场和周边20米范围内环境的卫生,进一步提升工地“文明施工”的硬件设施和管理水平。(三)加大力度,强化监管。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对现场的监督管理力度,对施工现场是否落实文明施工各项管理规定、是否落实扬尘治理各项措施进行检查,要严格督促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按标准施工、按规范监理。根据检查情况,发现不达标的,要坚持边查边改,发现一处,整改一处,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台账,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严厉查处排查整改不力和拒不整改的单位,确保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做到有序、规范。(四)总结经验,广泛宣传。要大力宣传全市房屋建筑“文明施工”提升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挖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支持“文明施工”提升专项行动的浓厚氛围。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相关信息汇总和报送工作。在2015年11月10日前,将本地区开展专项工作汇总表及年度总结报我委质安处,联系人:曹驰,联系电话及传真:87191022,邮箱:zhianchu@163.com。附件:1、文明施工标语口号2、宁波市房屋建筑“文明施工”提升专项行动工作统计表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5年5月21日
本文标题:2015年宁波市房屋建筑“文明施工”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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