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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人的配合质量、工期、安全等各项管理目标的实现是建立在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及地方有关部门等各方紧密联系的基础之上,而施工单位则在某种程度上起着关键作用,因此,作为施工单位,我们将定期及不定期以工程汇报会、专题讨论会以及恳谈会等形式邀请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对施工过程中已经出现或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协商,共同确定解决办法及预防措施。同时,根据业务范畴分别设专人进行对口联系,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从而为施工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确保各项管理目标的实现。(一)协调方式1、按总进度计划制定控制节点,组织协调工作会议,检查本节点落实情况,制定、修正、调整下一节点的是施实要求。2、项目部会同建设单位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工程节点、工程质量、现场标准化、安全生产、计量状况、工程技术资料、原材料及电气设备等方面检查,制定必要的奖罚制度。3、项目经理负责主持施工协调会并定期召开,一般情况下以周为单位进行协调。4、项目部以周为单位,提出工程简报,向建设单位及有关单位反应,通报工程进展及需要解决的问题,使有关方面了解工程进展情况,及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与设计单位间的协调工作1、在工作中加强与设计单位问题,沟通是协调的杠杆,信息沟通越有效,彼此间的理解、支持就越容易建立,发生误会、摩擦、扯皮的可能性就越小,而组织的协调性就越强。反之,沟通效果越差,组织协调性也越低。所以,在管理工作中,要加强有效的沟通技能,合理选择信息沟通渠道,积极排除沟通障碍,充分发挥信息沟通在协调中的积极作用。2、加强与设计院的联系工作,进一步了解设计意图及工程要求,根据设计意图提出我们的施工实施方案。向设计单位提交的实施方案中包括施工中出现的各种结构情况,以协助设计院完善施工图设计。3、主持施工图审查,协助招标单位会同驻场建筑师提出建议,完善设计内容和设备物资选型。4、在施工中发现图纸不足或不明确,要及时向监理人员及甲方反映,即时与设计人员沟通,把问题处理在施工前,避免给工程造成损失。对施工中出现的情况,除按驻场建筑师、监理的要求及时处理外,还应积极修正可能出现的设计错误,并会同招标单位、建筑师按照总进度与整体效果要求进行部位验收、中途验收、竣工验收等。5、与驻场建筑师协商解决的问题,协助驻场建筑师解决诸如因多管道并列等原因引起的标高、几何尺寸的平衡协调工作,协助驻场建筑师解决不可预测因素引起的地质沉降、裂缝等变化。(三)与建设单位的协调工作1、定期邀请建设单位、监理及设计单位召开工程协调会,向建设单位详细汇报前一阶段的施工情况及下一阶段的施工计划,并认真听取建设单位意见,做好会议记录,并按建设单位要求认真落实各改进意见,完成后以书面形式请建设单位认证。2、组织项目部所有人员及各作业队主要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合同文件,严格履约,保证合同内容的全面贯彻和落实。3、根据建单位指令,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参加用料选材和订货,参加新材料定样采购。4、协助建设单位组织进行样板验收、分部验收、中途验收、竣工验收。5、在工程质量管理上,对于建设单位提出的质量整改意见,必须落实到人,完成后由建设单位认证。6、当发生不可抗力对工程造成重大影响时,积极与业主和监理协商,寻求合理的履约替代方法,并尽快继续履行双方在合同中的义务。以达到减少双方损失的目的。7、经常核实项目建设的施工范围是否与审定的标书与图纸一致,发现有不符的及时查找原因,并请业主或监理核实和签证。(四)与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协调1、于开工前书面报告施工准备情况,获监理认可后方可开工。开工前将正式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计划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批核定。2、在施工全过程中,严格按照经招标单位及监理批准的“施工大纲”、“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对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在单位自检和专检的基础上,接受监理工程师的验收和检查,并及时答复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关于施工的任何问题按照监理要求,予以整改。3、贯彻投标单位已建立的质量控制、检查、管理制度。投标单位对整个过程质量负有检测责任,因而杜绝现场施工不服从监理工作的不正常现象发生,使监理工程师的一切指令得到迅速、正确、全面执行。4、所有进入现场甲供的成品、半成品、设备、材料、器具,均应主动向索要产品合格证或质保书,应按规定使用前进行物理化学试验检测的材料,主动递交检测结果报告,使用的材料、设备不给工程造成浪费。5、按部位或分项、工序检验的质量要求,严格执行“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不施工”的准则,使监理工程师能顺利开展工作。对可能出现的意见不一的情况,遵循“先执行监理的指导后予以磋商统一”的原则,在现场质量管理中,维护好监理工程师的权威性。6、必须进行检查和检验的施工工序及其工艺,提前48小时通知监理时间、地点,并准备好记录表格,完成验收后及时履行签认手续。7、承包范围内的所有施工过程和施工材料、设备,接受监理工程师在任何时候进入现场进行他们认为有必要的检查,并提供一切便利。8、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并在施工全过程中,严格按照经业主及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项目管理和过程控制。9、在竣工验收前7天,将质量保证资料交监理审查。10、若发现质量事故,及时报告监理和建设单位,并严格按照共同商定的方案进行处理。
本文标题: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的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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