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湟源县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专项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35号精神,深入推进湟源县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决定自2010年12月20日至2011年底,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公安部、省政府、省公安厅关于消防工作的重大部署,紧紧围绕“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理念,以依法防控、重点防控、基础防控、全民防控“四大防控”体系建设为主线,以大排查、大整治为重点,以大宣传、大培训为先导,以灭火应急救援大练兵为支撑,深入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全面提升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湟源县火灾形势稳定。二、组织领导为扎实开展全县“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工作,县政府决定成立“五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文渊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副组长:程贵胜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王浩县公安局副局长傅辰翔县消防大队大队长成员:张文仲县委宣传部副部长贾存义县安监局局长边孔基县发改局局长伊沛春县住房保障和建设局局长田文录县科技文化体育局局长王刚县农牧局局长米少军县教育局局长马田源县财政局局长曹红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李林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刘炳元县民政局局长马成忠县林业局局长范云青县工商局局长张万红城关镇人民政府镇长安柏山大华镇人民政府镇长田荣珍东峡乡人民政府乡长李发忠日月乡人民政府乡长张生卿和平乡人民政府乡长卢宝林波航乡人民政府乡长李耀武巴燕乡人民政府乡长马守成寺寨乡人民政府乡长祁增林申中乡人民政府乡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傅辰翔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2437216。三、工作目标(一)通过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专项行动,积极推进政府“四项责任”的落实。由政府制定实施“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将消防事业发展纳入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科学安排、统一部署全县消防工作,逐级签订《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严格落实年终消防工作政府考评制度。(二)努力提升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公安、消防、工商、建设、安监、教育、文化、质监、旅游、金融等部门要做好本系统、本行业的消防自查自纠工作。在2011年年底前、对本系统,行业内所有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类场所,在建设工程施工工地,高层地下建筑,城中村、城乡结合“三合一”、“九小”等场所展开拉网式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督促行业内各单位制定灭火和疏散预案并定期演练;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并在醒目位置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消防器材的操作方法;切实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火情发现早、小火灭得了,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消防设施标识化、消防常识普及化”的四个能力建设。力争年内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00%达标,人员密集场所的非重点单位达标率不低于50%。(三)切实推进农(牧)村、社区“四个基础”建设,将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建立健全农村、社区消防组织。行政村确定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比率不低于50%,社区确定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比率不低于100%。每个社区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配足配齐灭火器材,每栋住宅至少聘请1名消防宣传员;社区内的小场所实行区域联防制度,开展互检互查。农村实行多户联防制度,轮流值班开展消防安全提示和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2011年8月在三集村建立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并于9月召开全县现场会。(四)不断增强消防监督“四个水平”建设,规范消防监督执法行为,推进执法规范化、程序化、服务化、阳光化、公正化。公安、消防、教育、文化、广电等部门应当集中开展规模化、大众化、零距离消防宣传培训活动,提升消防宣传服务民生能力。大力开展全县“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报道工作,营造浓厚的消防宣传氛围,始终保持惩治消防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有效预防亡人火灾,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全力维护湟源县火灾形势平稳。四、工作重点(一)消防安全大排查。2011年年底前,公安、消防、工商、建设、安监、教育、文化、质监、旅游等部门要对本辖区、本系统、行业内的所有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公共娱乐场所、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及节能综合改造工程施工现场,高层地下建筑,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三合一”、“九小”场所等开展网格化排查整治,做到火灾隐患情况明,底数清。同时,各部门、各单位要牢牢抓住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中秋节、国庆节等重要节点和“两会”、建党、周年庆典等重点时期,紧盯影响当地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适时开展消防安全专项行动,集中清剿火灾隐患。(二)消防安全大整治。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在开展工作时要认真落实各项监督检查制度,依法用足用够关停、查封、行政拘留等强制手段,从严惩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必须立即报请政府挂牌督办、跟踪问效、限期消除。各乡镇、各部门要坚持全民动员、全民参与,打一场围剿火灾隐患的“人民战争”,对群众举报的火灾隐患,公安、消防部门要逐一登记,实地核查,严肃查处。各乡镇、社区、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及各公安派出单位,要不间断的深入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三合一”、“九小”场所及居民楼院,分层次、高频次的开展排查,建立健全严密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网络。(三)消防安全大宣传。各行业、各系统要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理念,有效利用各类消防宣传力量,采取全方位、多渠道的宣传措施,以宣传贯彻《青海省消防条例》等消防法律法规为重点,以普及全民消防宣传教育、媒体消防安全宣传、消防宣传专栏为抓手,全面实施消防宣传“五进”、“家庭消防安全计划”、社区消防宣传专栏建设、《青海省消防条例》知识竞赛等活动。要广泛开展以“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检查、消除身边火灾隐患,开展逃生自救演练”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性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全面实施“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计划”。2011年底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学校宣传率达到100%,社区和行政村宣传率达到50%以上。(四)消防安全大培训。全力推进全员消防培训计划,2011年底前,对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领导干部以及村委会、居委会负责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电工,电气焊工等特殊工种人员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公安派出所民警等开展全员集中培训。通过教育培训,培养一批“消防安全明白人”,切实提高社会自主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提高火灾防范和扑救初期火灾能力。(五)消防安全大练兵。深化打造公安消防铁军,立足实战需求,全面开展执勤岗位大练兵。2011年底前,对人员密集、易燃易爆、大型活动等场所和高层住宅、地下建筑、在建工程等重点单位逐一进行“六熟悉”,着眼可能发生的灾情,确定救人、灭火、破拆、排烟、消防车停靠、可利用水源等路线和位置,定期组织开展实战演练。要加强高层、地下、化危品、交通事故、重大自然灾害等疑难灾害处置的技战术研究,规范作战行动程度。择时在全县举行多部门、多力量联合消防演练,提高全县应急救援快速反应和协同作战能力。五、工作措施(一)强化协调配合。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联系沟通,健全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和联合执法机制,推动落实部门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切实形成监管合力。公安机关要结合警务机制改革,进一步明晰工作职责,落实消防分级管理,不断深化“整体作战法”,建立消防联查联动机制,切实形成整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强大合力。(二)强化督导检查。要建立逐级督导制度,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加大督查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到组织领导到位、警力部署到位、措施落实到位、检查督导到位。县政府“五大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时对各乡镇、各部门贯彻落实“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进行暗访督查。(三)强化责任追究。对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组织开展不力、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将派出工作组重点督办。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对单位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六、工作要求(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是对构筑社会“防火墙”工程的具体化,是赢得火灾防控主动权,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发生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县政府的重大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迅速行动,全力以赴,指派专人负责,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二)迅速动员,周密部署。各乡镇、各部门要及时召开会议,层层动员部署,将“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工作任务分解到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要认真分析研判本辖区消防安全形式,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严格按照县政府方案要求,结合辖区实际,抓好落实。(三)分类指导,全面推进。要立足火灾防控实际,结合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分类指导,确保整体推进、全面提高。针对存在问题,要采取分工负责、蹲点帮扶、现场办公等措施,及时解决工作不落实、发展不平衡的问题,确保工作扎实开展,全面推进。各乡镇、部门每月15日前要认真汇总上报阶段性工作开展总结。县政府“五大”工作领导小组将于2011年6月和11月,分两次对各级政府、行业、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本文标题:湟源县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专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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