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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PPT的著作权由王迁享有,仅供个人学习使用第三编专利权第十章专利制度概述本PPT的著作权由王迁享有,仅供个人学习使用“专利权”的含义•不能望文生义地仅将“专利”理解为“专有其利”。“专利”(patent)首先意味着“以公开换取国家授予的排他性权利”本PPT的著作权由王迁享有,仅供个人学习使用“专利权”的含义•专利权是国家根据发明创造人的申请,以向社会公开发明创造的内容,以及发明创造对社会具有利益(“三性”)为前提,在一定期限内授予发明创造人的一种排他性权利本PPT的著作权由王迁享有,仅供个人学习使用专利权的特征•特征(与著作权相比):–近乎绝对的独占性–以向社会公开技术为条件–专利权经审查后才能授予–地域性等限制更加突出本PPT的著作权由王迁享有,仅供个人学习使用•保护和鼓励发明创造(“给天才之火浇上利益之油”)•促进发明创造的推广应用(专利年费、强制许可)•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创新(专利技术必须公开)专利制度的作用本PPT的著作权由王迁享有,仅供个人学习使用第十一章专利法律关系的主体与客体本PPT的著作权由王迁享有,仅供个人学习使用第一节发明•概念:为解决较重大技术问题而对产品、方法和改进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本PPT的著作权由王迁享有,仅供个人学习使用什么是专利法上的“技术”?•专利法意义上“技术”的范围远小于日常用语中“技术”的范围:它仅指正确利用了自然科学规律的技术–自然科学规律仅仅指自然形成的物质世界中的规律,包括物理、化学、电子和生物等规律。–必须在正确认识自然规律的基础上利用自然规律,不能是单纯的发现本PPT的著作权由王迁享有,仅供个人学习使用什么是专利法上的“技术”?–能够实际地用于解决技术问题,不能是空洞的愿望和渺茫的方案–对技术问题的解决必须得以稳定地重复进行本PPT的著作权由王迁享有,仅供个人学习使用发明的分类•产品发明与方法发明–产品发明:发明了新产品或新物质•注意区别“发明”与“发现”–方法发明•原始发明与改进发明本PPT的著作权由王迁享有,仅供个人学习使用第二节实用新型•为解决一般技术问题而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用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只解决一般技术问题,“创造性”程度低于发明–只涉及产品的形状或构造,不涉及方法本PPT的著作权由王迁享有,仅供个人学习使用第三节外观设计•对于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产品的形状、图案可以单独构成外观设计–色彩不能单独构成外观设计–不是技术方案,不用于解决技术问题,仅为了美观–适合在工业上批量生产本PPT的著作权由王迁享有,仅供个人学习使用第四节不受保护的对象•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第5条)本PPT的著作权由王迁享有,仅供个人学习使用不受保护的对象•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本PPT的著作权由王迁享有,仅供个人学习使用•科学发现(但利用科学发现制成的产品可能受保护,如“用途发明”)•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但药品和医疗机械受保护)不受保护的对象本PPT的著作权由王迁享有,仅供个人学习使用不受保护的对象•动物和植物品种(但培育方法受保护)•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第15条)本PPT的著作权由王迁享有,仅供个人学习使用第五节专利法律关系主体概述•发明人:完成发明创造的自然人•申请人:–我国规定职务发明的申请人为单位–注意专利申请权可转让、继承:•提出专利申请之前无需登记和公告•提出专利申请之后必须登记和公告本PPT的著作权由王迁享有,仅供个人学习使用专利权转让–“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向外国人转让:–“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第10条)•向国外申请或进行国际申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报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保密审查的程序、期限等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执行。–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提出专利国际申请。申请人提出专利国际申请的,应当遵守前款规定。–对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申请专利的,不授予专利权。本PPT的著作权由王迁享有,仅供个人学习使用外国人•外国人在《巴黎公约》成员国获得的专利权在中国是否受保护?•外国人在何种条件下可在中国申请专利权?(规则与著作权基本相同)•“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营业所的,在中国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机构办理。”(19条)本PPT的著作权由王迁享有,仅供个人学习使用第二节专利权的归属•职务发明:申请权归单位–真正完成发明创造的人自然人享有什么权利?•共同发明(合作完成的发明)–如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另一方可否申请?
本文标题:70第9-11章专利概述、客体与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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