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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XX校车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各有关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全省校车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神,强化校园安全管理,切实加强和创新中小学生和校车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校车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广大师生交通安全,制定如下整治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0]27号)、省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为指导,以维护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生命安全为核心,以“属地管理、各负其责、协作配合,全面排查、集中整治”为原则,严厉查处校车(含集中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建立健全校车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预防学生、校车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整治,校车、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责任落实、管理规范、措施有力;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更加完善,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道路交通隐患得到排查整治;校车驾驶人、学生、教师及学生家长的道路交通法制和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校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学生和校车交通安全事故逐步下降;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三轮汽车、非法拼装车、摩的等搭载学生的违法行为得到遏制。三、组织领导整治工作由镇人民政府统一领导,镇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督促、指导和协调、组织具体实施,细化工作方案,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成立校车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如下:组长:XX镇人民政府镇长副组长:XX镇人大主席XX镇党委委员XX副镇长成员:XX县交警中队XX镇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XX镇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主任XX交通管理所XX镇派出所教导员XX镇中心学校校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镇安管办。四、工作步骤(一)动员排查阶段(即日起至9月20日)迅速动员部署,切实细化目标、任务、措施和要求,组织力量对全镇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简称:学校)校车及其它集中接送学生的车辆和驾驶人,以及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和交通设施等逐一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建立健全基础台帐。(二)组织实施阶段(9月20日至9月30日)严格落实校车和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人的源头管理,推动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完善和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强化路面交通秩序管控,加强师生和校车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建立健全校车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三)总结考核阶段(10月1日至10月10日)对照既定目标和实施方案要求,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考核验收,提炼经验;对工作落实好、整治效果明显的单位将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的将给予批评问责,督促查找不足,研究改进措施,切实整改提高。五、工作重点(一)全面深入排查,建立健全档案认真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联合综治、安监、公安、交警、教育等部门,组成专门工作小组,对全镇所有学校校车及其它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人、校园周边道路状况、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安全隐患(包括秩序乱点、堵点及事故易发点)等情况,以及学校对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停车泊位施划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等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逐校建立计算机管理档案,实行一校一档,一车一档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基础实、台帐全。全镇学校要利用每学期开学之机,通过老师、学生及其家长等发放《中小学生幼儿园学生上下学乘车情况登记表》,对校车和集中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以及校车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情况进行调查、分类汇总并报送镇安管办备案核查。(二)深化“护卫天使行动”,狠抓秩序整治1、加强重点管控巡查。积极探索建立职能部门主导,社会、学校、家庭共建共管的护学模式。建立动态静态相结合的勤务制度,加强对校车和其它接送学生车辆运行重点时段(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时段、寄宿生放假时段)和重点路段、部位(校园周边、校车运行路线、交通乱点及堵点、事故多发路段)的巡逻管控,开展针对性整治。2、开展统一整治行动。重点依法从严查处机动车辆在校门口乱停放、乱调头、超速行驶、逆行、闯红灯、乱鸣喇叭、“黑校车”、“黑面的”、“黑微型车”、三轮车等接送学生、摊点占道经营以及驾驶人酒后驾驶、超载等违法行为,防止发生校园周边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要大力开展对农村接送学生的非法营运客车、低速货车、三轮车、拖拉机、非法拼装车和摩托车等集中整治行动。对整治或执勤中发现的校车及其它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行为,要在依法查处、坚决纠正的同时,及时将查处情况抄告县教育局、交通局、公安局、镇人民政府和学校,强化监管措施,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相关部门、学校要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上级主管部门。(三)强化安全检查,严格校车管理1、加强校车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校车是否参照相关规定按级办理校车登记,运输企业营运客车接送学生运营的,其车辆和驾驶人条件及安全管理是否符合国家和我省行业的规定要求;检查校车驾驶人是否具备驾驶校车条件;检查学校是否实行校车“六定”管理模式,即定人(固定驾驶员、随车管理教师或人员)、定车(固定班次)、定座位(固定学生座位)、定检(定时对校车进行检测维护)、定线路(固定接送线路)、定时间(固定接送时间);检查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与校车管理工作人员、校车驾驶人、随车管理教师是否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明确各自工作职责;检查学校是否建立防范校车交通事故的制度、措施和应急预案;是否按照规定对校车驾驶人和师生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2、加强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审查。重点检查车辆及驾驶人是否符合安全技术条件及要求,是否有营运资质和进行校车登记,严格实行准入制度。从9月1日起,对于没有营运资质和办理校车登记(即无专用校车外观标识或非专用校车标牌)、存在安全隐患的集中接送学生车辆要从严查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该扣车时扣车,该重罚的重罚,绝不姑息迁就。3、规范并强化日常监管。各校要严格校车驾驶人的资格审查与聘用管理,建立校车及其驾驶人管理台账,切实加强校车及集中接送学生车辆的日常监管;各校要将校车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年终考核内容。学校要对校车的日常运行维护与检验、驾驶人遵章守纪及其审验、交通事故与每月安全教育等情况进行跟踪记录,严禁校车超员和租用个人车辆接送学生,杜绝使用拼装车、报废车作为校车。如有发现集中接送学生没有营运资格、没有进行校车登记的车辆以及其它危害学生交通安全情形的行为或隐患,学校应及时报告县公安、教育、交通部门进行处置。(四)完善交通设施,消除安全隐患各校要全面深入排查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安全隐患,对排除中发现破损、缺漏和不规范的交通设施以及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要及时书面报告县交通管理中队进行汇总上报整改和县教育局备案。特别是要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道路的学校标志、人行横道标志标线、校车停靠标志标线、隔离护栏和车辆减速设施等,合理规划停车泊位,科学实施停车管理,加强拥堵路段疏导,着力解决接送学生车辆停车难问题。(五)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深化宣传教育1、进一步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各学校要邀请有关部门深入校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真正让交通安全常识进学校、进课堂、进头脑。通过学科渗透、专题教育、实践活动、地方课程、专题讲座,充分利用墙报、黑板报、校园广播及班会、队会、国旗下讲话、安全演练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切实将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贯穿于整治工作全过程。整治活动期间,每一所中小学校、幼儿园,都要结合交通事故案例对师生开展一次交通安全教育。2、着力做好学生安全乘车劝导和交通疏导工作。学校要摸清学生家庭居住分布情况,掌握学生上下学交通方式,了解接送学生车辆相关情况,及时将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报告县教育局、县交警中队等有关部门。对于校门口及周边路段复杂、拥堵的学校,学校在学生上放学高峰时段,学校要安排保安、执勤教师维持交通秩序疏导交通,引导学生安全通行;学校可适当调整年段放学时间,鼓励短途的学生家长接送、学生步行上下学,以缓解交通压力。;指派专人对校车每次运载学生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制止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要反复教育学生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不坐超员车辆,不坐三轮车、货车、拖拉机等非营运车辆,自觉抵制各类违法行为,提高师生的交通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培养安全出行的良好习惯。3、重视抓好学校交通安全新闻宣传。广泛宣传开展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工作成效、创新举措,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沟通,坚持正面舆论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深入报道,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争取社会及家长对整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要重点加强对校车驾驶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安全营运、规范营运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做到守法驾驶,安全出行。六、明确职责1、中心学校:由卢顺吾负责将责任落实到各学校,要求具体落实到人。主要工作有:(1)、负责所有责任状的签订及致家长公开信的发放,要设计送达回执。(2)、负责校车及其他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司机、路况、安全隐患情况的全面摸底排查,要建立档案并报送安管办。(3)、制订学校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制订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在保证学生安全前提下每学期开展一次消防疏散演练,要有录像资料。(4)、面对师生、家长、司机深入广泛宣传交通安全知识,要有文字记录。(5)、明确责任人维持交通安全秩序,要有专人值守。2、公安交警:(1)、负责车辆整治公告的制作和张贴。(2)、负责无牌无证车辆的整治。(3)、负责超员超载、酒后驾驶、非法载客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4)、负责学生客流高峰期交通秩序的维持。3、综治安监:(1)负责各部门的协调联络。(2)负责各种资料的收集、汇总。(3)负责检查验收评比表格的设计制作。七、工作要求1、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学生和校车交通安全事关广大学生的生命与健康,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安宁和社会稳定,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各相关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加强校车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将学校交通安全管理作为加强和创新学校安全管理,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结合当地实际,认真制定方案,确定工作重点,明确任务目标,细化责任措施,确保取得实效。2、加强部门协作,建立长效机制。综治、安监、教育、公安、交通部门依靠镇党委、政府,主动协调各有关部门,经常召开专题会议,及时通报、研究存在问题和整改建议,健全完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定期排查、联席会议和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制度,建立健全“政府组织,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校车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协作机制,不断提高交通安全管理水平。3、加强督导检查,落实安全责任。校车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强专项整治工作阶段性、过程性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把这次整治工作及成效,作为各部门和学校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和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纳入综治和精神文明创建等考评范围。要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奖惩、约谈诫勉、挂牌督办、渎职问责和责任查究制度,对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地方,予以表扬;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地方,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因工作措施不落实,监管不到位,交通安全隐患未消除而导致校车、师生发生交通事故的,要严肃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4、加强宣传报道,及时报送信息。各有关部门要通过新闻发布、简报、专报等形式,及时通报、发布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大力宣传开展整治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形成舆论声势,推动工作深入开展。XX人民政府2011-9-15
本文标题:关于印发羊角塘镇校车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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