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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销售管理 > 蒋集镇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1—蒋集镇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14]56号文件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山东省环保厅关于山东省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鲁环发〔2015〕113号)之规定和上级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总体目标以强化政府环境监管责任为重点,按照“定区域、定职责、定人员、定任务、定考核”的要求,建立镇、管理区、村三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充分发挥管理区、村参与环境保护的作用,将监管责任落实到管理区、村,落实到岗位,构建覆盖全局、责任到人、职能到位的环境监管机制,形成各司其职、相互联动、综合监管的工作格局,实现环境监管全覆盖。二、网格划分二级网格:在全镇建立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镇政府。镇长为二级网格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第二责任人,配备专职环保工作人员,保障办公设施和工作经费。三级网格:以行政村为单元,在村委会建立三级网格,责任主体为村委会。村委会主任为三级网格内的第一责任人,指定一名村委会成员专门负责环保工作,在二级网格的指导下开展网格化环境保护监管工作。三、职责分工—2—1、二级网格二级网格在一级网格(县政府)指导下加强辖区内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指导辖区内两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对辖区内环境保护负有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污染源监管、违法违规建设项目、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秸秆禁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工作,协助上级部门进行应急调查处置工作。大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着力提高全镇企业、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镇政府有关部门,充分履行部门职能职责,按照《宁阳县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宁政办[2015]87号)的要求,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认真落实环境监管责任,负责落实环境应急预案实施时的各项措施。经贸办:在项目单位报送项目可研报告或项目建议书时,对未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环境保护部门审批意见的,依法不予报批;属于备案项目的,在项目备案后应告知项目建设单位向环境保护部门报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行业准入条件,协调重大建设项目规划和布局。积极推进新能源产业发展。配合县经信局清理经信局备案的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改项目,严格按照国家和省下达的年度淘汰落后产能任务计划,配合相关部门对所涉及落后产能设备的按期淘汰拆除工作;按照国家产业政策,配合环保部门指导工业企业落实环境保护相关制度,推动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指导企业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和发展循环经济,指导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和清洁生产;负责成品油仓储、销售经营资格审批、审查的受理上报工作,牵头燃油品质提高工作。派出所:配合环保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依法查处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和适用治安处罚的治安管理案件,接受符合条件的环—3—保部门移送的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和适用行政拘留的环境违法案件;负责落实黄标车区域禁行,以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的机动车限行措施,做好无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和高污染排放车辆上路行驶检查工作;依法查处公安机关职权范围内的机动车辆噪声污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负责组织火灾、爆炸及化学品泄漏现场抢险救援,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和污染蔓延;负责丢失、被盗放射源的立案、侦查和追缴;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镇建办:配合县住建局负责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在建筑工地安装在线视频监控设施,全程监控施工扬尘;施工现场全部封闭围挡,物料按规范要求实施覆盖,裸露地面全部绿化硬化,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地区地面进行硬化,定期洒水抑尘;设置车辆冲洗设备,对全部运输车辆整车冲洗。负责所辖污水处理厂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的监管。配合县规划局协调核发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取得选址意见书后,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交依法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后办理发改部门批准、核准手续,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执法所:按照《宁阳县实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规定》,负责镇驻地违反有关环保法规行为的查处。国土资源所:负责承担全镇地质环境保护责任。负责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过程中,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合理规划被污染场地的土地用途。加强对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依法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在受理水源保护区内或产生污染的项目征、用地审批时,对未依法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环境保护部门审批意见的,不予受理。参与水文地质、—4—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参与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引起的地面沉降,以及地下水污染造成的地质环境破坏;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对矿山地质环境进行治理。交管所:负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组织交通专项规划、交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负责协调或落实与水源保护区相邻事故多发公路路段防撞及公路新建工程污水收集等防护措施。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负责营运车辆的淘汰、更新工作。负责落实全镇公路等建设工程环保措施和相关生态恢复工作;负责落实养护公路路面保洁等措施。水利站: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负责全镇水功能区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开发利用工作;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入河排污口设置监管工作;指导全镇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主要河道的治理和开发;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组织对全镇重点河流、水功能区实施监测,编制全镇水资源公报。依据政府有关要求,不得向违法企业供水。畜牧站:负责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配合县畜牧局加强对畜禽养殖场(小区)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与服务,禁止使用医药药渣做为饲料生产原料,严格控制在饲料中添加重金属添加剂。农办:负责农作物秸秆资源综合利用工作;负责指导农业生产经营者科学种植,科学合理施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科学处置农用薄膜、农作物秸秆等农业废弃物,防止农业面源污染。—5—负责推广植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和农业灌溉相关管理工作,防止重金属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环境,建设无公害、绿色农产品基地。开展农产品产地安全调查与监测,合理划分特定农产品生产区,禁止在农产品生产中使用国家及地方明令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工商所:负责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对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被政府部门责令停业、关闭的各类违法主体,督促企业依法办理注销登记,对拒不办理的,责令其办理变更登记;配合有关部门取缔无证经营的违法排污企业。林业站:1、积极促进林业发展,依法保护生态资源;2、切实做好科学规划,实现生产经营规范化;3、合理开发和利用林木资源,严格按照程序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维护林业生产秩序。安监办:负责在启动环境应急预案,有序压、减、停产时,督促企业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供电站:负责执行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差别电价等节能减排电价政策上报及宣传。不得向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的违法建设、违法生产企业供电;配合政府有关部门执行对淘汰、关停企业的停电。司法所:负责组织指导环保职能部门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等普及教育工作,负责环境保护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的法律援助工作,负责环境纠纷事件的调解工作。镇法制办:负责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证核发、年检及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监察室:负责对环境保护监管工作中涉及的部门和人员有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需追究责任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进行查处。财政所:负责环境保护监管工作资金保障工作,将环境保护—6—网格化监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卫生院:负责做好由于环境污染事件导致人员伤害的医疗救治工作。负责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中的疾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或不定期抽查。镇应急办:负责协助政府或环保部门制定、发布、实施环境应急预案,协助政府或环保部门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组织实施环境应急工作。2、三级网格各村村委会负责调解辖区内环境污染纠纷,减少环境信访数量;负责辖区内秸秆禁烧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发现辖区内发生污染及出现新的污染源,要及时报告镇政府和环保部门;及时向政府和环保部门反映群众对环境质量的需求,以及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四、网格运行为切实保障环境保护网格监管的正常运行,三级网格直接向所属二级网格环保机构反映,二级网格直接向一级网格环保机构反映。(一)巡查。网格责任人员、专职环保员和环保信息员要按照职责,对辖区内生态环境、排污企业、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定期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向上级网格环保机构报告。(二)查处。相关部门接到环境违法行为报告后,应及时调查处理。对不属本级本部门管辖的,要及时移送、上报上级网格部门,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三)反馈。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结果要及时答复相关人员,按要求进行公开,并告知下级网格责任主体。—7—(四)监督。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社会舆论等可对环境监管情况及时监督,上级网格对下级网格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不断完善和优化网格化监管体系的运行。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镇长任组长、分工领导任副组长、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蒋集镇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环保办。各村村委会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并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协调联络工作。(二)完善制度管理。各级网格责任主体完善制度管理。一是建立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制度。强化各部门的责任落实,保障各级网格的有效运转。二是建立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联席会议和联合执法制度。定期召集相关单位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重点环境保护工作事项。对环境保护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和重大环境违法案件,以及突发或紧急环境事件进行联合执法。三是建立和完善移交移送制度。严格落实各部门环境监管工作职责和任务,建立和完善移交移送制度,受理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反馈处理结果,有效提高环境监管效能。四是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网格化体系建设情况、排污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情况、环境信访查处和区域环境安全隐患情况等。五是建立环境保护网格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和舆论等监督体系作用,按照环境保护网格管理责任主体的职责,上级网格责任主体对下级网格责任主体加强监督管理,落实网格管理责任要求,对环境监管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等。(三)加强能力建设。加强环境保护机构建设和环境监管执法队伍建设,落实人员编制、经费,充实执法力量,优化人员结构,增加执法投入,提高执法装备能力,将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提高环境保护监管能力建设水平。—8—(四)强化责任追究。建立环境保护网格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对网格化管理责任划分不明确、出现管理漏洞的,要追究相关部门的责任;监察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对因失职、渎职、未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环境监督责任,造成责任事故或不良影响的有关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进行问责,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五)严格实施奖惩。建立健全激励和惩处机制,在环保目标考核中设立环保网格化管理工作加、扣分项,在环保年度评优评先等工作中重点倾斜环保网格化管理工作突出的管理区、村和单位。(六)营造浓厚氛围。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通过各种形式宣传环保网格化管理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积极推动环保网格化管理工作。2017年3月30日附:1、蒋集镇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名单2、蒋集镇村级环境保护监管网络划分结果表3、蒋集镇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度—9—附1:蒋集镇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名单组长:王艳苹镇长副组长:田明副书记彭伟党委委员副镇长吕兆锋人大副主席张亚凯副镇长韩忠刚副镇长陈峰副镇长吕兆锋人大副主任秦会源党政办副主任孙丽华经济发展办副主任宁风环境保护办副主任成员:张
本文标题:蒋集镇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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