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电子/通信 > 综合/其它 > GB31241-2014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电池和电池组安全要求
中检集团南方电子产品测试(深圳)有限公司卢剑中检集团南方电子产品测试(深圳)有限公司标准适用的范围•上述所列举的便携式电子产品并未包括所有的产品,因此未列出的产品并不一定不在本标准的范围内。中检集团南方电子产品测试(深圳)有限公司安全原则•本标准仅考虑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最基本的安全要求以提供对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不涉及性能和功能特性:—漏液,可能会直接对人体构成化学腐蚀危害,或导致电池供电的电子产品内部绝缘失效间接造成电击、着火等危险;—起火,直接烧伤人体,或对电池供电的电子产品造成着火危险;—爆炸,直接危害人体,或损毁设备;—过热,直接对人体引起灼伤,或导致绝缘等级下降和安全元器件性能降低,或引燃可燃液体。中检集团南方电子产品测试(深圳)有限公司术语和定义•锂离子电池lithiumioncell;含有锂离子的能够直接将化学能转化为电能的装置。该装置包括电极、隔膜、电解质、容器和端子等,并被设计成可充电。•锂离子电池组lithiumionbattery;由任意数量的锂离子电池组合而成且准备使用的组合体。该组合体包括适当的封装材料、连接器,也可能含有电子控制装置。中检集团南方电子产品测试(深圳)有限公司术语和定义•便携式电子产品portableelectronicequipment不超过18kg的预定可由使用人员经常携带的移动式电子产品。•手持式电子产品hand-heldelectronicequipment在正常使用时要用手握持的便携式电子产品。•用户可更换型电池组userreplaceablebattery应用于便携式电子产品中且允许用户直接更换的锂离子电池组。•非用户更换型电池/电池组non-userreplaceablecell/battery内置于便携式电子产品中且不允许用户直接更换的锂离子电池或锂离子电池组。中检集团南方电子产品测试(深圳)有限公司一般安全要求•安全工作参数。为确保电池和电池组在不同条件下的使用安全,应规定其安全工作条件,包括温度范围、电压范围和电流范围等参数。制造商应在规格书中至少标明表5中的信息。中检集团南方电子产品测试(深圳)有限公司一般安全要求•标识要求。应用中文至少标明以下标识:——产品名称、型号;——额定容量、充电限制电压;——正负极性,使用“正、负”字样、“+、-”符号或不同颜色(例如红色和黑色)表示;——制造商或商标。对于电池组,以上标识均应在电池组本体上标明,对于结构上能够保证用户在任何使用情况下都不可能导致误插的产品,可以不进行极性标识。对于电池,额定容量、额定充电压和正负极性必须在本体上标明,其余标识允许在包装或说明书上标明,但若制造商和用户达成协议,用于组合电池组的组成电池可以不进行标识中检集团南方电子产品测试(深圳)有限公司一般安全要求中检集团南方电子产品测试(深圳)有限公司一般安全要求•警示说明要求(只适用电池组)。电池组的本体或最小包装上应有中文警示说明,例如:•耐久性要求。电池组本体上的标识和警示说明应清晰可辨、使用耐久。•安全关键元器件要求。在涉及安全的情况下,电池、电池组及保护电路中的元器件,如正温度系数热敏电阻器(PTC)、热熔断体等,应当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或者符合有关元器件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其他规范中与安全有关的要求。中检集团南方电子产品测试(深圳)有限公司安全试验大类•电池;电安全试验、安全环境试验。(第6、7章)•电池组:环境安全试验、电安全试验。(第8、9章)•电池组保护电路安全要求。(第10章)•系统保护电路安全要求。(第11章)中检集团南方电子产品测试(深圳)有限公司电池;电安全试验、安全环境试验。中检集团南方电子产品测试(深圳)有限公司电池组:电安全试验、环境安全试验。•对于非用户更换型电池,应将其安装在电子产品中作为整体样品进行本标准第8章的测试;对于非用户更换型电池组,可以将其置于电子产品中作为整体样品进行进行本标准第8章的测试。中检集团南方电子产品测试(深圳)有限公司电池组保护电路安全要求。•适用于自身带有保护电路的用户可更换型电池组。中检集团南方电子产品测试(深圳)有限公司系统保护电路安全要求。•适用适用于自身不带保护电路但在其充电器或由其供电的电子产品(含其配件)中带有保护电路的电池组或电池。中检集团南方电子产品测试(深圳)有限公司常温、高温外部短路•电池按照规定的试验方法充满电后,放置在20℃±5℃/55℃±5℃的环境中,待电池温度达到20℃±5℃/55℃±5℃后,再放置30min。然后用导线连接电池正负极端,并确保全部外部电阻为80mΩ±20mΩ。试验过程中监测电池温度变化,当出现以下两种情形之一时,试验终止。a)电池温度下降到比峰值低20%;b)短接时间达到24h。电池应不起火、不爆炸,最高温度不超过150℃。中检集团南方电子产品测试(深圳)有限公司过充电•将电池按照规定的试验方法放完电后,先用3CA及制造商推荐充电电流的3倍中较大值恒流充电至下表的试验电压,然后用该试验电压恒压充电。•试验过程中监测电池温度变化,当出现以下两种情形之一时,试验终止。a)电池持续充电时间达到7h及制造商定义充电时间中较大值;b)电池温度下降到比峰值低20%。电池应不起火、不爆炸。中检集团南方电子产品测试(深圳)有限公司温度循环•将电池按照规定的试验方法充满电后,将电池放置在试验箱内进行如下步骤:a)在75℃±2℃的温度下保持6h;b)在-40℃±2℃的温度下保持6h;c)重复步骤a)~c),共循环10次。试验过程中每两个温度之间的转换时间不大于30min。•要求:电池应不起火、不爆炸、不漏液。中检集团南方电子产品测试(深圳)有限公司挤压•电池按照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充满电后,将电池置于两个平面内,垂直于极板方向进行挤压,两平板间施加13.0kN±0.2kN的挤压力。一旦压力达到最大值即可停止挤压试验,试验过程中电池不能发生外部短路。•圆柱型电池挤压时使其纵轴向与两平板平行,方型电池和软包装电池只对电池的宽面进行挤压试验。扣式电池采用电池上下两面与两平板平行的方式进行挤压试验。1个样品只做一次挤压试验.。•电池应不起火、不爆炸。中检集团南方电子产品测试(深圳)有限公司应力消除•模压或注塑成形的热塑性外壳的结构应能保证外壳材料在释放由模压或注塑成形所产生的内应力时,该外壳材料的任何收缩或变形均不会暴露出内部零部件。•测试方法:将样品按照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充满电后放在70℃±2℃的鼓风恒温箱中搁置7h,然后取出样品并恢复至室温。•要求:样品外壳不应发生导致内部组成暴露的物理形变。中检集团南方电子产品测试(深圳)有限公司洗涤•适用于:——手持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组;——可能置于口袋中携带或使用的便携式电子产品用的锂离子电池组;——其他便携式电子产品用可置于口袋中携带的电池组。——安装非用户更换型电池/电池组的手持式电子产品。•测试方法:•若样品还能继续充放电,则按规定的充放电方法继续进行一次放电充电循环后结束试验;若样品不能继续充放电,则结束试验。•要求:样品应不起火、不爆炸。配液pH11.0±0.1、45±2℃浸泡0.5h、45±2℃搅拌0.5h、60r/min脱水10min、800r/min烘干0.5h、45±2℃中检集团南方电子产品测试(深圳)有限公司阻燃要求•对于充电限制电压和最大充电电流或最大放电电流的乘积超过15VA的电池组,其封装材料所使用的材料,应当能限制火焰的蔓延。•外壳对于用户可更换型电池组其外壳应是不低于V-1级的材料对于非用户更换型电池组其外壳应是不低于V-2级的材料•PCB板印制板应是不低于V-1级的材料•导线导线应通过标准附录G的试验•绝缘材料绝缘材料应是不低于V-1级的材料阻燃等级V-1高于V-2,V-1、V-2区别在于燃烧试验中是否有燃烧滴落物引燃脱脂棉中检集团南方电子产品测试(深圳)有限公司过压充电保护(保护电路)•测试方法:将样品按照以下顺序进行500次循环测试:——过压充电;——保护装置动作后静置1min。•条件:充电电流为最大充电电流(Icm),充电电压为(n×6.0)V或者可能承受的最高电压值(两者取最高者)。•要求:每次循环时电池组的过压保护电路都应动作。•过流充电保护条件:1.5倍的过流充电保护电流(1.5Icp),充电电压为充电上限电压(Uup)。中检集团南方电子产品测试(深圳)有限公司耐高压(保护电路)•测试方法:将样品施加如下电压值进行恒压充电24h:——电池组为单级电池串联时,电压为10V;——电池组为多级电池串联时,电压为28V。•要求:保护板仍能动作,并禁止充电。中检集团南方电子产品测试(深圳)有限公司充电电压控制(系统保护电路)•测试方法:在电子产品正常工作条件及对其模拟任何元器件的单一故障条件下,分别测量其输出的充电电压的最大值。•要求:充电电压值的最大值不应超过电池或电池组制造商的规定值,如无规定则不应超过其充电上限电压。中检集团南方电子产品测试(深圳)有限公司放电电压控制(系统保护电路)•测试方法:在电子产品正常工作条件及对其模拟任何元器件的单一故障条件下,分别测量其放电的最低电压值。•要求:放电电压的最小值不应低于电池或电池组的放电截止电压(Udo)。中检集团南方电子产品测试(深圳)有限公司谢谢!
本文标题:GB31241-2014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电池和电池组安全要求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4372940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