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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京玺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制度地址:集庆门大街25号电话:025-86444457、86444458传真:025-864444582前言玺龙,秉承“诚信是创业之本”的信条,广纳各界精英,塑造优秀的团队,依托人才锐意进取。在快速发展的进程中,玺龙人不断进行自我完善,用诚信打造装饰行业的第一品牌。“玺龙家装诚信、优质检定系统”系列手册,旨在总结玺龙企业发展的理念精髓,融合实践经验,为企业进一步发展,提供一条经历了实践考验的成功之路。本册为《营运管理手册》,其中简述了公司发展历程,对公司的整体运作进行了详细阐述。具体章节划分是按照公司现行的部门设置。鉴于本公司在不断的发展中,手册的内容也将适时不断充实、完善。由于编写人员水平有限,疏漏之处难免,望同行不吝指教。3员工绩效考核、培训、管理制度一、培训的管理机构第一条、公司的培训管理机构为人力资源部下属的培训中心。培训中心负责培训需求的预测,培训方案、计划的拟定,培训的组织和实施,培训师的选拔的培养,以及培训效果的评估等工作。二、培训的计划与实施第一条、公司培训中心负责办理下列有关培训工作:1、综合调整公司各部门及分公司提出的培训计划,拟定全年度培训计划。2、统一协调和组织安排公司各部门培训工作。3、指导或协助公司各部门实施培训计划。4、检查、跟踪各项培训的实施情况,并将其出现的问题加以分析、总结、进行修正和调整。5、对培训后的效果进行调查评估,并呈报总经理。三、培训考核与奖惩第一条、培训考核依实际情形采用下列方法:1、反应层次。主要通过问卷的方式对“是否喜欢这次培训”,“培训师如何”,“这次培训对自己是否有帮助”,“培训有哪些需进一步改进和提高”等;2、学习层次。主要通过书测试、操作测试、等级情景模拟等对培训后的知识、技能、绩效、效率等做出测定;3、行为层次。主要通过上、下级、同事、客户对受训人员培训后的行为、作风、态度、技巧、沟通、合作等是否有改善做出评估;4、结果层次。主要通过事故率、销售量、成本、利润、离职率等做出测评。第二条、培训后接受培训的人员必须无条件配合和接受培训主管人员或主办单位对其进行考核,测试及评估等。第三条、经培训合格,在以后实践工作中成绩优秀、业绩突出,可根据实际能力考虑调升职务。第四条、凡培训考核未能合格者,公司将予不同形式的一次性处罚,严重者做降职处理。外派培训者将返还公司的培训费用。第五条、凡借培训之名,实为旅游、休假者,一经查明,除偿还全部费用外,视情节轻重予以不同程度的惩罚。第六条、遇培训工作与其他各部门工作冲突时,人力资源部与各部门协商解决,特殊情况由董事会研究。四、培训纪律第一条、参加培训人员必须按时接受培训,因故未能参加的,应事先向人力资源部请假。第二条、凡培训期间不听从组织管理、不服从主管人员领导、成绩欠佳或纪律不良者,人力资源部有权做出一次性处罚。派驻外地培训的,公司随时予以调回。第三条、施工队培训1、凡公司所属施工队必须按时接受人力资源部组织的培训,人力资源部对不听从培训组织安排的或培训过程中纪律表现不良的,有对相关施工队或人员做出处罚的权力。2、施工队参加培训人员如因故未能参加的,应提前一天向人力资源部请假。无故不到者,每次罚款200元/人;每次迟到或早退超过5分钟的罚款50元/人。4第四条、员工岗前培训所属部门和参加人员无特殊情况下,不准以各种理由请假,各部门工作安排原则上服从新员工培训安排。新员工不参加岗前培训者,将暂不发放其当月工资,直到其参加考核合格。第五条、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凡因故不能参加的员工必须提前半天由各部门负责人通报人力资源部,原则上人力资源部不接待员工个人请假。第六条、各部门员工禁止以任何理由冒用其主管名义请假,一经发现将经予严重过失单一张。第七条、特殊情况,由人力资源部报请总经理决定。五、附则第一条、本制度的解释及修改权属人力资源部或总经办。5员工辞退、辞职管理规定(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劳动纪律,提高员工队伍素质,增强公司活力,促进公司的发展,特制定本规定,由公司××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第二条、公司对违纪员工,经劝告、教育、警告而不改者,有辞退的权力。第三条、公司所有员工如因工作不适、工作不满意等有辞职的权力。(二)、辞退管理第一条、公司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辞退:1、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营私舞弊,或在业务中“吃回扣”被查实的。2、有严重破坏企业形象言行的。3、将本企业业务介绍给其他企业或个人,或以个人及其它名义私自承揽业务的。4、言语冲撞或打骂客户,情节恶劣的。5、工作中弄虚作假,恶意欺骗公司的,情节严重的。6、非法侵占公司财物或故意破坏企业财产的。7、未经企业法人授权,私自对外签协议的。8、违反公司关于所有员工不准以任何名义兼职管理规定的。9、对于违纪违法行为或各类事故隐瞒不报、虚报、伪造现场、隐瞒真相的。10、受记过、降级、撤职处分无悔改表现的。11、属经济或其它犯罪行为触犯国家刑律的。12、一年累计旷工7天以上或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的。13、违反“员工守则”中第十四条规定的。14、未达岗位考核标准,达到解聘条件的。15、30日内累计遭客户投诉三次成立的。16、30日内累计受到三次严重过失单处罚的。17、工作疏忽贻误商机、至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18、为个人利益伪造证件,冒领各项费用者。19、试用期内不符合公司用人标准的。20、其它达到公司解聘、辞退条件的。第二条、凡辞退员工时,必须由部门主管申请,填写《员工辞退通知单》(见实有表格),交××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第三条、对于离职员工,如需出示离职证明,由其本人向××部门索要《员工离职证明书》,按规定填写后,送××部审核、备案。第四条、员工辞退被批准后,由部门或××部通知员工本人并向员工发放《离职清结单》,要求其一周内将工作移交清楚,持详细填写的《离职清结单》到××部办离职手续。第五条、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后,自离职之日起30日内必须将个人档案及保险关系转出,否则将暂不予结算工资及效益工资。第六条、被辞退员工无理取闹、纠缠领导,影响本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的,本公司有权提交公安部门进行处理。第七条、本公司员工因故辞职时,应填写《辞职申请书》,并附辞职报告书,交上级主管签发意见,再送交××部门审核。第八条、公司正式员工无论以何种理由辞职,均需于一个月前(至少一个月)提出辞职申请。第九条、员工辞职申请被核准后,在离开公司前应与本部门做工作交接,并办理离职手续和个人档案及保险关系转出,具体程序及要求同“辞退管理”。6第十条、凡员工(包括工作未满10天的员工)需离职时,员工所属部门负责人必须在3日内书面通报人力资源部,并由员工本人或部门负责人在一周内到××部办理相关手续,否则由此所引起的问题,由部门负责人承担。第十一条、员工效益工资自员工离职之日起60日后给发,员工领取时必须持有关部门负责人的签字证明。第十二条、员工辞退、辞职手续未按规定办理,××部有权不予发放工资及效益工资,如由此给企业带来的一切损失,也交由员工本人来赔偿。7行政后勤管理制度印章、证书管理规定为加强公司印章、证书的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规定:1、公司印章、各类证书由行政主管负责保管。每日行政主管负责安排公司公章、证书保管,确保上班时间正常使用。如因保管人临时外出而未转交其他人保管的,(必须有保管资格的)给予保管人一般或严重过失单予以处罚。2、各部门需使用公章时应向保管人说明用途,经保管人审核同意并登记后方可使用。3、开工证是由工长凭开工单领取。其他情况需使用各类证书、证明的,须经总经理批准并在保管人员处登记后方可使用。4、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员工,将视情节给予一般或严重过失单,并承担公司的一切损失。8人事调整管理规定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公司的稳定发展,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充分发挥员工潜能,本着“职得其人,人适其职”的原则,特制定本规定,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监督执行。第二条、员工的升、降、调、辞、退必须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慎重处理,凡属关键工作或职务的任职人员交换,需进行严格审查,宁缺勿滥。第三条、人员调整必须以任职资格为标准,以考核为依据兼顾个人发展潜能和现任职务。第四条、人事调整包括升职、降职、平调、免职、资遣、辞退等内容。第五条、人事调动关系到公司整体利益,凡因工作需要或人员正常合理的流动,各部门应全力支持和配合。各级各类人员必须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任免规定第六条、主管级以上(含)员工平调、降职及所有员工的升职,均由人力资源部或相应部门经理提名,配齐下列材料后报总经理批准;一般员工的平调、降职,由人力总监批准。1、由部门主管填写的《人事调整建议书》。2、员工绩效考核表或员工工作评价表。3、部门经理及该员工的直接上级对其所做的工作业绩作全面鉴定。4、其它有关材料。第七条、凡由董事长,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授意调整的人员,所在部门经理应按本规定第六条配齐材料。第八条、所有员工的调整通知均由人力资源部填写《员工调整通知书》。按“第六条”批准权限批准后,正式通知该员工及通报有关部门。第九条、因职务变换或因重大失误需免去原职务的员工,免职通知由总经理批准,并由人力资源部向公司有关部门通报。第十条、凡接到任免通知的人员,限一周内交接工作,到人力资源部办理任免手续。第十一条、各部门严禁相互挖人,一经发现将给予严重过失单一张。第十二条、因个人原因由员工本人提出的调动申请,在不影响本部门正常编制的情况下,各部门负责人应积极支持和配合,如设置种种障碍进行阻挠,一经发现将给予严重过失单一张。第十三条、人力资源总监每月1日将上月“人员调整统计表”报总经理。辞职、辞退规定第十四条、员工的辞职、辞退管理,以本公司《员工辞退、辞职管理和例》办理。资遣规定第十五条、在以下情况下,公司对员工可以资遣:1、歇业或转让时;2、公司亏损或业务暂停工作一个月以上;3、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暂停工作一个月以上;4、业务性质变更而原有员工无法适应时;5、其它特殊原因。第十六条、员工自收到资遣通知之日起,一周内办理离职手续,并领取资遣费。若自接到资遣通知三十日内未办理离职手续者,不再发放资遣费,按自动离职处理。9第十七条、员工资遣的先后顺序为:1、在职期间曾受惩处的;2、工作绩效不如他人的(以历年考核资料为准);3、本公司服务年限少于他人的;4、职务等低于他人的。第十八条、资遣费发放标准:1、要据《劳动法》中的有关规定执行:(1)、凡本公司正式员工在公司工作不满一年或一年者,按本人当年在本公司月平均工资计算,领取一个月的资遣费。(2)、凡公司正式员工在公司工作超过一年者,每递增一年按本人当年在本公司月平均工资计算,增加一个月的资遣费。2、如遇特殊情况,公司无力支付上述资遣费标准,可酌情减免。第十九条、凡本公司资遣员工再遇公司招聘时,可考虑优先录用,本企业服务年限可连续计算。若再遇资遣时,按续任年限发放资遣费。10员工考勤管理规定(一)总则第一条、为在公司中形成良好的工作作风,培养员工养成严谨、守时的工作态度,加强正确的行为约束,规范公司的规章制度,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约束的人员范围为本公司全体员工。第三条、人力资源部为本细则的监察部门,负责对考勤、考核与统计做出有关处理。(二)考勤的内容及计算依据考勤的内容:1、公司上班时间:每天早8:45-17:30;2、午餐时间:12:00-13:15;3、员工周二为公休日,由部门负责人安排值班;4、星期六,星期日不得调休(凡调休者一律为事假)。5、各部门当日调休名额仅限为一名,以先申请为准。调休不能影响正常工作。6、工伤假、产假、婚丧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考勤的计算依据:1、打卡为考勤的首要依据。公司所有员工均按个人上、下班的实际时间认真打卡,每位员工每天正常考勤应为二次(如考勤机因故不能打卡,应准时到前台处签卡)。上、下班及中午休息时间要严格执行公司规定。凡因不能按时打卡者或漏打卡者,均由员工所在部门经理(或上级主管)批准后,人力资源主管及时签卡,并做附注,否则将视为缺勤。2、请假单为考勤的另一重要依据。所有员的病、事假、年假及出差等公假,均应事先认真填写请假单。正常事假、年假应事先向其直接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