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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基础知识一工程造价的概念二工程建设各阶段的造价管理三工程计价方法和计价依据四工程造价相关法律法规五讨论一、工程造价概念建设项目总投资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造价)建设投资工程费用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建设工程其他费建设用地费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其他费用与未来生产经营有关的其他费用预备费基本预备费价差预备费建设期利息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不征收)流动资产投资流动资金设备购置费设备原价设备运杂费设备原件={[(材料费+加工费+辅助材料费)*(1+专用工具费费率)*(1+废品损失费率)+外购配套件费]*(1+包装费费率)-外购配套件费}*(1+利润率)+销项税额+非标设备设计费+外购配套件费按费用构成要素划分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包含工程设备)、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按造价形式划分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税金=增值税应纳税额+附加税费增值税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该税额小于等于零时,按零计算)销项税额=(税前工程造价-进项税额)*11%进项税额=含税价格*除税系数除税系数:1.人工费、规费、利润、总承包服务费除税系数为零2.材料、设备除税系数按规定3.企业管理费除税系数为2.5%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除税系数为3%5.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除税系数为3%6.甲供材料、甲供设备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均为零;采用工料单价法计价时,甲供材料、设备的采保费按规定计算,并计取销项税额。二、工程建设各阶段的造价管理工程造价工作项目决策阶段(编制投资估算)项目规划阶段项目建议书阶段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阶段(编制施工图预算)发承包阶段(确定合同价款)招标人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投标人编制投标报价项目施工阶段(合同价款调整和结算)1.法律法规类2.工程变更类3.物价变化类4工程索赔类5.现场签证1.预付款2.期中支付3.竣工结算4.争议解决项目竣工决算编制投资估算静态部分投资估算动态部分建筑工程费估算安装筑工程费估算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估算工程建设其他费估算基本预备费估算价差预备费估算建设期利息估算流动资金估算工程费估算预备费估算建设投资估算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主要生产性单项工程综合概算辅助和服务性单项工程综合概算室外单项工程(红线内)综合概算场外单项工程(红线外)综合概算工程费概算工程建设其他费概算基本预备费概算价差预备费概算预备费概算建设期利息概算铺底流动资金概算建设项目总概算总预算Σ单项工程施工图预算Σ单位建筑工程费用单位工程施工图预算Σ单位设备及安装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与未来生产经营有关的其他费用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其他费用建设用地费预备费基本预备费价差预备费建设期利息铺底流动资金1.法律法规变化2.工程变更3.项目特征不符4.工程量清单缺项5.工程量偏差6.计日工7.物价变化8.暂估价9.不可抗力10.提前竣工11.延误工期12.索赔13.现场签证14.暂列金三、工程计价方法和计价依据发承包阶段施工阶段招标人投标人发包人承包人施工定额预算定额概算定额概算指标投资估算指标对象施工过程或基本工序分部分项工程或结构构件扩大的分项工程或扩大的结构构件单位工程建设项目、单项工程、单位工程用途编制施工预算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扩大初步设计估算编制初步设计估算编制投资估算项目划分最细细较粗粗很粗定额水平平均先进平均定额性质生产性定额计价性定额11.单价合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项目,其综合单价在合同约定的条件内是固定不变的,当超出合同条件时,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单价调整;其结算工程量是承包人实际完成且是应予计量的工程量(应予计量是指符合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规定的才给与计量)。2.总价合同:当设计深度够、图纸完备、发包人要求条件(约定风险范围)清楚,计价依据明确时,双方约定合同内容和有关条件不变时,合同价款总额不发生变化;调整原则:a依据承包人自行计算的工程量确定合同价款时,除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变化外,承包人不能以工程量变化(或合同与图纸不符)为由,要求调整合同价款。b依据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确定合同价款时,以最终计量的工程量(含变更、清单错、漏)确定合同价款。23.招标工程量清单:是由招标人编制,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说明和表格。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是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过算术性修正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5.风险费用:隐含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用于化解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计价风险内容和范围内的市场价格波动的费用(该风险,是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必须说明的、投标人应承担的,并在投标报价中隐含(计价风险在后面章节续))。36.工程变更:由发包人提出或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的合同工程任何一项工作的增减、取消或施工工艺、施工顺序、施工时间的改变;设计图纸的修改;施工条件的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的错、漏等引起合同条件改变或工程量的增减。(工程变更不一定引起合同价款或工期的改变)。7.工程量偏差:按合同约定施工后,按合同约定的计量方法计算的、应予计量的工程量与招标清单项目工程量之间的差异。引起原因:招标工程量清单的错、漏;施工过程中变更或施工条件改变。48.暂列金:为合同签订时,未确定或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的采购;可能发生的变更;合同价款调整以及索赔、签证等暂定的一笔款项。虽然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但不属于承包人所有,是发包人掌握使用的一笔费用(金额不超过工程预估总价的20%)。9.暂估价: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及专业工程的金额。结算原则:以发包人最终确认价格结算;没有认价时,除承包人提交发包人确认的追加送审外,以市场价和承包人结算报价较低价格结算。10.计日工: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提出的合同范围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按合同约定的单价计价的一种方式。(计日工单价必须是经过招标确定;结算数量按完成发包人发出的计日工指令数量确定)。511.总承包服务费:是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专业工程发包、发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工程设备进行保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承包人内部分包及采购不在此范围;另行发包比例不超过分包工程费的3%;甲供材不超过材料总价的1%;甲供设备不超过设备总价的0.3%)。12.安全文明施工费: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临时设施、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的非工程实体的措施项目费用。内容包括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结算时按照地方政府发布的指导意见处理。13.索赔: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费己方原因而遭受损失,按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应由对方承担责任,从而向对方提出补偿要求的行为。索赔是相互的,包含工程索赔和费用索赔。索赔原则是:是谁责任,谁负责不利后果。614.工程造价信息:是国有投资项目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依据之一;是物价变化调整价格的基础;也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参考。15.现场签证:发包人现场代表(或其授权的监理人、工程造价咨询人)与承包人现场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的责任事件的书面确认凭证。16.不可抗力:签订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的后果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包括:战争、骚乱、暴动、社会突发性事件、非发承包双方责任或原因造成的罢工、停工、爆炸、火灾等,以及大风、暴雨、大雪、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自然灾害是否属于不可抗力应依据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或在合同中约定)17.费用:承包人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即将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含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18.利润: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获得的盈利。四、工程造价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合同法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有资金控股或占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应公开招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1.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受自然条件限制,只有少数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2.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招标:1.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2.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提供3.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提供4.需要向原招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服务,否则影响施工或功能配套要求5.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况有下列情况之一,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方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中下列免责条款无效: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一般情况免责条款是有效的。但是,如果免责条款所产生的后果具有社会危害性和侵权性,侵害了对方当事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则该免责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本文标题:工程造价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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