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床上用品质量要求及问题分析主讲:王敏电话:020-61994516E-mail:wangm@gtt.net.cn内容概要床上用品分类及其常用标准床上用品抽查情况分析床上用品标识问题及示例床上用品实物质量问题及示例床上用品分类床上用品分类无填充物床上用品:床单、被套、枕套、枕巾、床罩等有填充物床上用品:被、被芯、枕、枕芯、床垫、靠垫等按填充物的原料划分天然纤维填充,如:棉被、羊毛被、蚕丝被化学纤维填充,如涤纶被、空调被羽绒羽毛填充,羽绒被、羽绒枕一、床上用品分类及其标准情况床上用品常用标准强制性: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GB18383-2007《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被、被套:GB/T22796-2009《被、被套》、GB/T24252-2009《蚕丝被》、GB/T32605-2016《羊毛、羊绒被》、QB/T1193-2012《羽绒羽毛被》、FZ/T62029-2015《手工粗布被套》、FZ/T62030-2015《磨毛面料被套》、FZ/T62031-2015《针织被套》、FZ/T62019-2012《工艺绗缝被》床上用品分类及其标准情况枕垫类:GB/T22843-2009《枕、垫类产品》、QB/T1194-2012《羽绒羽毛床垫》、QB/T1196-2012《羽绒羽毛枕、垫》、QB/T1952.2-2004《弹簧软床垫》、QB/T2600-2003《棕纤维弹性床垫》罩单类:GB/T22797-2009《床单》、FZ/T43007-2011《丝织被面》、FZ/T62026-2015《手工粗布床单》、FZ/T62027-2015《磨毛面料床单》、FZ/T62028-2015《针织床单》床上用品分类及其标准情况其他:GB/T22800-2009《星级旅游饭店用纺织品》、GB/T22844-2009《配套床上用品》、GB/T22855-2009《拉舍尔床上用品》、FZ/T34003-2011《亚麻床上用品》、FZ/T43019-2007《蚕丝装饰织物》、FZ/T62012-2009《防螨床上用品》、FZ/T62018-2009《家用羊毛制品》、FZ/T81005-2006《绗缝制品》、FZ/T62014-2009《蚊帐》、QB/T1195-2012《羽绒羽毛睡袋》国家监督抽查情况床上用品(无填充物)年份抽查企业数(家)合格企业数(家)企业合格率(%)抽查产品数(种)合格产品数(种)产品合格率(%)2011年12010990.812010990.82012年18017295.618017295.62014年12011595.812011595.82015年15915396.215915396.2合计57954994.857954994.8二、床上用品抽查情况分析国家监督抽查情况絮用纤维制品(有填充物)2014年,抽查16个省(市、区)348家企业的353批次产品,33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合格率为90.7%,不合格项目包括:纤维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絮用纤维原料要求2015年,抽查23个省(市、区)512家企业的512批次产品,37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合格率为92.8%,不合格项目包括:纤维含量、pH值、色牢度、絮用纤维原料要求等项目。国家监督抽查情况不合格项目广东省监督抽查情况床上用品电子商务产品年份抽查批次不合格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纯标识不合格批次实物质量不合格批次实物质量不合格产品发现率(%)201413646.21538.52015692434.832130.4床上用品抽查情况分析2015年抽查不合格项目序号检验项目名称抽查批次不合格批次不合格项目发现率(%)1产品使用说明(标识)6968.72纤维含量6934.43pH值69710.14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6945.85耐汗渍色牢度6934.46耐摩擦色牢度69811.6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危害纺织服装产品使用含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之后,在与人体长期接触中,染料可能被皮肤吸收,并在人体内扩散,可能会引起人体病变或诱发癌症。•标准要求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禁用(致癌芳香胺限量值≤20mg/kg)三、床上用品实物质量问题分析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主要来源–染色时使用的染料–印花所用的染料或涂料砖红色印花:2,4-二氨基甲苯31mg/kg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深蓝色条纹:2,4-二氨基苯甲醚45mg/kg红色条纹:2,4-二氨基甲苯550mg/kg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红色印花:2,4-二氨基甲苯251mg/kgpH值•概念pH值是考核纺织品酸碱度的重要指标,亦称氢离子浓度指数,其是溶液中氢离子活度的一种标度,也就是通常意义上溶液酸碱程度的衡量标准。•不合格的危害人体皮肤是中性或者是偏弱酸性的,服装的pH值过高或过低,就会破坏人体的平衡机理,使细菌容易进入到人体内,造成伤害。而且服装pH值不合格易引起刺激性皮炎和接触性皮炎等,如果处理不当,还可能引发细菌感染。pH值•考核要求GB18401-2010要求:A类4.0-7.5、B类4.0-8.5、C类4.0-9.0不合格原因床上用品pH值不合格的产品,pH值大多偏碱性。生产厂家在染整工艺上对酸碱度控制不严(尤其对于纯棉产品及含棉量高的产品),对生产中加碱处理后中和不及时或不充分,或清洗不彻底,导致服装产品偏碱性。pH值印花面:6.9净色面:9.3pH值印花面:6.3净色面:9.3pH值绿色:8.0黄色:9.5色牢度•概念色牢度是指染色纺织品在使用或加工处理的过程中,纺织品上的染料经受各种因素作用(如日晒、水洗、汗浸、摩擦等)而在不同程度上能保持其原来色泽的性能。GB18401-2010:耐汗渍、耐干摩擦、耐水、耐唾液产品标准:耐洗、耐光、耐湿摩擦色牢度•色牢度不合格的危害–造成服装褪色、沾色,影响外观;–脱落的染料分子和重金属离子等都有可能通过皮肤被人体吸收而危害健康。–对于婴幼儿用品,如果耐唾液色牢度不合格,产品被婴幼儿舔食后则会危害婴幼儿的身体健康。色牢度•不合格原因•染料选择不当•染色配方不合适•上色时的升温速度或保温时间掌握不准•固色工艺不到位•染色后皂洗、水洗不充分色牢度耐湿摩擦色牢度不合格标准要求:≥3级实测结果:2级色牢度耐湿摩擦色牢度不合格紫蓝色条纹要求:≥2-3级实测:2级棕色条纹要求:≥2-3级实测:2级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沾色不合格标准要求:≥3级实测结果:2-3级(棉沾色)标准要求:≥3-4级实测结果:3级(棉、羊毛沾色)纤维含量•GB/T29862-2013《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2013年11月12日发布,2014年5月1日实施•FZ/T01053-2007的升级版(行标FZ升级为国标GB)•适用范围:适用于在国内销售的纺织产品•纤维成分含量是指纺织产品中的纤维种类及各种类纤维所占的百分比•纤维成分含量是服装产品的重要品质指标,产品原料成分的优劣,是决定产品价值的重要因素之一,也是保证服装穿着舒适性的重要指标纤维含量•纤维含量允差1、产品或产品的某一部分完全由一种纤维组成时,用“100%”、“纯”或“全”表示纤维含量,纤维含量允差为0;2、产品或产品的某一部分含有能够判断为装饰线或特性纤维(如:弹性纤维、金属纤维等),且其总含量≤5%(纯毛粗纺产品≤7%)时,可使用“100%”、“纯”或“全”表示纤维含量,并说明“XX纤维除外”,标明的纤维含量允差为0。示例:纯羊毛弹性纤维除外100%棉装饰线除外纤维含量•纤维产量允差3、产品或产品的某一部分含有两种及以上的纤维时,除了标准许可不标注的纤维外,在标签上标明的每种纤维含量允差为5%,填充物的纤维含量允差为10%。示例1标签含量:40%棉/40%涤纶/20%锦纶,允许含量:35%~45%棉/35%~45%涤纶/15%~25%锦纶示例2填充物标称为:棉55%聚酯纤维45%允许含量:棉45%~65%聚酯纤维35%~55%纤维含量•纤维产量允差4、当标签上的某种纤维含量≤10%时,纤维含量允差为3%;当某种纤维含量≤3%时,实际含量不得为0。当标签上的某种填充物的纤维含量≤20%时,纤维含量允差为5%;当某种填充物纤维含量≤5%时,实际含量不得为0。(FZ/T01053-2007对此条款的描述为:当标签上的某种纤维含量≤15%时(填充物≤30%),纤维含量允许偏差为标称值的30%。)示例1标称:羊毛90%聚酯纤维10%允许含量:羊毛87%~93%聚酯纤维7%~13%示例2标称:羊毛97%聚酯纤维3%实测含量羊毛94%/聚酯纤维6%;羊毛99.5%/聚酯纤维0.5%;羊毛100%?纤维含量•纤维产量允差5、当产品中某种纤维含量或两种及以上纤维总量≤0.5%时,可不计入总量。如果适用,可标为“含微量XX”,或“含微量其他纤维”示例:100%棉(含微量其他纤维)80%羊毛(含微量兔毛)20%锦纶“如果适用”表示:总量≤0.5%的微量纤维可以标,也可以不标。如果标了“含微量其他纤维”,只要总量≤0.5%或者没有检出都是允许的。没有标,实测时发现了微量其他纤维也是允许的。纤维含量•由两种及以上不同织物拼接构成的产品应分别标明每种织物的纤维名称及其含量。单个织物或多个织物的总面积不超过产品表面积15%的织物可不标。示例:前片:65%羊毛35%腈纶其余:100%羊毛身:100%棉袖:100%聚酯纤维纤维含量•常见问题分析•纤维含量偏差超出标准允许范围•忽略了低含量纤维的标注标注:棉100%,实测:棉95.2%粘纤4.8%•填充物的纤维含量未标注,或仅标注成分,未标注含量•纤维名称未使用标准名称纤维名称应采用相应标准规定的名称,不能用通俗名称、口语名称或商标等。如:人棉、仿棉、莱卡、拉架、超细纤维等。纤维含量不合格示例(纤维名称不正确)纤维含量不合格示例(纤维名称不正确)纤维名称“超细纤维”不正确,实测为聚酯纤维。纤维成分含量不合格样品示例(填充物纤维含量未标注)仅标注面料的纤维含量,未标注填充物的纤维含量产品使用说明(标识)•GB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2012年12月31日发布,2014年5月1日实施;–适用范围:在国内销售的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向使用者传达如何正确、安全使用产品以及与之相关的产品功能、基本性能、特性的信息。通常说明书、标签、铭牌等形式表达。–耐久性标签:永久附着在产品上,并能在产品的使用过程中保持清晰易读的标签。四、床上用品标识标注问题分析产品使用说明(标识)•标识应标注的内容–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名称–产品号型或规格–纤维成分及含量–维护方法–执行的产品标准–安全类别–使用和贮藏注意事项(需要时标注)(与GB5296.4-1998相比,取消:产品质量等级、检验合格证明和产品使用期限)耐久性标签产品使用说明(标识)1.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承担法律责任的制造者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进口产品标明原产地(国家或地区),以及代理商或进口商或销售商在中国大陆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2.产品名称•产品名称应表明产品的真实属性;•宜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名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产品名称没有术语及定义的,应使用不会引起消费者误解或混淆的名称。错误示例:花开富贵产品使用说明(标识)3.产品号型或规格•床上用品应标明产品的主要规格,如:长度、宽度、重量;•常见问题•规格未勾选、未标注填充物质量产品使用说明(标识)4.纤维成分及含量按GB/T29862的规定标明其纤维测成分和含量。面料、里料、填充物等应分别标注纤维成分及含量。羽绒填充物还应标明羽绒种类,并明示各成分比例。5.维护方法按GB/T8685规定的图形符号表述维护方法,可增加对图形符号相对应的说明性文字。当图形符号满足不了需要时,可用文字予以说明。1)符号应按水洗、漂白、干燥、熨烫和专业维护的顺序排列。2)应使用足够的适当的符号,以维护制品而不造成不可回复的损伤。3)符号所代表的处理程序适用于整件纺织品,有特殊说明的除
本文标题:床上用品质量分析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438295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