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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建设施工管理关于时间节点的归类总结一、7天的清单计量——时间都是7天。发包人需要现场计量核实,提前24小时通知。签证——承包人收到发包人指令后7天内提交签证报告,发包人收到签证报告48小时内核实。承包人在签证工作完成后7天内计算价款报发包人确认。预付款支付——在收到申请后7天内核实并签发预付款支付证书,并在签发支付证书后7天内支付预付款。第8天可暂停施工。扣完预付款后14天内将预付款保函退回承包人。开工通知——监理人在开工日期前7天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单价合同计量——发包人7天内核实,如需现场核实提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如承包人认为有误,7天内提出书面意见,发包人7天内复核后通知承包人。总价合同计量——发包人7天内核实正式验收——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提前7个工作日通知质监站。竣工结算款支付——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申请后7天内核实,发包人签发竣工结算支付证书后14天内付结算款。二、14天的劳务报酬支付——完工经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交交资料,14天核实,确认后14天支付。合同价款调整——时间都是调增是14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向投标人提出,调减是14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出。质保金返还——申请返还14天内发包人核实变更估价——承包人收到变更指示或意向书后14天内向监理提交变更报价书,监理人收到后14天内商定或确认变更价格。最终结清——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签发后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发包人14天内核实,签发最终结清支付证书,最终结清支付证书发出14天内支付清。质保金在缺陷期止后14天内返还承包人。项目经理——1、承包人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提前14天书面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并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2、发包人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的,承包人应在收到更换通知后14天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改进报告。承包人应当在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的28天内进行更换。进度款支付——支付比例60%-90%承包人在计量周期到期后7天内提交支付申请一式四份。发包人收到支付申请14天内核实,签发支付证书。签发支付证书14天内支付进度款。如是提交给监理人的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付款申请后14天内完成核查出具支付证书,发包人在签发支付证书后14天内付进度款。发包人在监理人收到支付申请单后28天内付进度款。在支付周期满7天内未支付的,承包人可以在支付期满后第8天暂停施工。三、28天的合同价款调整——有关法律法规变化的基准日时间为招标工程投标截止日前28天,或非招标工程在合同签订前28天。安全文明施工费——发包人在开工后28天内支付不低于当年施工进度计划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的60%。验收——承包人提交竣工报告后1.监理人认为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应收到报告后28天内通知承包人。2.监理人认为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应收到报告后28天内提请发包人进行竣工验收。3.发包人同意竣工验收的应在监理人收到申请报告后56天内(相当于监理人收到验收报告后28天报给发包人后的28天内)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工程接收证书。4.发包人56天内未验收,视为验收合格,不可抗力除外。分包竣工结算款——承包人在收到分包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支付工程结算款。从第29天按同期贷款利率算利息。索赔——1.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提交索赔意向通知书。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向监理人正式提交索赔通知书。3.索赔事件有连续影响,应按合理间隔一般28天交延续索赔通知书。4.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28天内交最终索赔通知书。监理人在收到索赔资料后42天答复。发包人在做出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后28天付款。竣工结算程序——竣工验收申请应同时提交竣工结算文件,发包人催告14天后仍未提交竣工结算文件,发包人有权根据已有资料编写结算文件,发包人核对竣工结算文件28天内核对,需要补充资料的需28天内补交,发包人28天内复核。无异议7天内在竣工结算文件上签字。如是造价咨询机构需补充材料的需14天内将意见交咨询人。四、其它的分部工程验收——各方分别签字的质量证明文件在验收后3天内应有建设单位报送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报告——自竣工验收之日起5天内提交到竣工验收备案部门。招标工程合同签订——招标工程价款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由双方在书面合同中约定。计日工——实施工作结束后的24小时,向发包人提交有计日工汇总的签证报告一式三份,发包人在2天内确认返还一份。监理——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应当在施工前24小时书面通知监理单位。签字总结:需要公司审核的都是公司的技术负责人(包括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施工单位的签字在现场的除了安全全是项目技术负责人总监只有付款,竣工,部分,其它都是专业监理工程师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根据法律进行裁员。在(6)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本文标题:2016二建管理必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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