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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投资管理办法1总则根据《唐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投资监督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2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独资及控股企业。3、本办法所称投资包括以下事项:3.1产权股权投资,即对外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出资设立企业、收购产权、股权、对出资企业增资;3.2固定资产投资,即对内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建设投资和技术更新改造投资;3.3金融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向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投资证劵、保险、期货、金融衍生品等金融类产品投资;3.4其他投资4属于上述投资项目,市国资委依法对集团公司投资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其建立健全决策程序和管理制度,对其独资和控股子企业的投资决策与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5企业是投资活动的主体,是投资决策的直接责任人。所属独资及控股企业必须执行集团公司的投资决策程序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机构,并报集团公司备案。6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负责投资管理机构的名称、职责,管理体制构架及相应的权限;投资活动所遵循的原则、决策程序和相应的定量管理指标;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论证工作的管理;项目组织实施中的招投标管理、工程建设监督管理体系与实施过程的2管理;产权收购和股权投资项目实施与过程的管理;项目后评价工作体系建设与实施的管理;投资风险管理,重点是法律、财务方面的风险防范与重大投资活动可能出现的问题的处理预案;责任追究制度等。7集团公司投资管理机构承担统一管理投资工作的职能,依据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编制年度投资计划;负责企业投资项目策划、备案、报审和实施的管理;对所出资企业的投资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等。8企业投资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8.1符合国家、省市发展战略规划和产业政策;8.2符合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方向;8.3符合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8.4符合企业投资决策程序和管理制度;8.5突出主业,有利于提高企业核心竞争能力;8.6非主业投资应当符合企业发展战略调整方向,不影响主业的发展,有利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8.7投资规模应当与企业资产经营规模、资产负债率水平和实际筹资能力相适应,不得超过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8.8充分进行科学论证,预期投资效益应不低于国内同行业同期平均水平。9严禁以下投资行为:9.1对已经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子企业增加投资或划入资产、股权;9.2与信誉不佳、资产质量状况较差或明显缺乏投资能力的企业合资合作;9.3煤炭和非煤矿山等资源性企业对外投资不计或少计资源成本;39.4向产权关系不明晰、主要资产权属不清或存在重大或有负债风险的企业投资;9.5产权收购和股权投资项目未经资产评估确定产权收购价格、非货币资产出资价格和增资扩股价格。10集团公司所属独资和控股子公司出资的企业(即第三级企业)一般不得进行产权收购和长期股权投资,确有必要投资的,须经市国资委审核同意。11集团公司及所属各企业投资前应对项目做可行性研究,进行国家产业政策分析、市场分析、财务效益分析、技术与管理分析、法律责任等风险分析,研究相应的防控措施。重大投资项目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研究机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审查应组织具备相应资质要求的专家进行咨询论证。产权收购和股权投资项目必须编制投资分析报告,由集团公司法律事务机构或企业法律顾问审查相关文件并出具法律意见书,重大项目需通过专家论证。12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投资必须严格履行集团公司的决策程序。集团公司投资规划、年度投资计划或重大投资项目方案应经集团公司董事会审议讨论并形成决议,防止盲目决策和个人专断。13集团公司依据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编制年度投资计划,并报市国资委备案,集团公司及纳入其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企业的主要投资活动必须纳入年度投资计划。年度投资计划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3.1投资总规模、资金构成与来源;13.2主业与非主业和续建新开项目投资规模、所占比重;413.3年度投资安排、资金筹措方案、企业负债承受力分析;13.4计划内重大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内容、投资额、资金构成、投资预期效益、实施年限等)。14集团公司按市国资委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年度投资计划。报送年度投资计划时需提交以下材料:14.1年度投资计划及编制说明;14.2董事会决议;14.3市国资委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年度投资计划编制格式、报送时限等要求,按市国资委规定执行。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年度投资计划的,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调整原因及内容报市国资委备案。15集团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以下投资项目需报市国资委审核:15.1主业及经营性投资项目;15.2在国外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投资项目;15.3非金融投资类企业的金融类产品投资项目;15.4涉及国有土地、矿产资源转让等与非国有企业合作的项目、对企业产业和产品结构有重大影响的项目等市国资委认为有必要进行审核的其他投资项目。16市国资委对列入审核范围的投资项目进行合规性审查,包括: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项目可行性研究及决策程序是否符合企业投资管理制度等。报市国资委审核的投资项目,集团公司应提交以下材料:516.1董事会决议;16.2可行性研究报告;16.3法律意见书;16.4有关事项的说明;16.5市国资委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17经市国资委审核的项目,自审核意见出具之日起一年内未能实施但拟继续实施的,需重新上报审核。18市国资委对集团公司投资中存在以下问题的将予以否决:18.1不符合国家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的;18.2违反企业投资决策程序和管理制度的;18.3非主业投资不符合企业发展战略调整方向的;18.4资产负债水平超出企业财务承受能力的。19集团公司的以下重大投资事项应当及时向市国资委报告:19.1按国家现行投资管理规定,需由国家和市政府批(核)准的投资项目应先报经市国资委同意;需直接报送国家和市政府有关部门的投资事项,应在上报市有关部门的同时抄报市国资委。19.2集团公司及独资和控股子企业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重新履行投资决策程序,并将决策意见及时书面报告市国资委:19.2.1对投资额、资金来源及构成进行重大调整(20%以上),致使企业负债过高,超出企业承受能力或影响企业正常发展的;19.2.2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导致企业控制权转移的;19.2.3投资合作方严重违约,损害出资人权益的;619.2.4单项投资亏损超过1000万元的。19.3与本企业及独资和控股子企业领导层管理人员有关联的投资;19.4市国资委要求报告的其他重大投资事项。20市国资委建立投资分析报告制度。集团公司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报送投资进度情况、年度投资完成情况和总结分析材料。21集团公司按照市国资委对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的相关规定,加强对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的管理。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年度工作计划应报市国资委备案同意后实施。市国资委根据需要,从集团公司已竣工投资项目中有选择地组织后评价抽查,对集团公司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进行监督检查。22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应加强对投资活动的全过程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资本金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有关规定。对投资项目实行专人专项监管,责、权、利对称,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23投资项目在实施开始前明确执行人和监督人,由项目执行人、监督人与企业主管领导签订项目责任合同书,项目执行人负责直接责任,项目监督人负连带责任。投资组建项目法人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24项目监督人可由集团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班子、集团公司纪委和投资管理部门中的人员担任,与项目执行人有利益关联可能影响公正监督的应当回避。项目监督人应履行下列职责:24.1对项目全过程实行跟踪监督;24.2督促项目执行人加强项目运作管理和资金财务管理;724.3及时发现和通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协助项目执行人寻求解决的办法,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24.4对项目全过程进行廉政风险监控。25项目执行人应按要求向企业领导和有关管理部门作出项目进度情况报告,接受财务收支等方面的审计监督。26集团公司应加强对独资和控股子企业的投资监管,指导其制定相应的投资管理、考核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并报市国资委备案。27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工作纳入市国资委对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内容,同时纳入对集团公司所属企业经营目标考核办法的考核内容。28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违反本办法和投资决策程序规定的,市国资委责令其改正;违规违纪行为情节严重、致使企业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企业有关人员的责任。29集团公司监事会对企业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负有监督责任。市国资委派出的董事、监事等,应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出资人代表的职责,对明知所在企业违规投资而隐瞒不报的,由市国资委追究该懂事、监事的行政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追究其法律责任。30集团公司按照市国资委的规定,对相关工作作出具体规定,建立企业投资风险、廉政风险监控体系,建立投资季报、年报等投资信息管理制度。31集团公司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对所属各单位投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各单位应按规定如实提供和报送相关工作信息。32附则32.1本办法的解释权属集团公司经营管理处。832.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投资管理决策程序9编号:CX/TY062-2012申报跟踪监督实施上报审批审核项目申报单位将请示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报集团公司经营管理处。经营管理处召集财务、基建、技术、行政、客运、货运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研讨会,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审核,并送交各位主管经理提出意见。经营管理处将研讨会意见和主管领导的意见汇总后,提交董事会(领导班子)会议审批,对未批准提出修改意见的项目,返回修订、补充,再提交。经营管理处将董事会审核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材料,上报市国资委审批。经国资委批准的项目,组织与项目单位签订“三定一保”责任书,按工程进度履行资金拨付手续。经营管理处及审计、财务、基建、技术等部门,对所有签订责任书的项目的预算执行、工程进度、质量状况的全过程进行严格控制和监督。竣工验收工程完工,按要求做好竣工验收,工程决算,确保按期达产、达效。
本文标题:企业投资管理办法.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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